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權日,企業以現金與職工結算股份支付,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13.職工薪酬轉成本和費用如何處理?
企業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對發生的職工薪酬分別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生產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勞務成本”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銷售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應由在建工程、研發支出負擔的職工薪酬,借記“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係給予的補償,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無償向職工提供住房等資產使用的,按應計提的折舊額,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同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租賃住房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的,每期應支付的租金,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在等待期內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根據股份支付準則確定的金額,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在可行權日之後,根據股份支付準則確定的金額,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從淨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借記“利潤分配――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應付職工薪酬的結餘。
14.如何核算應付利息?
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長期借款、企業債券等應支付的利息,應通過“應付利息”科目核算。本科目應當按照存款人或債權人進行明細核算。
應付利息的主要賬務處理:
(1)企業采用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確定利息費用時,應按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確定的應付利息的金額,借記“利息支出”、“在建工程”、“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等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科目。
(2)采用實際利率計算確定利息費用時,應按攤餘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費用,借記“利息支出”、“在建工程”、“製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等科目,按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確定的應付利息的金額,貸記“應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長期借款――利息調整”、“吸收存款――利息調整”等科目。
(3)實際支付利息時,借記“應付利息”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應付利息”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應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利息。
15.怎樣核算應付股利?
企業分配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應通過“應付股利”科目核算。企業分配的股票股利,不通過本科目核算。本科目應當按照投資者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應根據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按應支付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利潤分配”科目,貸記“應付股利”科目。
實際支付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應付股利”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董事會或類似機構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中擬分配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不做賬務處理,但應在附注中披露。
“應付股利”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16.什麼是預收賬款?
預收賬款是指企業按照合同規定,向購貨方預收的定金或部分貨款。預收賬款雖然表現為企業貨幣資金的增加,但它並不是企業的收入,其實質是一項負債,要求企業在短期內以某種商品、提供勞務或服務來補償。在實務中,預收賬款通常包括預收銷售貨款,預收租金,預收報刊雜誌訂閱費等。
17.怎樣核算預收賬款?
企業按照合同規定向購貨單位預收的款項,應通過“預收賬款”科目核算。預收賬款情況不多的,也可將預收的款項直接記入“應收賬款”科目。本科目應按購貨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向購貨單位預收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預收賬款”科目;銷售實現時,按實現的收入和應交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借記“預收賬款”科目,按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等科目。
購貨單位補付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預收賬款”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項,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預收賬款”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向購貨單位預收的款項;期末如為借方餘額,反映企業應由購貨單位補付的款項。
【例3-5】甲企業與乙企業簽訂商品購銷合同。11月5日,甲企業收到乙企業預付的商品貨款10萬元;11月8日,甲企業按購銷合同約定向乙企業發出商品,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貨款10萬元,增值稅額1.7萬元;11月15日,乙企業如期支付了剩餘貨款。
18.什麼是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除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利息、應付股利、應交稅費、長期應付款等經營活動以外的其他各項應付、暫收的款項。
19.怎樣核算其他應付款?
企業除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利息、應付股利、應交稅費、長期應付款等經營活動以外的其他各項應付、暫收的款項,應通過“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本科目應當按照其他應付款的項目和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發生其他各種應付、暫收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支付的其他各種應付、暫收款項,借記“其他應付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采用售後回購方式融資的,在發出商品等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或應收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其差額,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回購價格與原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應在售後回購期間內按期計提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
購回該項商品等時,應按回購商品等的價款,借記“其他應付款”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其他應付款”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其他應付款項;期末餘額如為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加的其他應收款項。
【例3-7】某物業管理公司規定,凡小區內業主入住後要進行裝修,需支付2500元的裝修保證金,業主裝修完畢,經驗收,如沒有違反規定,裝修保證金如數退還,如果發現破壞主體結構,則要扣除部分保證金。某年8月收取8號樓5戶業主裝修保證金1.25萬元,一個月以後,5戶業主均裝修完畢,發現3戶業主沒有違反規定,其他2戶則有破壞主體結構的行為,需扣除保證金每戶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