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孔子以前及其同時之宗教的哲學的思想(1 / 3)

第三章

孔子以前及其同時之宗教的哲學的思想

孔子以前,無私人著作,今搜集《詩》《書》《左傳》《國語》中所說,足以代表孔子以前及其同時之宗教的、哲學的思想者,以見孔子以前及其同時人智之大概。

(一)鬼神

人在原始時代,當智識之初開,多以為宇宙間事物,皆有神統治之。《國語》雲:

昭王問於觀射父曰:“《周書》所謂重黎實使天地不通者,何也?若無然,民將能登天乎?”對曰:“非此之謂也。古者民神不雜,民之精爽不攜貳者,而又能齊肅衷正,其知能上下比義,其聖能光遠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聰能聽徹之,如是則明神降之,在男曰覡,在女曰巫。是使製神之處、位、次主,而為之牲、器、時服。……於是乎有天、地、神、民、類物之官,謂之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亂也。民是以能有忠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異業,敬而不瀆。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禍災不至,求用不匱。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亂德,民神雜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為巫史,無有要質。民匱於祀而不知其福。烝享無度,民神同位。民瀆齊盟,無有嚴威。神狎民則,不蠲其為。嘉生不降,無物以享。禍災薦臻,莫盡其氣。顓頊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屬民。使複舊常,無相侵瀆。是謂絕地天通。

”(《楚語下》,《國語》卷十八,《四部叢刊》本,頁一至二)

此所說雖不盡係曆史的事實,然古代人之迷信狀況,大約類此。覡巫尚須為神“製處、位、次主”,則神之多可知。神能降福、受享,能憑降於人,則係有人格的可知,及乎“民神雜糅”之際,“民神”且“同位”,“神”且“狎民則”,則神之舉動行為,且與人無異矣。此時人有迷信而無知識,有宗教而無哲學。此時人之所信,正如希臘人所信之宗教,其所信之神,正如希臘人之神。至於夏、商以後,則有“天”“帝”之觀念起,似一神論漸有勢力,然多神論亦並未消滅。《左傳》《國語》除“天”外,尚多言及神。周厲王時,芮良夫曰:

殷代人首龍身卣

夫王人者,將導利而布之上下者也。使神人百物,無不得其極。(《周語上》,《國語》卷一,頁六)

《左傳》桓公六年,季梁雲:

所謂道,忠於民而信於神也。上思利民,忠也;祝史正辭,信也。(《左傳》卷二,《四部叢刊》本,頁七)

又莊公十年,曹劌曰:

小惠未徧,民弗從也。……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左傳》卷三,頁六)

《國語》惠王十五年,有神降於莘。內史過曰:

國之將興,其君齊明衷正,精潔惠和。其德足以昭其馨香,其惠足以同其民人。神饗而民聽,民神無怨,故明神降之。觀

其政德,而均布福焉。國之將亡,其君貪冒辟邪,淫佚荒怠。……民神怨痛,無所依懷。故神亦往焉,觀其苛慝,而降之禍。……若由是觀之,其丹朱之神乎?(《周語上》,《國語》卷一,頁十二至十四)

《左傳》僖公五年,宮之奇雲:

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如是則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若晉取虞,而明德以薦馨香,神其吐之乎?(《左傳》卷五,頁七)

《國語·晉語》文公四年,胥臣曰:

億寧百神而柔和萬民,故《詩》雲:“惠於宗公,神罔時恫。”(《晉語》四,《國語》卷十,頁二十五)

《國語》周襄王十八年,王曰:

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規方千裏;以為甸服,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周語中》,《國語》卷二,頁五)

《左傳》襄公十四年,師曠曰:

夫君,神之主,而民之望也。(《左傳》卷十五,頁十六)

又昭公元年,劉定公曰:

……其趙孟之謂乎?……棄神人矣。神怒民叛,何以能久。(《左傳》卷二十,頁六)

以上所引,屢言百神,可知神之眾。神人並稱,而執政者之最大責任,在於“億寧百神而柔和萬民”,否則“神怒民叛”,必不能久。周襄王又以上帝與百神並稱,則上帝不在百神之內。內史過以有神降於莘之神為丹朱之神,則至少所謂神之一部分,即是人鬼。關於鬼之記載

,《左傳》中有數處。《墨子·明鬼篇》亦多述古代關於鬼之傳說。此對於鬼神之信仰以後漸衰。孔子“敬鬼神而遠之”(《雍也》,《論語》卷三,《四部叢刊》本,頁十七);“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八佾》,《論語》卷二,頁四至五);又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先進》,《論語》卷六,頁四)蓋孔子對於鬼神之存在,已持懷疑之態度,姑存而不論;墨子則太息痛恨於人之不信鬼神,以致天下大亂,故竭力於“明鬼”。

(二)術數

宇宙間之事物,古人多認為與人事互相影響。故古人有所謂術數之法,以種種法術,觀察宇宙間可令人注意之現象,以預測人之禍福。《漢書·藝文誌》曰:

數術者,皆明堂、羲和、史、卜之職也。史官之廢久矣,其書既不能具,雖有其書而無其人。《易》曰:“苟非其人,道不虛行。”春秋時,魯有梓慎,鄭有裨灶,晉有卜偃,宋有子韋。六國時,楚有甘公,魏有石申夫。漢有唐都,庶得粗觕。……序數術為六種。(《漢書》卷三十,同文影殿刊本,頁五十)

六種者,一天文。《藝文誌》曰:

天文者,序二十八宿,步五星日月,以紀吉凶之象,聖王所以參政也。《易》曰:“觀乎天文,以察時變。”(《漢書》卷三十,頁四十三)

二曆譜,《藝文誌》曰:

曆譜者,序四時之

位,正分至之節,會日月五星之辰,以考寒暑殺生之實。故聖王必正曆數以定三統服色之製,又以探知五星日月之會。凶厄之患,吉隆之喜,其術皆出焉。此聖人知命之術也。(《漢書》卷三十,頁四十四)

三五行,《藝文誌》曰:

五行者,五常之形氣也。《書》雲:“初一曰五行;次二曰羞用五事。”言進用五事以順五行也。貌言視聽思心失而五行之序亂,五星之變作,皆出於律曆之數而分為一者也。其法亦起五德終始,推其極則無不至。(《漢書》卷三十,頁四十六)

四蓍龜,《藝文誌》曰:

蓍龜者,聖人之所用也。《書》曰:“女則有大疑,謀及卜筮。”《易》曰:“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善於蓍龜。”“是故君子將有為也,將有行也,問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向。無有遠近幽深,遂知來物,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與於此?”(《漢書》卷三十,頁四十七)

五雜占,《藝文誌》曰:

雜占者,紀百事之象,候善惡之征。《易》曰:“占事知來。”眾占非一,而夢為大。故周有其官,而《詩》載熊羆虺蛇眾魚旐之夢,著明大人之占,以考吉凶,蓋參卜筮。(《漢書》卷三十,頁四十八)

六形法,《藝文誌》曰:

形法者,大舉九州之勢,以立城郭室舍形。人及六畜骨法之度數,器物之形容,以求其聲氣貴

賤吉凶。猶律有長短,而各征其聲,非有鬼神,數自然也。然形與氣相首尾,亦有有其形而無其氣,有其氣而無其形;此精微之獨異也。(《漢書》卷三十,頁四十九至五十)

此六種術數中,蓍龜雜占之見稱述於《左傳》者甚多。《左傳》中屢言“卜之”“筮之”,卜者,龜也;筮者,蓍也。“眾占非一,而夢為大。”《左傳》中所述占夢之事,皆用雜占之法也。《左傳》謂周內史叔服“能相人”。《荀子》中有《非相篇》,謂:“古者有姑布子卿,今之世梁有唐舉,相人之形狀顏色,而知其吉凶妖祥,世俗稱之。”(《荀子》卷三,《四部叢刊》本,頁一)即“形法”之術也。其天文曆譜五行三術,《左傳》中可見者,如昭公八年:

楚……滅陳。……晉侯問於史趙曰:“陳其遂亡乎?”對曰:“未也。……陳,顓頊之族也。歲在鶉火,是以卒滅,陳將如之。今在析水之津,猶將複由。”(《左傳》卷二十二,頁三)

又昭公九年:

夏四月,陳災。鄭裨灶曰:“五年陳將複封,封五十二年,而遂亡。……陳,水屬也。火,水妃也,而楚所相也。今火出而火陳,逐楚而建陳也。妃以五成,故曰五年,歲五及鶉火而後陳卒亡,楚克有之,天之道也。故曰五十二年。”(《左傳》卷二十二,頁四至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