正文 第58章 哲學:對世界的認識(4)(2 / 2)

在日常生活中,人們都懷著一個樸素的信念,相信我們憑感官所感知的事物是真實存在的。沒有這個信念,我們就不能正常地生活,哲學家也不例外。上述解釋實際上是把這個樸素的信念當成了出發點,由之出發認定醒時看見蝴蝶的經驗是可靠的,然後再用它來解釋夢見蝴蝶的現象。在哲學史上,這樣一種從樸素信念出發的觀點被稱作“樸素實在論”或“樸素唯物主義”。可是,在莊周這樣的哲學家看來,這種觀點隻停留在常識的水平上,不配叫作哲學,因為哲學正是要追問常識和樸素信念的根據。所以,如果你真的對哲學感興趣,你就必須麵對莊周提的問題。你很可能不同意他的觀點,但你必須說出理由。你得說明:我們如何知道我們憑感官所感知的現象是真實存在的,而不是一個幻象?感覺本身能否提供這個證據?如果不能,還有沒有別的證據?隻要你認真思考這些問題,不管能否找到最後答案(很可能找不到),你都已經是在進行一種哲學思考了。

思維能否把握世界的本質?

不信任感覺,認為在感官所感知的現象世界背後有一個本來的世界,這實際上是以往多數哲學家的立場。區別在於,有的哲學家斷言我們永遠無法認識這個本來世界,有的哲學家卻相信,我們可以依靠理性思維的能力破除感覺的蒙蔽,透過現象看本質,把握這個本來世界的麵目。可是,最近一百多年來,這種長期占統治地位的立場發生了根本的動搖。

理性思維真的能夠把握世界的本來麵目嗎?為了解答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弄清什麼是理性思維。所謂理性思維,就是我們運用具有普遍性的概念進行判斷、推理的過程。讓我們舉最簡單的加法的例子來說明這個過程。譬如說,桌子上放著一個蘋果,椅子上也放著一個蘋果,問你一共有幾個蘋果,你不需要把這兩個蘋果挪到一起就可以回答說:“兩個。”事實上,當你作出這個回答時,你已經飛快地進行了一個運算:“1+1=2”。這就已經是一種理性思維了。仔細分析起來,這個過程是這樣的:你首先把“一個蘋果”這樣的具體現象變換為抽象的數字概念“1”,然後運用了一個數學公式(判斷)“1+1=2”,最後又從這個公式推導出“一個蘋果加一個蘋果等於兩個蘋果”的具體結論。

現在的問題是,我們憑感官並不能感知到像“1”、“2”這樣的抽象概念和“1+1=2”這樣的抽象命題。那麼,它們是從哪裏來的呢?對於這個問題,有三種可能的回答:

一、我們憑感官可以感知到一個一個的具體東西,也可以感知到它們的集合,抽象的數字概念和算術命題就是從我們的感覺材料中歸納出來的。假定這個答案是對的,那麼,以不可靠的感覺為基礎的理性思維同樣也是不可靠的,並不比感覺更接近那個本來世界。

可是,這第一種回答本身還有著極大的漏洞。我們的感官隻能感知個別的具體的現象,從中怎麼能得到抽象概念呢?感官所感知的現象總是有限的,從中又怎麼能得到適用於一切現象的普遍真理呢?譬如說,我們隻能看到一個蘋果、一個茶杯、一個人等等,永遠看不到抽象的“1”,思維憑什麼把它們抽象為“1”?我們隻能看到一個蘋果和一個蘋果的集合等等,思維憑什麼斷定1+1永遠等於2?由於感性經驗不能令人信服地解釋抽象概念和命題的來源,有些哲學家就另找出路,於是有以下第二、第三種回答。

二、抽象觀念和普遍命題是人類理性所固有的,它們如同大理石的紋理一樣潛藏在人類理性之中,在認識過程中便會顯現出來。像“1+1=2”這樣的真理,人類理性憑直覺就能斷定它們是絕對正確的。正是憑借這些先天形式,理性才能夠對感覺材料進行加工整理,使之條理化。這個答案僅是一種永遠無法證實的假說,我們姑且假定它是對的,那也隻能得出這個結論:思維形式僅僅屬於人類理性所有,與那個本來世界毫不相幹。

三、那個本來世界本身具有一種理性的結構,人類理性是與這個結構相對應的。可是,這一點正是需要證明的,而主張這個觀點的哲學家們沒有向我們提供任何有說服力的證據。

總之,無論在上述哪種情況下,凡我們不信任感覺的理由,對於思維也都成立。所以,看來我們隻好承認,隻要我們進行認識,不論是運用感覺還是運用思維,所把握的都是現象,它們至多隻有層次深淺的不同。世界一旦進入我們的認識之中,就必定被我們的感覺所折射,被我們的思維所整理,因而就必定不再是所謂本來世界,而成為現象世界了。

世界有沒有一個“本來麵目”?

好吧,讓我們承認,我們人類所能認識的世界隻是形形色色的現象世界。那麼,在這個或者這許多個現象世界背後,究竟有沒有一個不是現象世界的本來世界呢?康德說有的,但我們永遠無法認識,所以他稱之為“自在之物”。我們且假定他說得對,讓我們來設想它會是什麼樣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