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泛論子學時代(3 / 3)

又曰:

養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學。太學者,賢士之所關也,教化之本原也。……臣願陛下興太學,置明師,以養天下之士。(《漢書》卷五十六,頁十三)

“自武帝初,立魏其武安侯為相,而隆儒矣。及仲舒對冊,推明孔氏,抑黜百

家,立學校之官,州郡舉茂材孝廉,皆自仲舒發之。”(同上)

自此以後,以利祿之道,提倡儒學,而儒學又須為上所定之儒學。於是“天下英雄,盡入彀中”;春秋以後,言論思想極端自由之空氣於是亡矣。

〔注1〕關於秦皇、李斯焚書之事,其所焚之範圍及焚書之用意,現在史家尚無定論。然即秦皇、李斯果真欲盡滅當時學說,“以愚黔首”,如傳統的說法,然自秦下焚書令至漢兵入關,不過數年之間,盡滅當時學說,事實上亦不可能。

〔注2〕《鹽鐵論·晁錯篇》曰:“日者淮南衡山,修文學,招四方遊士。山東儒墨,皆聚於江淮之間。講義集論,著書數十篇。”(《四部叢刊》本,卷二,頁六)可見此時墨家亦尚存。

董仲舒之主張行,而子學時代終;董仲舒之學說立,而經學時代始。蓋陰陽五行家言之與儒家合,至董仲舒而得一有係統的表現。自此以後,孔子變而為神,儒家變而為儒教。至所謂古文學出,孔子始漸回複為人,儒教始漸回複為儒家。詳見第二篇中。

(四)古代大過渡時期之終結

漢武、董仲舒統一思想之政策,即秦皇、李斯之政策也。秦皇何以行之而失敗,漢武何以行之而成功?此中原因,固甚複雜,然有可得言者,則自春秋時代所開始之政治、社會、經濟的大變動,至漢之中葉漸停止;此等特殊

之情形既去,故其時代學術上之特點,即“處士橫議”“各為其所欲焉以自為方”之特點,自亦失其存在之根據。上文謂春秋戰國時代所起各方麵之諸大變動,皆由於舊文化舊製度之崩壞。舊文化舊製度愈崩壞,思想言論愈自由。秦滅六國,成一統,除皇室而外,其餘原有之貴族,皆夷為平民。在表麵上可謂將春秋以來之變局,作一結束。然實則貴族之餘孽,尚有一部分之勢力,故秦皇一死,貴族複起,“楚漢之際,六國各立後”。不過此次貴族之複興,為一種“回光返照”,等於強弩之末,故平民出身之漢高,終滅群雄而定一尊。漢高雖猶封建子弟功臣,然此時及以後之封建,隻有政治上的意義,而無經濟上的意義。及漢之中葉,政治上社會上之新秩序已漸定。在經濟方麵,人亦漸安於由經濟自然趨勢而發生之新製度。《漢書》曰:“其為編戶齊民,同列而以財力相君,雖為仆虜,猶無慍色。”(《貨殖傳》,《漢書》卷九十一,頁三)由貴族政治之眼光觀之,編戶齊民,何能同列以財力相君!然以經濟自然之趨勢,竟至如此。“雖為仆虜,猶無慍色”,可見人已安於此等新經濟秩序矣。漢雖行重農抑商政策,然對於此等社會的經濟秩序,亦並未有根本的變動也。自春秋時代所開始之大過渡時期至是而終結;一時蓬

勃之思想,亦至是而衰。自此而後,至現代以前,中國之政治經濟製度及社會組織,除王莽以政治的力量,強改一時外,皆未有根本的變動,故子學時代思想之特殊狀況,亦未再現也。

(五)古代著述體裁

上文謂欲看中國哲學進步之跡,吾人第一須將各時代之材料歸之於各時代,以某人之說話歸之於某人(第一章第十節)。此固為理想的辦法,但講上古哲學史,則行之頗有困難。譬如執此標準以分別普通所認為春秋戰國時代之書籍,則如《列子》乃魏晉時人所著,須以之代表魏晉一部分人之思想。此固吾人所認為偽書,應將其移後者。不過即吾人所認為真書,如《墨子》《莊子》等,固可歸之於上古時代,然現在《墨子》《莊子》書中之思想,何部分果真為墨子、莊子個人所有,則頗難斷定。關於此點,吾人不可不明古代著述之體裁。章實齋曰:

……諸子思以其學易天下。固將以其所謂道者爭天下之莫可加,而語言文字,未嚐私其所出也。……輯其言行,不必盡其身所論述者,管仲之述其身死後事,韓非之載其李斯駁議是也。莊子《讓王》《漁父》之篇,蘇氏謂之偽托;非偽托也,為莊氏之學者所附益耳。《晏子春秋》,柳氏以為墨者之言;非以晏子為墨,為墨學者述晏子事以名其書,猶孟子之《告子》《萬章》,名

其篇也。……諸子之奮起,由於道術既裂,而各以聰明才力之所偏,每有得於大道之一端,而遂欲以之易天下。其持之有故而言之成理者,故將推衍其學術,而傳之其徒焉。苟足顯其術而立其宗,而援述於前,與附衍於後者,未嚐分居立言之功也。(《文史通義·言公上》,《章氏遺書》卷四,頁五)

此言仍不免有理想化古代之嫌,不過其所述古人著述之體裁,則似合事實。蓋古人之曆史觀念及“著作者”之觀念不明,故現在所有題為戰國以前某某子之書,原非必謂係某某子所親手寫成。其中“援述於前,與附衍於後者”,在古固視為不必分,在今則多似為不能分也〔注〕。故現在所有多數題為戰國以前某某子之書,當視為某某子一派之書,不當視為某某子一人之書。如現在題曰《墨子》《莊子》之書,當視為墨學叢書及莊學叢書,不當視為一人之著作。近人對於此等書籍,固已試加分析之功,如《墨子》中之《經》及《經說》,可認為非墨子本人之言,然即《天誌》《尚同》諸篇,其“援述於前,與附衍於後者”,果可絕對地分別乎?此哲學史述上古時代諸家之學說,意但謂上古時代有此學說,有此思想係統,至此係統果為代表此係統之人之一人所立,抑或曾經其“後世”修正補充,則不敢必定也。

〔注〕此點前人多

已言之。孫星衍雲:“凡稱子書,多非自著。”(《晏子春秋序》,《問字堂集》卷三,《四部叢刊》本,頁十一)嚴可均雲:“先秦諸子,皆門弟子,或賓客,或子孫,撰定,不必手著。”(《書管子後》,《鐵橋漫稿》,蔣氏刊本,卷八,頁七)大約今所傳先秦之書,皆經漢人整理編次。例如《墨子》《莊子》等書,如現在所傳者,本先秦所無有。先秦所有者僅為不相連屬之各篇,如《尚同》《兼愛》《齊物論》《逍遙遊》等。漢人於整理先秦典籍之時乃取同一學派之各篇,聚而編為一書,題曰某子,意謂此某學派之著作耳。此例亦有一例外,即《呂氏春秋》雖亦為先秦之著作,而原來即為一部整書。此書成後,呂不韋懸之國門,以自誇耀,可見其在當時為稀有之成就也。

古代哲學,大部即在舊所謂諸子之學之內。故在中國哲學史中,上古時代可謂為子學時代。此時代之諸子,司馬談將其分為陰陽、儒、墨、名、法、道德六家(《史記·太史公自序》)。名為家者,以諸子皆以私人講學故也。劉歆則於六家之外,又加農、縱橫、雜、小說四家,共為十家,曰:“其可觀者,九家而已。”(《漢書·藝文誌》)然即此九家,亦有與哲學無關者。今擇其與哲學有關者,就其發生之先後,依次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