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私未必就不好(1)(1 / 1)

──《像三聚氰胺一樣活著》編輯後記

毫不利己,太難;損人利己,太壞;損人不利己,太蠢。聰明的選擇,是“人己兩利”。最起碼,也得“利己不損人”。

三鹿奶粉的事,已經過去很久了。然而“三聚氰胺之痛”,卻還隱隱在心頭。這是我要呼應五嶽散人,寫《像三聚氰胺一樣活著》的原因。我想到的是,如果我的孩子,或孩子的孩子,也吃了三鹿奶粉,會怎麼樣?簡直天都要塌下來了。

這當然很自私。但,如果三鹿集團的人,當初也這樣想呢?如果全國各行各業管事的人,都這樣“自私”呢?慘案和悲劇,大約也就不會發生。

看來,自私未必就不好。事實上,有“聰明的自私”,有“愚蠢的自私”。結果是好是壞,要看聰明還是愚蠢。

那麼,聰明如何,愚蠢又如何?

聰明的自私與愚蠢的自私

真正“聰明的自私”,不會隻準自己自私,不準別人自私;也不會隻準自己獲利,不準別人獲利。他甚至不會去損害別人。因為你不準別人自私,別人也會不準你自私;你不準別人獲利,別人也會不準你獲利,結果是大家都不能自私,大家都不能獲利。於是,即便出於“自私的動機”,也得讓別人自私,讓別人獲利,這就大家都好。同樣,你損害別人,別人也會損害你。大家都損害別人,大家都會受到損害,這就大家都不好。因此,為了自己不受損害,就必須約束自己,不做損害他人的事情。比方說,為了自己的孩子不至於喝到三聚氰胺,也不往自己生產的其他食品中亂放添加劑。結果又如何呢?至少,就“遵紀守法”,就“有所克製”。這當然不是什麼“高風亮節”,隻不過為了“長遠利益”和“根本利益”,放棄“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因此,說到底,還是“自私”,隻不過很聰明。

可惜,“愚蠢的自私”不這麼想。他們總認為,損害別人是不會遭到報應的。因此,隻要能“利己”,他們就不憚於“損人”。這很危險,也很可怕,因為那會造就一個“人人損人利己”的社會。一個“人人損人利己”的社會,是什麼樣子的?每個人都成為受害者,每個人都沒有好果子吃,無一幸免,無一幸存。

這就斷然不可,也就要想辦法。辦法之一,是“講道德”。這當然很正確,我也完全讚成。問題在於,道德是訴諸良心的,靠的是每個人的“自覺自律”和“良心發現”。如果他良心並不發現,既不自覺,也不自律,我們就無可奈何。再說了,趨利避害,原本是人的天性。如果說這就是“自私”,那麼,人都是自私的。江山易改,本性難移。道德的教育,能改變人的本性嗎?我看很難。

所以,靠得住的做法,還是把話說透,把賬算清。其實,自私未必害人,也可能隻是吝嗇;損人也未必利己,也可能得不償失。有“損人利己”,也有“利人利己”。把“利人”和“利己”對立起來,或者把“損人”和“利己”等同起來,恐怕都不科學。科學的方法,是把所有的選項都列出來,看看究竟有多少可能。

多種可能

人、己、利、損,排列組合,至少有以下這些選項──

一,毫不利己,專門利人;

二,毫不利人,專門利己;

三,為了利己,不惜損人;

四,隻是利己,並不損人;

五,既不利人,也不利己;

六,既不損己,也不損人;

七,利人利己,人己兩利;

八,害人害己,人己兩害;

九,損了別人,沒利自己;

十,毫不利己,專門害人。

哈,可能性竟有如此之多,而且還沒說全。比方說,就漏掉了“先人後己”和“舍己為人”。“先人後己”不等於“毫不利己”,隻不過先利人,後利己;“舍己為人”也不等於“專門利人”,它往往隻發生在特殊時刻(比如生死關頭)。這就不能歸到第一類,更不能歸到其他。也許應該再列兩類:先利別人,後利自己;犧牲自己,幫助別人。

那麼,我們應該怎樣取舍呢?

關鍵不在是否“利己”,而在是否“損人”

按照道德的標準,最高尚的,應該是“毫不利己,專門利人”。這樣的人,世界上有沒有?有,比如墨子就是。可惜,這是極少數。大多數人,怕是做不到的。《莊子·天下》就說:“墨子雖獨能任,奈天下何!”也就是說,你可以自己這樣做,但不能要求天下人。因為這不符合人的天性,也不符合多數人的想法。用《莊子》的話說,就是“反天下之心”。其結果是什麼呢?是“天下不堪”──很少有人做得到,也很少有人受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