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戰群狼 第三章
這兒是北大荒的腹地,其知名度和曆史意義與瑞金、井岡山、棗園差不多。除了我們的首相崔庸健和總書記金日成當年曾經在這兒奮鬥過以外,中國的抗日名將——趙尚誌將軍也是在寶泉嶺農場的轄區內犧牲的,有他的墳墓,也有他的紀念館。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我想,父親的知名度雖然不高,但大小他也算個英雄人物吧!還有大作家丁玲、大畫家丁聰、大藝術家梅蘭芳的兒子梅保玖,在寶泉嶺,都有他們的足跡和影響。尤其是崔庸健和金日成的展覽館,在異國他鄉,影響之大,作為公民,我是萬萬沒想到的。
在寶泉嶺,我一邊考察和緬懷國家領導人的那段曆史,一邊慢慢地等待著,等待著父親秦世海,說不定能有一天,突然就會出現在了我的麵前。這不是幻想,也不是憧憬,而是有天時和地利所在。其原因是:三年的工夫,北大荒其他的大農場,我幾乎都已經跑遍了,這兒再沒有,那可就是上帝對我的無情和殘酷了吧!天時、地利、人和,這是中國八卦圖的哲理和靈魂。我在這兒等待最現實的原因是,在總局人事部門,我就已經谘詢過了:“同誌,北大荒哪個農場的鮮族人最多?”那位女同誌也是鮮族人,她告訴我:“中國的鮮族人嘛,吉林省的延吉地區最多,居民中百分之八十都是鮮族人,我們農墾係統呢,江北的寶泉嶺最多,幾乎占了總人口的百分之三十。不瞞你說,我家就是寶泉嶺的,是我奶奶那一輩,從漢城逃荒過來的。”“噢!那好,我就去寶泉嶺那兒看看吧!”我生在朝鮮,長在朝鮮,漢語聽著別扭,說起來更吃力,和本民族人在一起,說話、辦事,肯定要方便多了。再說了,秦世海如果真戀著我母親的話,很可能他也會在鮮族居民區活動,聽鮮族女人說話、唱歌、跳舞,也許對他也是一種安慰和享受吧!為了能找到父親,各方麵的因素和可能性,瞑思苦想中我都已經考慮到了。我在寶泉嶺接觸的第一戶朝鮮居民是崔萬祥的全家,他的女兒叫崔俊芳,他的兒子叫崔俊男。俊男和我同歲,俊芳大我兩歲。
俊芳的爺爺那一輩是從朝鮮遷民來的,是鹹鏡南道九龍裏的。在國內也是老鄉,他家在鹹赴嶺以南,我家在鹹赴嶺以北。鹹赴嶺的主峰就是狼琳山,九龍裏靠海很近,是大海的啟迪和熏陶,沐浴成了崔氏全家的熱情、豁達、勇敢和坦蕩。聽了我的敘述和遭遇,崔萬祥夫婦深表同情和感歎。同情我的坎坷,同情母親的執著和堅貞,感歎的是,國內政策的不公正。
崔萬祥的老伴頓時就忿忿不平地發牢騷說:“不應該呀!心胸怎麼能那麼狹窄呢?你看看人家中國政府,對少數民族,不但不歧視,而且還處處給予照顧和優待呢!孩子上學,大人就業、分房子、長工資、看病、醫療,都比漢人有優越性呀!唉,真是的,好了傷疤就忘了疼,沒有中國政府派出去誌願軍,美國鬼子還不得和日本人一樣,欺壓著咱們喘不上氣來呀!”“現在強多了,我來的時候,小姨就告訴我,政策已經變了,國家領導也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現在的政策是各民族一律平等,中國和朝鮮,漢族和高麗族,會世世代代友好下去的!”我對他們補充說道:“如果能找到父親,我就把母親的骨灰遷來北大荒。母親本來就是中國人的媳婦嘛,遷來北大荒,也是名正言順的,我畢竟也算半個中國人,不管能找到,還是找不到,我這一輩子,恐怕都要在北大荒紮根嘍!”對我的想法,崔家老少,是持讚成態度的,尤其是俊芳,抿著小嘴,高興地說道:“歡迎你加盟我們農場,以後再去逮鹿,爸和弟弟,就更有一個可靠的幫手啦!”
我對崔俊芳,第一次見麵,就不由狠狠地吃了一驚。她的模樣、腰條、服裝打扮,一行一動,包括口氣、眼神、表情和目光,怎麼跟我母親李姬善年輕的時候一模一樣啊!母親是二十四歲那年生的我,四五歲,我就朦朦朧朧記事了,母親也是喜歡穿白上衣,黑裙子,裙擺很大,裙帶在後麵飄著;烏黑的秀發像瀑布一樣,襯托著她豐腴又細嫩的皮膚。大眼睛,目光永遠像秋水一樣,溫柔、亮麗、嫵媚又深沉。說話不緊不慢,微微一笑,腮幫子上的酒窩,那樣的誘人……可是,遠在異國他鄉的崔俊芳呢?活脫脫,簡直就是母親的翻版和影子。她比我才大兩歲,我稱呼她大姐,她也口口聲聲地稱呼我小弟。如果她是十一二歲的話,我真懷疑,用迷信的說法,就是母親的靈魂依附在崔俊芳身上,重新轉世,又來到了人間,因此我對這個大姐,除了喜歡和尊重之外,好像又多了一點點疑惑和茫然。而且令我想象不到的是,崔俊芳看著淑女一樣,但她的膽子特大,去年曾經配合她的弟弟和父親,擒住了兩隻活狼,賣給了大連動物園。僅一隻活狼的價錢,置辦嫁妝,就綽綽有餘了。
高麗過年——要狗命,這是北大荒人的一句歇後語。事實上也是,我們鮮族人喜歡吃狗肉,喝狗肉湯,就像廣東人吃蛇,四川人吃辣椒,東北人吃豬肉燉粉條子,婆婆丁蘸大醬一樣,既是嗜好,也是世世代代的傳統和習慣。可是萬沒有想到,僑居中國北大荒的鮮族人,除了吃狗肉、喝狗肉湯外,吃狼肉、喝狼肉湯,也變成了各家各戶的時髦與興趣。打狼逮狼,也就變成了他們的工作和愛好。在朝鮮,人類是不與狼群為敵的。但僑居這兒的鮮族同胞就不同了,一到冬天,都忙著打狼。炕上鋪著狼皮褥子,男女都穿著雙狼皮襪子,狼肉湯也特香,油珠兒比花生米還大,喝著燙嘴,營養價值也特高,仔細琢磨呢,也就覺著順理成章了,狗是由狼馴化出來的,狼、狗是一家嘛!吃狼肉,喝狼肉湯,當然也就無可非議了,入鄉隨俗,不吃不喝,反而是你自己少見多怪了!
剛來北大荒,我就感受到了,北大荒的狼群是真多。在伏爾基河農場,前邊拖拉機手犁地,後邊就跟著十幾隻老狼在逮耗子。有一隻老狼躥到了拖拉機的機器蓋子上,駕駛員操縱著拖拉機旋轉了三百六十度都甩不下來,老狼抱著排氣管子死死不放,最後駕駛員加大油門,排氣管發燙,老狼才“嗷”地一聲躥了下去。在共青農場,大白天,孩子哭鬧,母親嚇唬他說:“再哭,再哭我把你扔出去喂狼!”孩子不聽,繼續哭,當娘的真就來氣了,推開窗戶,順手就把他丟了出去。
孩子頓時就沒有動靜了,母親還以為孩子害怕了呢,嘴上說著:“不哭了?不哭了就回來吧!”但探出腦袋一看,天啊,哪兒還有孩子的蹤跡?母親後悔得五髒都快要吐出來了。所以說,打狼逮狼,政府是大力支持的,但崔家父子生擒活狼,卻是新鮮而又非常刺激的。一隻活狼,賣八九百塊錢哪,那時候的工資,每個月才二十多塊錢,逮一隻活狼,就能抵崔家父子全年的工資。別人眼紅,也想逮,但他們沒有那麼大的膽量和技術,生擒活狼,用漢人的話說,那可不是鬧著玩的啊!
第二年冬天,我就跟著崔家父子學會了逮狼。逮狼需要勇敢,就因為勇敢,大我兩歲的崔俊芳,才當著家人毫不猶豫地宣布:“我這一輩子,是非你李中朝誰也不嫁了!”我和俊芳,因為逮狼才開始了戀愛。可是狼群在逐漸減少,大批狼群越過梧桐河,被迫往河北的大山裏逃去,平原上逮狼,越來越艱難了,最後為了掙錢,崔氏父子,才不得不追蹤到山裏,我第一次參加逮狼,就是在山裏的野狼溝進行的。
逮狼,最先決的條件是,得有兩匹好馬,最好是三河馬,其次是蒙古馬。但不管三河馬還是蒙古馬,馬鬃都得是紫紅色的和深紅色的,馬鬃不剪,蓋住了眼睛。因為生活中所有的馬鬃都是黑色和深褐色的。紫紅色的鳳毛麟角,幾十個馬群,也不見得能挑選到一匹。崔萬祥的兩匹烈馬,都是從軍馬場選來的。通過軍代表,一匹來自肇源軍馬場,一批來自牡丹江軍馬場,一白一紅。白馬雪白,除了紅鬃,再沒有一根雜毛。紅馬是棗紅色的,蹄子比盤子還大,身材修長,體魄矯健。三歲左右,都是雄性,腦袋高昂,生龍活虎,跑起來流星似的,輕輕一晃,眨眼就沒影,這是兩匹寶馬,也是崔家的榮譽和驕傲。崔家靠它,一次次地逮狼。冬天,寒風刺骨,冰雪皚皚,野狼溝離屯子有七十多裏地,一過梧桐河,幾乎就是野生動物的天下了。
馬拉爬犁,崔萬祥掌鞭,我們三人都是狗皮帽子,狼皮襪子,皮大衣,皮手套,爬犁上除了應有的工具,麻袋中有兩隻小豬崽,我和俊男,各背了一支半自動,我第一次進溝,俊芳特不放心,再三囑咐我:“你倆都是我的弟弟,俊男是老行家了。三年前,十五歲他就幹這種活了,關鍵時刻,你們倆可得配合好啊!有一點點疏忽,你就得變成狼糞……”她小手握著我的大手,半天半天,舍不得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