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跟我學收入、成本、費用核算(1)(1 / 3)

5.1 收入

1.什麼是收入?

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收入隻有在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從而導致企業資產增加或者負債減少,且經濟利益的流入額能夠可靠計量時才能予以確認。

收入的特點:

(1)收入從日常的活動中產生,而不是從偶發的交易或事項中產生。

(2)收入可能表現為企業資產的增加。

(3)收入可能導致企業所有者權益的增加。

(4)收入隻包括本企業經濟利益的流入,不包括為第三方或客戶代收的款項。

2.收入的種類有哪些?

按照收入的性質可以分為:商品銷售收入、勞務收入和提供他人使用本企業的資產(讓渡資產使用權)而取得的收入;按照企業經營業務的主次可以分為: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3.會計收入與稅法收入的關係是怎樣的?

有些收入和支出,在會計和稅法上確認的口徑和確認時間不一樣,比如有的收入會計上認為是收入,但是稅法上不認為是收入,這樣就產生時間性差異和永久性差異。主要區別如下:

(1)收入確認的原則不同。

會計核算的主要目的是向管理者、投資者、債權人和潛在的投資者全麵、真實、準確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財務狀況的變動情況。因此,會計核算要遵循客觀性原則、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和謹慎性原則,注重收入實質性的實現,而不僅僅是收入的法律上的實現。

稅法的目的是對納稅人在一定時期內所獲得的經濟收入進行測定,從而對此課征一定量的稅收,以保證國家的財政收入,滿足政府實現經濟和社會職能的需要。因此,稅款的征收要遵循法律性原則和確保收入的原則,注重界定和準確計算應納稅額的計稅依據。具體而言:

[1]會計製度和稅法雖然在收入的核算上都遵循配比原則,但兩者是有區別的。前者是從準確地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的角度,確認收入與成本的配比,包括對象的配比和期間的配比。後者是從保護稅基、公平稅負的角度對有關的成本、費用和損失加以規定。

[2]會計上強調收入的重要性原則,而稅法不承認會計上的重要性原則,隻要是應納稅收入,不論其業務事項是否重要,也不論其涉及的金額大與小,一律按稅法的規定計算應稅收入和應稅所得。

[3]對一些收入的處理上,會計上通常要充分考慮這些收入將來要承擔的潛在義務,以確保能準確反映一個企業真正的長期獲利能力。但稅法,特別是所得稅法一般情況下不考慮納稅人潛在的負債可能性,納稅人的經營風險國家不予承擔。隻要納稅人對盈利或潛在的盈利有控製權時,稅法就會對納稅人的所得加以確認。當然,有時稅法會根據社會經濟政策需要,限製或推遲收入的確認及收入時間的確認。

(2)收入確認的條件差異。

會計製度規定,收入確認的基本條件包括經濟利益流入的可能性和收入計量的可靠性。而稅法的應稅收入確認的基本條件則根據經濟交易完成的法律要件是否具備,是否取得交換價值,強調發出商品、提供勞務,同時收訖價款或索取價款的憑據。

(3)會計收入與分稅種的應稅收入不同。

會計製度為便於不同行業會計信息的比較,按經濟業務的性質劃分會計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投資收益等。而各個流轉稅和所得稅的應稅收入與會計收入不對稱,不同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會涉及不同稅種的應稅收入,如工業企業和交通運輸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因此,企業會計核算時,按會計分類確認並計量會計收入,納稅時,按照各稅種的應稅收入的規定計稅。

(4)收入確認範圍的不同。

會計製度對銷售商品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提出了明確的確認標準。稅法規定,企業應在發出商品、提供勞務,同時收取價款或者取得收取價款的憑據時,確認收入的實現。可見,稅法確認的收入範圍要大於會計製度確認收入的範圍。稅法確認的應稅收入不僅包括會計收入,還包括會計上不作為收入的價外費用及視同銷售。稅法的規定主要是出於公平稅負和征管上的需要,如為平衡外購與自製貨物增值稅的稅負,《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將自產貨物用於在建工程、職工福利等方麵,要視同銷售征收增值稅。再如,就增值稅鏈條式課稅方式而言,由於增值稅是逐環節對增值額課稅,並憑增值稅發票抵扣進項稅,為了保證鏈條的連續、完整,就必須對委托他人代銷和銷售代銷貨物等會計上不作收入的行為,視同銷售征收增值稅。

(5)收入確認時間的不同。

會計製度規定隻要符合會計上的確認收入的條件,當期就要確認收入。稅法上一般在納稅申報表中反映確認應稅收入,對應稅收入的時間區分不同的稅種做出不同的規定,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和企業所得稅都分別規定了應稅收入的確認時間。同時在同一稅種下,應稅收入的確認還要區分不同的交易性質。如納稅人同樣是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商品,增值稅、消費稅確認收入的時間,均為發出貨物或應稅消費品的當天;營業稅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不動產時,其收入的確認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再例如,就增值稅而言,采用委托銀行收款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收入確認的時間為:前者為發出貨物並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後者為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6)收入確認選擇方式的不同。

我國企業會計製度,允許企業選擇自身的會計政策和會計方法,允許會計人員對收入的確認做出職業上的判斷。但稅法在確認收入時,要求納稅人必須嚴格遵守稅法的相關規定,會計處理方法與國家有關稅收規定有抵觸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稅收的規定計算納稅。同時,稅務會計的處理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

4.商品銷售收入的確認條件是什麼?

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係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製。

(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4)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5)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企業應當按照從購貨方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但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不公允的除外。在確認銷售收入時,應注意以下幾點內容:

(1)合同或協議價款的收取采用遞延方式,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當按照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

(2)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合同或協議期間內采用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計入當期損益。

(3)銷售商品涉及現金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現金折扣前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4)銷售商品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後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

(5)企業已經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的,應當在發生時衝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6)企業已經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退回的,應當在發生時衝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5.勞務收入的確認條件是什麼?

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的,應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提供勞務收入。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勞務交易的完工進度確認收入與費用的方法。

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是指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2)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3)交易的完工進度能夠可靠地確定。

(4)交易中已發生和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企業確定提供勞務交易的完工進度,可以選用下列方法:

(1)已完工作的測量。

(2)已經提供的勞務占應提供勞務總量的比例。

(3)已經發生的成本占估計總成本的比例。

企業應當按照從接受勞務方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確定提供勞務收入總額,但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不公允的除外。

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按照提供勞務收入總額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提供勞務收入後的金額,確認當期提供勞務收入;同時,按照提供勞務估計總成本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勞務成本後的金額,結轉當期勞務成本。

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提供勞務交易結果不能夠可靠估計的,應當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1)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能夠得到補償的,按照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金額確認提供勞務收入,並按相同金額結轉勞務成本。

(2)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不能夠得到補償的,應當將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計入當期損益,不確認提供勞務收入。

企業與其他企業簽訂的合同或協議包括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時,銷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勞務部分能夠區分且能夠單獨計量的,應當將銷售商品的部分作為銷售商品處理,將提供勞務的部分作為提供勞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