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滿清主子的授意之下,他們肆意編造篡改曆史,以便為傳教掃平道路。當然最根本的目的是,他們既然要在滿清統治者的翼護下傳教,就當然要千方百計淡化滿清的獸行,而竭盡全力醜化滿清的對立麵,否則豈非讓他們自己成為同流合汙的惡魔了?
總之,滿政權在四川被屠殺光一事上,可謂撒下了天羅地網,絞盡腦汁動用一切可能手段粉飾掩蓋自己的罪行,把這當作國家工程來進行。
在百多年的**配合下,從裏到外,從下到上,對所有可能的相關史料都進行係統篡改。為害怕自己的獸行暴露於世,甚至對被他們俘虜的傳教士,都威脅利誘,唆使他們寫篡改曆史的著作。由於當時在華傳教士頗多,所以完全可以利用這些傳教士不擇手段達成傳教目的之心理,以及通過不同傳教士之間互相監督控製來達成這種目的。
對各種關於張獻忠屠川的史料辨析就到這裏,下麵說事實本身。
張獻忠四川初期統治還是相當寬鬆的,連對明朝鄉宦官紳的管製都很寬縱,以至於讓他們有機會聯絡串通,攻取地方,這從前麵引用的材料也可以看出。即攻破城池,也絕非如滿清一般,動輒屠城。
而清廷奴才偽造的曆史裏麵,則從一開始就胡編亂造,無限誇大,連篇謊言。
如談遷國榷中引用《四川按察使僉事張一甲奏》[6],保存了一份寶貴的原始資料。張一甲給當時的南明政府報告說六月二十一日張獻忠攻破重慶,殺死官紳,另外兵民砍一手者萬計。
但到了一些清人著作中,就變成了張獻忠盡屠其城,幸存者全部砍手(如歐陽直的《蜀亂》),有的則說城內被張獻忠屠殺數百萬,砍手的有三十萬人。
南明官員的奏本,自然最為可靠。由此也可見清人關於張獻忠的記載,基本都是任意誇大,誕妄不經,無一可信者。。
張獻忠也確實屠殺平民,但那是在順治二年末到順治三年之間。主要是四川百姓得知南明政府成立,各地群起擒殺張獻忠委派官吏之後。
其屠殺範圍,主要在成都和成都周邊地區。其規模也遠沒有滿清奴才渲染得那大。
成都殺掉的人,據《利類思傳》所說為四萬人“是以命所部將卒盡殺成都城內居民,不分男女老幼貴賤,四萬餘人盡死。”(見《在華耶穌會士列傳》第238頁)
這也是謊話未圓,前後自相矛盾之處。若是全城盡屠,則當時之成都絕不止四萬人也,四萬人的話比福建一個縣的人口還少了。
另據《五馬先生紀年》的一段記錄,則當時有配偶之人以及年輕男女是有活命之機會的。
“又問曰:‘你有婆姨否?’餘應之以無。餘竟無可告,並無一毫望生之念矣。彼又戀戀不忍去,低頭不語,若有所思。忽抬頭一看,即大呼日;‘垣梁虎!’.虎至,其人身材魁梧,麵貌雄偉,是兵中之壓班者也。指餘而言日:‘這位好朋友,我欲帶他到營中,老爺不許夾帶生入。是有婆姨雙雙的還肯留,單身的恐怕逃走,斷不留矣。他又無婆姨。’虎回言,即叫兵丁三、四人去扯一個婆姨來。少頃,扯一人至,彼以年貌不相若,將三、四兵丁大罵大嚷:‘你看如此聰俊小漢,將此婆姨配他,老爺肯信麼?倘若不信,連我們都不好了。再去!’果然又拉〔扯〕一人至,此二人俱言‘好,好。’隻是捉此婦兵拚死不肯丟手,口言:‘我捉的人,你怎麼搶奪我的?’二人遂將為我之言,細細與之說了一遍,不聽。又說:‘我等與你俱有陰德。’越不聽。又言:‘將一婦人與你掉換。’亦不聽。於是,動垣梁虎之怒,大喝將此婦之繩抹了,將此兵鎖住。推的推,扯的扯,驅之而去,競不複來。此二人將此叮嚀囑咐,命此婦認餘為夫,又與說其所以。問餘是甚麼年生?餘應之日‘丙寅年生。’隨問(向)此婦:‘你說是丁卯年。若差一字,即時就殺了。’遂將餘鎖一頭鎖伊,安值(置)停妥,餘又以為生矣。二人俱去,許久不見一人來,餘又以為之疑懼。”[7]
還有張獻忠屠殺鄉村山野之人的說法,但此類說法皆屬誇大,當時張獻忠殺戮最多者不過是成都周邊地區,其在川造成的人口死亡數字最誇張也不會超過一百萬(任乃強在1947年寫的《張獻忠屠蜀辨》中的估計是五十萬人)。
另一點也能說明問題,眾多曆史記載都表明張獻忠死後,他的幾個親信義子孫可望、李定國、劉文秀、艾能奇等人率領的大西軍餘部,軍紀極好。(這些記載之所以能存留,也在於滿清重點是抹黑張獻忠在四川時期,其他方麵則相對疏漏)
這方麵顧誠在《南明史》中就引用了大量史料,如大西軍在1647年逃亡的過程中,進入遵義,“秋毫無犯”(九峰居士編輯《粵滇紀略》卷二《孫可望陷重慶》);進入貴州,“所過民皆安堵”(民國《貴州通誌》,前事誌十七);在雲南“孫可望等立法甚嚴,兵民相安。”(《明末滇南紀略》卷四《政圖治安》。)
後來出雲南到四川、廣西、湖廣抗清,無論劉文秀、孫可望,還是李定國,其率領的明軍軍紀之好,絕不擾民,更是讓百姓讚不絕口,史不絕書。
“定國智勇冠其曹,且嚴紀律,民皆安之。或傳定國兵當以夜至,比曉則已過盡矣。(也即軍隊經過地方,夜不宿民房,聽說晚上要來,結果早晨起來一看,軍隊已經過去了,百姓連察覺都沒有。)”(陳聶恒《邊州聞見錄》卷十《李定國》條。)
(李定國)“紀律嚴明,秋毫無犯,所至人爭歸之。”。(張怡《?聞續筆》卷二。)
“是時,南府出川,嘉定袁、武二賊出走。餘亦至彼討令諭安家。南府者姓劉名文秀,張獻忠餘黨也。反邪歸正,不殺人,與孫可望等自立為平東、安西、撫南、定北四帥,以扶明為名,共事永曆帝。”(《五馬先生紀年》)
“劉文秀之入蜀也,善撫恤軍士。蜀人聞大軍至,多響應。於是,重慶、敘州諸府縣次第皆複。”(黃宗羲《永曆紀年》。)”
孫可望、李定國等人的軍紀之好甚至是連清人奴才都承認的事實:“壬辰(1652,順治九年),可望略湖南,……其行兵有五要:一不殺人,二不放火,三不**,四不宰耕牛,五不搶財貨。有一於此,軍法無赦。……楚人曰:孫、李二將有五伯之假仁假義、王莽之謙恭下士。而永曆之為君,遠過乎劉禪,近勝於弘光”(丁大任《永曆紀事》,)
顧誠認為這是改變政策的結果,這當然是正確的。
但改變政策僅僅是一個方麵,另一個更重要的方麵是,即便在張獻忠時期,有過濫殺平民的命令,但其殺戮的規模也絕不可能太大,否則後麵孫可望等人再改變政策,也不可能出現上述秋毫無犯,民皆安堵的記載。
道理很簡單,如果士兵已經把濫殺平民當成習以為常之事,人人都如野獸一樣毫無同情惻隱之心,整日以殺人為事,那麼這種殘暴就會變成一種根深蒂固的心理習慣,人的心性都會變得和**一樣,一日不殺人恐怕就會手癢了。
暴力血腥就和毒品一樣會上癮,這已經被無數的犯罪心理學家研究並證明,當一群人已經把殺人當成家常便飯,要使他們突然改性,這決不是一紙命令能夠做到的,一批從來就是冷酷無情,殺人如麻的人,怎麼可能突然就變成仁義之師?滿清獸軍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
尤其是張獻忠死後,大西軍餘部全線潰敗,在朝不保夕的逃亡過程中,士氣沮喪,前途渺茫,悲觀失望乃至絕望是必然的事情。
這種情況下,已經習慣成天殺人的士兵,隻會把憤怒鬱悶加倍的發泄到沿途百姓之上。結果現在反而會嚴守軍紀,”所過民皆安堵”,這根本就是天方夜譚。
就假設李定國、劉文秀、孫可望這些人轉了性子,嚴令約束好了。但問題是在逃亡的時候,這種約束究竟有多大的效力?將領恐怕討好士兵還來不及,否則稍不如意,激起嘩變,或者潰散,那隻能更徹底完蛋。
所以說將領從上而下改變政策僅僅是一方麵,更重要的一點對大西軍的官兵來說,他們並沒有如清廷奴才汙蔑的那樣在張獻忠時期成日殺人,乃至把四川大部分人殺光雲雲。
張獻忠個人自私殘暴的政策下,對局部地區有過濫殺行為應當是事實,但其持續的時間和範圍都有限,遠不能和把殺人當成習慣的滿清獸軍相比。
正因為如此,大部分官兵還是良心未泯,還是保持了正常人應有的同情心寬容心。所以當孫可望等人改變政策的時候,雖然處在逃亡之中,其命令依舊很容易被士兵們執行下去。而後來在雲南休整之後,聯明抗清,更是成為軍紀最嚴明,最愛護百姓的軍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