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公司的隱私(4)(1 / 2)

企業B,20世紀90年代後期發跡,草根創業者,起點不高、起家艱苦,然則抓住了行業爆炸式增長的機遇,所以短短10年之後,年營收就已經達到十幾個億,企業盈利狀況非常好。創始人年過六旬,兒子30歲出頭,正是幹事兒的好時候,且親身參與、跟隨了後半程的創業。因此,3年前,創始人在公司內外部正式宣布進入半退休狀態,把公司交給兒子打理。但是,當接班人真正開始進入操盤狀態時,發現阻擋他以及公司前進的,不是外人,全都是自己的骨肉至親。財務總監是自己的親舅舅,采購總監是自己的親姑姑,五個業務單元中,有三個是由自己的表兄妹擔任第一負責人。這還都是關鍵崗位,略微外圍一點的崗位,1000多人的企業中還有十幾個親戚在管理職位上,其中包括三四位長輩。

接班人算是海歸,又在國內一流商學院讀了EMBA,自然不大瞧得上自己這群土鱉親屬,尤其是對這幾位占據高位的長輩,又要敬重又要管理,但他們又是遲鈍又是擺譜,諸侯割據,實在是讓人頭疼。自己惹不起,隻好動用各種力量遊說老爹,希望由長輩來解決長輩的問題。創始人也能夠充分理解兒子的難處,因此,雖然很享受半退休的生活狀態,但為了讓兒子完全接班,自己還是不得不出山著手解決遺留問題。

這一下不要緊,真是捅了馬蜂窩。本來想自己起個帶頭作用,拉著大家一起退休的,但是沒想到哥哥妹妹的想法還真是不一樣,他們不要高額退休金,甚至不要更加可觀的數百萬元的一次性獎金,他們想的是:“我們這一輩一起創業這麼艱難,最早創業的5萬塊錢還是我們幾家子分別借給你的,我們什麼都不在乎,就為了幫幫你。可是,現在怎麼這產業就變成你兒子一個人的了?我們的孩子都還年輕,也很能幹,你兒子留學的時候他們就都在公司裏出力了,怎麼就跟這事沒關係了?!”

真正是有家就沒理,有理就沒家。在這一節骨眼上,對於一家草根家族企業來說,別扯什麼法律、產權的大帽子,這是骨肉至親,道理拗不過人情,而且提出這一訴求的人都是關鍵崗位的負責人,掌握著公司的命脈。此時,接班人猛然發現,不僅僅是自己的發展計劃推不動了,搞不好連自己的股權利益都可能重新洗牌。

創始人一方麵覺得這群親戚對股權的訴求超出了自己的預期範圍,過去隻考慮過在上市前後對管理層進行期權激勵,還真沒有想過親屬的問題,因為在他看來,親屬們確實出了不少力,但是以苦勞為主,不代表未來的發展力量。可是另一方麵,他又非常看重親情,倘若因為創業把家人感情都賠進去了,實在是他所不能承受的。因此,他忍不住責怪兒子在這個問題上太沉不住氣,逼得太緊,導致操之過急,引發了問題。如果能夠再妥協幾年,等老一輩歲數都大了,不得不從崗位上退下來的時候,是不是就會更容易解決這些問題?

對此,接班人覺得也很冤枉:我要把公司做上市,這兩年是最好的時機,如果不把這些關鍵崗位騰出來讓給專業人士,公司怎麼能夠走上規範化的道路?而且,公司到底是誰的,這在法律上是十分明確的事情,有什麼好拉鋸的?再說,既然他們有這些想法,那麼今後他們如果年齡大了精力不濟仍不肯退出,那又怎麼辦?

沒有想到自己的家族成員有一天也會成為接班過程中的“第三者”。現在,這家公司需要一個麵麵俱到的解決辦法:既要保持公司穩定,不能出現內訌的聲音和經營波動,又要推動公司向一家上市公司快速發展,為上市公司搭建一個健康幹淨的股權結構和專業職業的管理團隊,還要解決好創業家族內部的利益分配問題,讓親屬們特別是長輩們能夠心甘情願地退出來,維護家人之間的親情紐帶,分家而不傷和氣。

最終,通過與專業機構反複研討,這位創始人采取了分級分步的解決方案:

首先,將公司內所有親屬關係進行梳理分類,將那些非關鍵崗位、非血緣至親、低貢獻度的親戚分離出來,不在公司內做長期利益安排,而是在創始人的股權中確定一個比例,把每年的分紅作為家族基金,由曆任繼承人負責管理,對這些親屬的基本生活做補貼,無論其是否在公司內部工作。其他方麵,對這些親屬的管理和要求與非家族成員一視同仁,獎優罰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