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35(2 / 3)

當開辦之際,努力確也可驚,那時做事的,伏園之外,我記得還有小峰和川島,都是乳毛還未褪盡的青年,自跑印刷局,自去校對,自疊報紙,還自己拿到大眾聚集之處去兜售,這真是青年對於老人,學生對於先生的教訓,令人覺得自己隻用一點思索,寫幾句文章,未免過於安逸,還須竭力學好了。

但自己賣報的成績,聽說並不佳,一紙風行的,還是在幾個學校,尤其是北京大學,尤其是第一院(文科)。理科次之。在法科,則不大有人顧問。倘若說,北京大學的法,政,經濟科出身諸君中,絕少有《語絲》的影響,恐怕是不會很錯的。至於對於《晨報》的影響,我不知道,但似乎也頗受些打擊,曾經和伏園來說和,伏園得意之餘,忘其所以,曾以勝利者的笑容,笑著對我說道:“真好,他們竟不料踏在炸藥上了!”

這話對別人說是不算什麼的。但對我說,卻好像澆了一碗冷水,因為我即刻覺得這“炸藥”是指我而言,用思索,做文章,都不過使自己為別人的一個小糾葛而粉身碎骨,心裏就一麵想:

“真糟,我竟不料被埋在地下了!”

我於是乎“彷徨”起來。

譚正璧先生有一句用我的小說的名目,來批評我的作品的經過的極伶俐而省事的話道:“魯迅始於‘呐喊’而終於‘彷徨’”(大意),我以為移來敘述我和《語絲》由始以至此時的曆史,倒是很確切的。

但我的“彷徨”並不用許多時,因為那時還有一點讀過尼采的《Zarathustra》的餘波,從我這裏隻要能擠出——雖然不過是擠出——文章來,就擠了去罷,從我這裏隻要能做出一點“炸藥”來,就拿去做了罷,於是也就決定,還是照舊投稿了——雖然對於意外的被利用,心裏也耿耿了好幾天。

《語絲》的銷路可隻是增加起來,原定是撰稿者同時負擔印費的,我付了十元之後,就不見再來收取了,因為收支已足相抵,後來並且有了贏餘。於是小峰就被尊為“老板”,但這推尊並非美意,其時伏園已另就《京報副刊》編輯之職,川島還是搗亂小孩,所以幾個撰稿者便隻好搿住了多目夾眼而少開口的小峰,加以榮名,勒令拿出贏餘來,每月請一回客。這“將欲取之,必先與之”的方法果然奏效,從此市場中的茶居或飯鋪的或一房門外,有時便會看見掛著一塊上寫“語絲社”的木牌。倘一駐足,也許就可以聽到疑古玄同先生的又快又響的談吐。但我那時是在避開宴會的,所以毫不知道內部的情形。

我和《語絲》的淵源和關係,就不過如此,雖然投稿時多時少。但這樣地一直繼續到我走出了北京。到那時候,我還不知道實際上是誰的編輯。

到得廈門,我投稿就很少了。一者因為相離已遠,不受催促,責任便覺得輕;二者因為人地生疏,學校裏所遇到的又大抵是些念佛老嫗式口角,不值得費紙墨。倘能做《魯賓孫教書記》或《蚊蟲叮卵脬論》,那也許倒很有趣的,而我又沒有這樣的“天才”,所以隻寄了一點極瑣碎的文字。這年底到了廣州,投稿也很少。第一原因是和在廈門相同的;第二,先是忙於事務,又看不清那裏的情形,後來頗有感慨了,然而我不想在它的敵人的治下去發表。

不願意在有權者的刀下,頌揚他的威權,並奚落其敵人來取媚,可以說,也是“語絲派”一種幾乎共同的態度。所以《語絲》在北京雖然逃過了段祺瑞及其吧兒狗們的撕裂,但終究被“張大元帥”所禁止了,發行的北新書局,且同時遭了封禁,其時是一九二七年。

這一年,小峰有一回到我的上海的寓居,提議《語絲》就要在上海印行,且囑我擔任做編輯。以關係而論,我是不應該推托的。於是擔任了。從這時起,我才探問向來的編法。那很簡單,就是:凡社員的稿件,編輯者並無取舍之權,來則必用,隻有外來的投稿,由編輯者略加選擇,必要時且或略有所刪除。所以我應做的,不過後一段事,而且社員的稿子,實際上也十之九直寄北新書局,由那裏徑送印刷局的,等到我看見時,已在印釘成書之後了。所謂“社員”,也並無明確的界限,最初的撰稿者,所餘早已無多,中途出現的人,則在中途忽來忽去。因為《語絲》是又有愛登碰壁人物的牢騷的習氣的,所以最初出陣,尚無用武之地的人,或本在別一團體,而發生意見,借此反攻的人,也每和《語絲》暫時發生關係,待到功成名遂,當然也就淡漠起來。至於因環境改變,意見分歧而去的,那自然尤為不少。因此所謂“社員”者,便不能有明確的界限。前年的方法,是隻要投稿幾次,無不刊載,此後便放心發稿,和舊社員一律待遇了。但經舊的社員紹介,直接交到北新書局,刊出之前,為編輯者的眼睛所不能見者,也間或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