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遭遇尷尬 第四節莫名其妙的刺殺(2 / 3)

這份供詞,雖然依然未招供出主使、幫凶等,但起碼比之前的供詞多了點實質性的動機。同一天,陳德又供稱,他原想用小刀搶奪官員們的腰刀,然後“砍退幾個人,直奔轎前,驚了聖駕,皇上自然諸事由我,可得好處”。當天,又傳訊了陳德的舊主人,均稱對陳德行刺之事並不知情。但行刺皇帝這樣的大事,隻是由陳德一個人所為,又有些說不過去。二十三日,嘉慶皇帝再度發布命令:“此案再著添派九卿、科道會同審辦。”

二十三至二十四日,曾經審訊過陳德的所有大臣,來了個大團聚,他們動用集體的智慧來審查這個膽敢謀殺皇帝的窮人,“掌嘴二十,板責三十,並加刑夾,收至四分”。但陳德依然“堅供實無同謀、主使之人”。案子審到這份上,大臣們也束手無策了。動大刑都不招,難道真無同黨、主使?可他一個落魄的廚子,怎能一個人做出這等大事?

正在左右為難間,二十四日,嘉慶下令停止審訊,原因是不忍心讓凶犯妄加攀扯,以連累無辜之人,所以就不再深究。“在諸臣見此等逆犯,義憤自不容已,必欲窮究主使何人、同謀何人、有無黨羽,反複究詰,悉心訊問,忠君為國之忱,必應如是”。但是,“舉朝臣工,皆同朕之兄弟子侄,至親骨肉。朕又何忍令凶犯扳扯,況實無疑忌之人乎。總之,天下之大,何所不有,譬如猘犬噬人,原無主使,鴟梟食母,豈有同謀。若一味刑求,反肆狂吠,所言之人,如何存活。即不究問,終是疑團,所損者大也”。

就這樣對此案做了叛決,如下:主犯陳德被淩遲處死,陳德的兩個幼子被處以絞刑;其嶽母年已80,免議;陳德的朋友黃五福被杖一百、徒三年;神武門東西兩邊的護軍章京賢福、瑞慶,護軍統領阿合保、常青和護軍校、護軍等60多人以失察之罪分別被發配熱河披甲當差、革職、降級、罰俸、枷示等處分;當班的肅親王永錫、副督禦史萬寧、副督統薩敏等交由宗人府及各相關部議處。

據《清朝野史大觀》等書記載,陳德就刑時非常從容,一副大義凜然的樣子,是認罪伏誅,還是從刺殺那刻起就早已預料到了結局,所以麵不改色?在菜市口刑場,陳德被綁在木樁上,兩個兒子被押來給他叩頭,隻見他閉起眼睛不聞不見。行刑開始,“割陳德耳鼻及乳,從左臂魚鱗碎割,次及右臂,以至胸背。初尚見血,繼則血盡,但流黃水而已”。割完上體,陳德應該是因為太過痛苦,忽然睜開雙眼大叫:“快些!”但這樣的催促顯然不會得到劊子手的同情,監刑的劊子手卻說:“上有旨,令爾多受些罪!”陳德閉上眼睛再也不曾開口。

至此,這個案子算是結了。前後隻有四天的時間,刺殺皇帝這樣的大罪隻審了四天好像態度略顯不慎重,可是當事人——皇帝,親自阻止了審案,旁人也說不得什麼。一個轟動朝野的大案能夠就落下了帷幕。但陳德行刺的真正原因,卻一直眾說紛紜、爭論不休。

如果陳德所供供詞屬實,從理論上說,人在絕望之下的確什麼都能做得出來。可在當時的背景之下,這個理由未免有些離奇。“行刺皇帝”這個罪,不是一個人能承擔得起的。一旦失敗,會有很多無辜的親人被牽連。就算成功了,他也不可能像夢中那樣翻身改變命運。難道他真的天真到不知道後果的地步?

另據野史記載,此案可能跟嘉慶處死和珅有關。話說,“和珅一倒,嘉慶吃飽”,可同時,也給自己“招”了一批敵人。相傳自那以後,嘉慶曾多次險些被暗算。一次,近侍奉茶,嘉慶還沒來得及喝就有事離去了,一個侍從將茶撤下喝了,結果立刻斃命。因此,陳德行刺案一出,就有人猜測是和珅的黨羽所指使。可如果這種猜測成立,受命執行此項任務的陳德就未免太忠心了。什麼好處也沒撈到,還搭上了兩個兒子的命,朋友也受到牽連,值得嗎?

而從案件發生到結束,作為當事人的嘉慶的態度也很耐人尋味。從一開始時的“窮究主使何人、同謀何人、有無黨羽”,到最後的“不欲窮究”,變化似乎太快了點吧?如果當真如此,他就沒必要連日過問審訊情況,並不斷增派大員會審了。而萬一陳德背後真有主使之人呢?放過了豈不是還會有危險。他是在忌諱什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