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落實政策回城後,我似乎又看到了希望。但這希望是“玻璃瓶子裏的蒼蠅,前途是光明的,就是沒有出路”。我試圖尋找招工的機會,但一次也找不到,萬般無奈,我想到了頂職。當時父親還沒有平反,無“職”可頂,隻能在母親的單位想辦法。

母親的父親陳國棟早年畢業於北京某法律大學,先後在安徽、湖北武昌、黃岡和恩施等地的法院任職,最後任老河口法院院長。外祖父重視女孩的教育,母親得以上學。時值抗日戰爭期間,學校經常轉移或更換,學習斷斷續續,但她最終仍然讀完了高中。當時高中的含金量,不亞於現在的碩士研究生。

但這位“碩士研究生”長期從事的卻是簡單的體力勞動。最早雖然在鐵路辦的紅專學校教過幾年書,但那多為臨時性質的義務勞動。後來由於經濟拮據,改到長沙鐵路家屬生產隊當臨工,搞搬運,即將火車上的貨物扛下來,把車站倉庫的貨物抬上去,完全沒有機械,全靠肩扛手提。每次上班之前,她都口裏念念有詞地清點一番她的勞動用品:帽子、毛巾、口罩和手套。接著從鐵路退出去,改到長沙北區搬運站工作,變成了集體工,仍然是搞搬運,但搬運的範圍不再局限於鐵路車站。幾年後,搬運站變成了長沙市第四運輸公司。

長沙市第四運輸公司仍然是市內搬運性質,其工作部門大致分為三塊:其一,汽車運輸,公司有十幾輛汽車。汽車市內運輸雖然省力,但折舊、維修、養路、保險和汽油等支出較大,這一塊實際是虧本的。在汽車並不普及的當時,汽車駕駛員屬於公司貴族,每一名司機來路都不簡單,不是領導子女,便是關係戶親戚。如果頂職成功,這個職位不要夢想。

其二,搬運,就是簡單的貨物裝卸工作。裝車卸車是他們的主業,運輸公司實際上就是從這一塊業務發展起來的。社會上有這樣的工作需要,於是就有了這樣的搬運工,後來,政府將這些搬運工組織起來,就是最初的搬運站。母親屬於這一塊,與幾十個人一起,專門負責一個煤場的卸煤。母親她們將開進煤場的火車上的煤卸下來,再用扁擔和箢箕將煤挑到遠一些的空地上,堆成一座座矩形的大堆。卸煤挑煤的幾乎全是中年婦女,她們戲稱自己為“煤婆”。下班回來,她們除了牙齒是白的,其他部位與煤都是一個顏色。

其三,板車運輸。板車是一種人力拉的運輸工具,有兩個輪子,可載貨半噸甚至一噸左右,那個年代市內運輸的主要交通工具。形象點說,將畜力大車縮小一半多,將駕轅的馬換成人,那就是板車。這是運輸公司中最苦、最累的一個活,而我如果頂職,肯定當不了汽車司機,也不能當煤婆,隻能當“拖板車的”。

“拖板車的”必須起早,天亮之前起床,早早在倉庫、車站、碼頭等處等候,爭取在清晨之際即能拉上幾趟貨。因為清晨天氣相對涼快,柏油馬路比較堅硬,此時拉板車運輸,事半功倍。太陽升高以後,路麵被太陽曬軟,車輪陷在曬軟的柏油路上,拉起來就會費勁許多。

晴天拉車不易,下雨天拉車更難。裹著一件破雨衣,那一身雨、一身泥、一身汗的,別提多狼狽。道路不可能總是平的,有下坡就必有上坡,拉著載重的板車走上坡,那真是一步一叩首。有時即便一步一叩首,車子也未必能前進,需要人幫忙才能上坡。

少年時代的我,為了掙點小錢,經常於假期呆在坡下守候,幫“拖板車的”推板車上坡。幫他們推一個上坡,掙個三分錢或者五分錢的。也有不僅僅推上坡的,幫他們從起點推到終點,一角錢或者兩角錢等等。因此,對板車,我並不陌生。

“拖板車”屬於重體力勞動,又髒又累,應該是城市中最差的工種之一,與掏糞和清潔等工作差不多。如果在城鎮中貼出“拖板車”的招工廣告,相信城鎮戶口的青年人大多不會前來問津。隻要還有另外一線希望,誰願意去當“煤婆”,誰願意去當“拖板車的”?

我那時候差不多絕望了,隻要能回城,幹什麼都行,拖板車就拖板車。“拖板車的”盡管又髒又累,但幹活往往計件,如果舍得吃苦,比那些輕鬆、幹淨的工作多掙一點錢也有可能。

母親那年五十出頭,幹重體力勞動已經有點心有餘而力不足,應該退休了。她已經有了兩次勞動負傷的曆史,一次是裝卸汽車時貨物太重閃了腰,吃了幾個月的傷藥;還有一次從煤堆上摔下來,摔傷了腿。盡管如此,老人家仍然不願意退休,勞動雖然辛苦,卻可以多掙幾塊錢,但為了兒子能從農村回來,她沒有其他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