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準則適當授權,管理會更有效 8.沒有可控性的授權是棄權(1 / 2)

第2條準則適當授權,管理會更有效 8.沒有可控性的授權是棄權

韋爾奇曾這樣說過:“沒有可控性的授權是棄權。”青年管理者應學會有效管理自己的工作時間,信任其下屬並鼓勵他們獨立工作,而不是緊緊地監督他們。授權是公司在逐漸擴大經營規模的過程中必須采取的措施,它確保了各經營部門擁有更多的自主決策的權力,能促進公司更有效地進行運營。但是,管理者必須不斷地從其下屬那裏得到反饋,這是保證授權成功的關鍵所在。僅有授權而不實施控製會招致許多麻煩,最可能出現的問題是下屬會濫用他們獲得的權力。因此,在進行任務分派時就應當明確控製機製。

1962年7月2日,第一家沃爾瑪百貨公司在美國阿肯色州的羅吉斯開業。此後的30多年中,沃爾瑪苦心經營,從鄉村走向城市,從北美走向全球,最終發展成世界最大的零售商。而沃爾瑪的創始人山姆·沃爾頓家族也一度超過微軟的比爾·蓋茨,成為全球第一富豪。

山姆早期的創業十分艱苦,許多事務都要親曆親為。早期在管理富蘭克林雜貨連鎖店時,從采購、選點及日常管理,都要他一人負責。從早到晚,周末也不休息。隨著公司的擴大,他意識到有必要將責任和職權下放給第一線的工作人員,因為他們對商店和顧客更了解,也更知道如何使商店興旺起來。

在日本和韓國的一次旅行中激發了山姆的想法:可以用某些方法來加強沃爾瑪的團隊精神,比如將更多的權責授給商店裏的員工們。許多大零售公司的部門經理,隻把自己作為一名員工。而山姆的理論是:商店裏的部門經理應該相對獨立地管理自己的業務,並將其收入和未來的提升與業績掛鉤。讓每位部門經理充分了解有關自己業務的資料,如商品采購成本、運費、利潤、銷售額以及自己負責的店和商品部在公司內的排名。鼓勵每位部門經理管理好自己的商店,如同商店真正的所有者一樣,並且需要他們擁有足夠的商業知識。沃爾瑪把權力下放給他們,由他們負責商店全套的事務。

此製度的推行使年輕的經理得以積累商店管理經驗。而沃爾瑪公司裏有不少人半工半讀完成大學學業,隨後又在公司內逐漸升任要職。

同時,沃爾瑪將所有信息,包括采購、運輸、銷售等數據實行公開化,這更有利於經理們管理公司,並且讓他們知道,他們的商店在公司排名情況如何,鼓勵他們去爭取好成績。

這樣,沃爾瑪不僅給經理派任務,落實職責,而且允許其行動自由並有決策資格。他們有權根據銷售情況訂購商品並決定商品的促銷法則。同時每個員工也都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給經理們以參考。

在下放權力的同時,山姆一直注意在擴大自主權與加強控製之間保持平衡。一方麵,公司有許多規定是各分店都要遵守的,包括商品定價。而且有些商品是每家分店都要銷售的;另一方麵,每家店又有自主權,如部門經理負責商品訂購,分店經理則可以決定商品促銷計劃。而且沃爾瑪的采購人員比其他公司的采購人員擁有更大的決定權。例如,沃爾瑪在佛羅裏達州巴拿馬市有一家分店,8公裏外的海灘附近還有一家分店。兩店即使同屬沃爾瑪公司且相距不遠,差別卻很大。他們的目標顧客和商品陳列完全不同。前者目標為城市居民,為其日常生活購物服務,後者目標為海灘遊客,因此公司讓每位分店經理根據顧客實際需要全權負責管理,再各自培養部門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