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孟子及儒家中之孟學
(一)孟子之抱負及其在中國曆史中之地位
《史記》曰:
自孔子卒後,七十子之徒,散遊諸侯,大者為師傅卿相;小者友教士大夫,或隱而不見。故子路居衛,子張居陳,澹台子羽居楚,子夏居西河,子貢終於齊,如田子方、段幹木、吳起、禽滑釐之屬,皆受業於子夏之倫,為王者師。是時獨魏文侯好學,後陵遲以至於始皇,天下並爭於戰國,儒術既絀焉。然齊魯之間,學者獨不廢也。於威宣之際,孟子荀卿之列,鹹遵夫子之業而潤色之,以學顯於當世。(《儒林傳》,《史記》卷百二十一,同文影殿刊本,頁一至二)
蓋孔子開以講學為職業之風氣,其弟子及以後儒者,多以講學為職業,所謂“大者為師傅卿相,小者友教士大夫”也。然能“以學顯於當世”者,則推孟子荀卿。二人實孔子後儒家大師也。孔子在中國曆史中之地位,如蘇格拉底之在西洋曆史,孟子在中國曆史中之地位,如柏拉圖之在西洋曆史,其氣象之高明亢爽亦似之;荀子在中國曆史之地位如亞裏士多德之在西洋曆史,其氣象之篤實沉博亦似之。
《孟子聖跡圖》
《史記》曰:
孟軻,鄒人也。受業子思之門人。道既通,遊事齊宣王;宣王不能用。適梁,梁惠王不果所言,則見以為迂遠而闊於事情。當是之時,秦用商君,富國強
兵,楚魏用吳起,戰勝弱敵。齊威王、宣王用孫子、田忌之徒,而諸侯東麵朝齊。天下方務於合從連衡,以攻伐為賢。而孟軻乃述唐虞三代之德。是以所如者不合。退而與萬章之徒,序《詩》《書》,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孟子荀卿列傳》,《史記》卷七十四,頁一)
孟子生卒年,《史記》不詳。元程複心《孟子年譜》謂:孟子生於周烈王四年(西曆紀元前372年),卒於赧王二十六年(西曆紀元前289年)。孟子鄒人,鄒與魯極近,皆為儒家之根據地。故儒家者流,《莊子·天下篇》稱之為“鄒魯之士,搢紳先生”(《莊子》卷十,《四部叢刊》本,頁二十五)也。孔子一生之職誌為繼文王周公之業,孟子一生之職誌為繼孔子之業。故曰:
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驅猛獸而百姓寧,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我亦欲正人心,息邪說,距詖行,放淫辭,以承三聖者。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滕文公下》,《孟子》卷六,《四部叢刊》本,頁十四)
又曰:
由堯舜,至於湯,五百有餘歲。若禹、皋陶,則見而知之,若湯則聞而知之。由湯至於文王,五百有餘歲。若伊尹、萊朱,則見而知之,若文王則聞而知之。由文王至於孔子,五百有餘歲。若太公望、散宜生,則見而知之,若孔
子則聞而知之。由孔子而來,至於今百有餘歲。去聖人之世,若此其未遠也;近聖人之居,若此其甚也。然而無有乎爾,則亦無有乎爾。(《盡心下》,《孟子》卷十四,頁十九)
“去聖人之世,若此其未遠;近聖人之居,若此其甚”;即孟子所處之時地也。“然而無有乎爾,則亦無有乎爾”,見無他人繼孔子而起,隱然以繼孔子之業為自己之責任,無旁貸也。故曰:“如欲平治天下,當今之世,舍我其誰也?”(《公孫醜下》,《孟子》卷四,頁十六)又曰:“乃所願則學孔子也。”(《公孫醜上》,《孟子》卷三,頁十)宋儒所謂道統之說,孟子似持之。
(二)孟子對於周製之態度
孔子以六藝教人,後來儒家繼之。《史記》雲:“孟子序《詩》《書》,述仲尼之意。”趙岐《孟子題辭》雲:“孟子通六經,尤長於《詩》《書》。”今孟子書中,引《詩》者三十,論《詩》者四;引《書》者十八,論《書》者一,又有但引《書》而不言“書曰”者;禮及《春秋》,亦時言及(陳澧《東塾讀書記》卷三,頁九至十)。孟子之講《詩》《書》,尤注重於引申其中之意義,如孟子雲:
《詩》曰:“天生烝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德。”
孔子曰:“為此詩者,其知道乎!故有物必有則,民之秉彝也,故好是懿德。”
(《告子上》,《孟子》卷十一,頁六)
又曰:
《小弁》之怨,親親也;親親仁也,固矣夫高叟之為詩也。(《告子下》,《孟子》卷十二,頁三至四)
“為詩”不能“固”,即孟子所說:
故說《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誌;以意逆誌,是為得之。(《萬章上》,《孟子》卷九,頁八)
孟子講《書》之態度亦如此。故曰:
盡信書則不如無書,吾於《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仁人無敵於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盡心下》,《孟子》卷十四,頁二)
以自己之意見自由解釋《詩》《書》,此儒家對於六藝所以以述為作也。
孟子以繼孔子之業為職誌,故對於其時之傳統的製度,大端仍持擁護態度。《孟子》雲:
北宮錡問曰:“周室班爵祿也,如之何?”孟子曰:“其詳不可得聞也。諸侯惡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然而軻也,嚐聞其略也。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天子之製,地方千裏,公侯皆方百裏,伯七十裏,子男五十裏,凡四等。不能五十裏,不達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天子之卿受地視侯,大夫受地視伯,元士受地視子男。大國地方百裏,君十卿祿,卿祿四大夫,大夫倍上士
,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祿足以代其耕也。次國地方七十裏,君十卿祿,卿祿三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祿足以代其耕也。小國地方五十裏,君十卿祿,卿祿二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祿足以代其耕也。耕者之所獲,一夫百畝。百畝之田,上農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食六人,下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祿以是為差。”(《萬章下》,《孟子》卷十,頁三至五)
此所說之政治經濟製度,雖不必為曆史上的周製;曆史上的周製,在詳細節目上,在諸國亦不能如此之整齊劃一;然周製之普通原理,與此所說,當相差不遠。孟子雲:
離婁之明,公輸子之巧,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師曠之聰,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堯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今有仁心仁聞,而民不被其澤,不可法於後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詩》雲:“不愆不忘,率由舊章。”遵先王之法而過者,未之有也。(《離婁上》,《孟子》卷七,頁一)
所謂仁政,即上述之政治經濟製度。孟子雲:
夫仁政必自經界始。經界不正,井地不均,穀祿不平。……經界既正,分田製祿,可坐而定也。(《滕文公上》
,《孟子》卷五,頁七)
“不愆不忘,率由舊章”,“遵先王之法”以“分田製祿”,其結果必與“周室班爵祿”大致相同。就此方麵觀之,孟子對於當時之傳統的製度之態度,為守舊的。
(三)孟子之理想的政治及經濟製度
在此方麵觀之,孟子仍是“述而不作”。不過儒家之“述而不作”,非真不作,乃以述為作,第四章已詳。此種以述為作之傾向及精神,孔子已發其端,孟子乃益向此方向發展。故孟子所主張之政治經濟製度,雖表麵上仍為“率由舊章”,“遵先王之法”,而實際上已將“先王之法”理想化、理論化矣。
孟子雖仍擁護“周室班爵祿”之製,但其在政治上經濟上之根本的觀點,則與傳統的觀點,大不相同。依傳統的觀點,一切政治上經濟上之製度,皆完全為貴族設(參看第二章)。依孟子之觀點,則一切皆為民設。此一切皆為民設之觀點,乃孟子政治及社會哲學之根本意思。孟子貴王賤霸,以為“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梁惠王上》,《孟子》卷一,頁九)。其實孔子頗推崇齊桓公及管仲,曰:“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憲問》,《論語》卷七,《四部叢刊》本,頁十七)又曰:“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於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發
左衽矣。”(同上)蓋王、霸,乃孟子政治理想中二種不同的政治。中國後來之政治哲學,皆將政治分為此二種。王者之一切製作設施,均係為民,故民皆悅而從之;霸者則惟以武力征服人強使從己。故曰:
以力假仁者霸……以德行仁者王。……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贍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悅而誠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公孫醜上》,《孟子》卷三,頁十一至十二)
又王者之為民,乃係出於其“不忍人之心”;“以不忍人之心”,“發為不忍人之政”,即王政也(詳下)。霸者之製作設施,雖亦有時似乎為民,然其意則不過以之為達其好名好利好尊榮之手段,故曰“以力假仁者霸也”。孟子又曰:
堯舜,性之也;湯武,身之也;五霸,假之也。久假而不歸,惡知其非有也。(《盡心上》,《孟子》卷十三,頁十二)
孟子以一切政治和經濟的製度皆為民設,所謂君亦為民設。故曰:
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是故得乎丘民為天子,得乎天子為諸侯,得乎諸侯為大夫。(《盡心下》,《孟子》卷十四,頁五)
觀此則孟子雖仍主有天子、諸侯、大夫,諸治人者之存在,如“周室班爵祿”然;但諸治人者所以存在之理由,則完全在其能“得乎丘民”。如所謂君者不“得乎丘民”,則即失其所以為君者,即非
君矣。故孟子曰:
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梁惠王下》,《孟子》卷二,頁十二)
此亦正名主義也。古史家及孔子正名而“亂臣賊子懼”;至孟子則正名而亂君亦懼矣。
〔注〕孟子以為此等辦法不能施於父,如瞽叟雖不慈,而舜則仍孝,故舜為大孝。蓋孟子以其“民為貴”之根本意思施於政治,當然須有上述之主張;至對於父子兄弟方麵,則仍可依照傳統的見解也。
孟子雖以為社會中仍應有君子、野人,治人者及治於人者之區分,但此區分乃完全以分工互助為目的。孟子駁許行“君臣並耕”之說雲:
然則治天下,獨可耕且為與?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且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為備,如必自為而後用之,是率天下而路也。故曰:或勞心,或勞力。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治於人者食人,治人者食於人。天下之通義也。……堯舜之治天下,豈無所用其心哉?亦不用於耕耳。(《滕文公上》,《孟子》卷五,頁十至十三)
又曰:
無君子莫治野人,無野人莫養君子。(《滕文公上》,《孟子》卷五,頁七)
在社會中,一人之生活,需用許多工藝之出產,所謂“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為備也”。“必自為而後用之”乃不可能之事,故必分工互助。治人者治於
人者,其所事雖不同,要皆互相需要,彼此皆不可以相無也。
根據此分工互助之原則,人中誰應為治人者,誰應為治於人者?孟子以為:
天下有道,小道役大德,小賢役大賢。天下無道,小役大,弱役強。斯二者,天也。順天者存,逆天者亡。(《離婁上》,《孟子》卷七,頁五)
此謂在治世,小德役於大德,小賢役於大賢;在亂世,小役於大,弱役於強。不過亂世之強吞弱,眾暴寡,乃人與人相競爭,非人與人相互助,與分工互助之原則不合。若根據分工互助之原則,必使能治人者治人,猶之使能陶冶者陶冶。孟子謂齊宣王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