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戰國時之“百家之學”(1 / 3)

第七章

戰國時之“百家之學”

就地域言,孟子所處之環境,與孔子大致相同。但就時代言,則自孔子至孟子百餘年間,一般時勢及人之思想已大有變動。就人之思想方麵言之,在孔子時,除孔子及其所遇之三五消極的“隱者”之流外,尚無其他有勢力的學派,與孔子對抗。即在墨子時,亦隻有儒、墨二派,互相攻擊辯論。及至孟子時,則思想派別,已極複雜。《莊子·天下篇》所謂“百家之學”是也。孟子所謂“聖王不作,諸侯放恣,處士橫議”,即其時代之情形也。

當孟子時,齊之稷下,為學術思想之一中心點。《史記》雲:

自騶衍與齊之稷下先生,如淳於髡、慎到、環淵、接子、田駢、騶奭之徒,各著書,言治亂之事。……慎到,趙人。田駢,接子,齊人。環淵,楚人。皆學黃老道德之術,因發明序其指意。故慎到著十二論,環淵著上下篇,而田駢、接子,皆有所論焉。……自如淳於髡以下,皆命曰列大夫,為開第康莊之衢,高門大屋,尊寵之。覽天下諸侯賓客,言齊能致天下賢士也。(《孟子荀卿列傳》,《史記》卷七十四,同文影殿刊本,頁三至五)

又雲:

宣王喜文學遊說之士,自如騶衍、淳於髡、田駢、接子、慎到、環淵之徒七十六人,皆賜列第,為上大夫,不治而議論。是以齊稷下學士複盛,且數百千人。

(《田完世家》,《史記》卷四十六,頁十二至十三)

《史記》謂孟子“遊事齊宣王”。《孟子》書中,記孟子與齊宣王問答之詞,孟子蓋亦曾居稷下,“不治而議論”也。稷下諸先生所著書,今皆佚。孟子所謂“處士橫議”之議論,今亦不可全聞。茲就《孟子》《莊子》《荀子》《呂氏春秋》《史記》等書中所可見者述之。

(一)楊朱及道家之初起

孟子謂其時,“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滕文公下》,《孟子》卷六,《四部叢刊》本,頁十三),孟子心目之大敵為楊、墨;其所自加之責任之最大者,亦為“距楊墨”(《滕文公下》,《孟子》卷六,頁十四)。楊為楊朱,墨為墨翟。墨翟之學,上已述之。楊朱之學,則除孟子大為宣傳外,其後言及之者甚少。今《列子》中《楊朱篇》,乃魏晉時人所作。其中所言極端的快樂主義,亦非楊朱所持。楊朱之主張,據孟子雲:

楊子取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盡心上》,《孟子》卷十三,頁十一)

《呂氏春秋》雲:

陽生貴己。(《不二篇》,《呂氏春秋》卷十七,《四部叢刊》本,頁十八)

《韓非子》雲:

今有人於此,義不入危城,不處軍旅,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脛一毛。世主必從而禮之,貴其智而高其行,以為輕物重生之士也。(《顯學篇》,《韓非子

》卷十九,《四部叢刊》本,頁八)

《淮南子》雲:

夫弦歌鼓舞以為樂,盤旋揖讓以修禮,厚葬久喪以送死,孔子之所立也,而墨子非之。全生保真,不以物累形,楊子之所立也,而孟子非之。(《氾論訓》,劉文典先生《淮南鴻烈集解》卷十三,頁十)

《呂氏春秋》所說“陽生貴己”,高誘即引孟子謂楊子之言注之。畢沅雲:“李善注《文選·謝靈運述祖德詩》引作楊朱。陽楊古多通用。”是陽生即楊朱也。孟子所說“為我”,即《呂氏春秋》所謂“貴己”之義,亦即《淮南子》所說“全生保真,不以物累形”之義也。此為楊朱學說之主要意思。知此則知《韓非子》所說“輕物重生之士”,亦指楊朱之徒言也。依《韓非子》所說,則楊朱之徒,雖拔其一毛而以天下與之,彼亦不為〔注〕。此所謂“輕物重生”,所謂“不以物累形”也。蓋天下雖大,外物也;一毛雖小,亦己之形,己之生,之一部分;故前者可輕,而後者可重也。《淮南子》所說,尤可見孔、墨、楊、孟四人學說發生之次序。蓋自孔子至孟子,中間已插入墨、楊二家之學說。在孟子時儒墨楊已成為鼎足三分之勢力。孟子欲上繼孔子,故致力於“距楊墨”也。

〔注〕顧頡剛先生以為,孟子謂楊朱“利天下不為”,亦應解為“雖利之以天下而不肯為”。(《

從〈呂氏春秋〉推測老子成書年代》,《史學年報》第四期)但與下文“墨子兼愛,摩頂放踵利天下為之”同文異解,似不甚妥。利之以天下而欲拔其一毛,楊朱不為;此乃楊朱之學說;拔其一毛可以利天下,而楊朱不為,乃孟子對於楊朱學說之解釋;二者不必同。

由上可知,在先秦人書中,未有言楊朱以如現所有《楊朱篇》所說之極端縱欲為理想生活者。如《楊朱篇》所說之學說,戰國時似已有之(詳下)。但非楊朱之學說耳。不過楊朱之學說,在孟子時既如此之盛,何以以後少人提及之?在表麵上觀之,似乎楊朱之學,前無源,後無流,僅如曇花一現。於是有疑楊朱即為莊周者。然其說缺乏證據,不能成立。且楊朱之學,亦非無源流可考者。

在孔子時已有一種“避世”之人。此等人有知識學問,但見時亂之難於挽救,遂皆持消極態度,不肯幹預世事。孔子雲:

賢者避世,其次避地,其次避色,其次避言。……作者七人矣。(《憲問》,《論語》卷七,《四部叢刊》本,頁十三)

據《論語》所載,孔子一生頗受此等避世之人之譏評。如:

子路宿於石門,晨門曰:“奚自?”子路曰:“自孔氏。”曰:“是知其不可而為之者與?”(同上)

子擊磬於衛,有荷蕢而過孔氏之門者,曰:“有心哉!擊磬乎。”既而曰:“鄙

哉硜硜乎,莫己知也,斯已而已矣。深則厲,淺則揭。”(同上)

楚狂接輿歌而過孔子曰:“鳳兮,鳳兮,何德之衰。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已而已而,今之從政者殆而。”(《微子》,《論語》卷九,頁十二至十三)

此外,桀溺謂子路雲:

滔滔者天下皆是也,而誰以易之。且而與其從辟人之士也,豈若從辟世之士哉。(《微子》,《論語》卷九,頁十三至十四)

《論語》又雲:

子路從而後,遇丈人以杖荷蓧。子路問曰:“子見夫子乎?”丈人曰:“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孰為夫子?”植其杖而芸。子路拱而立。止子路宿,殺雞為黍而食之,見其二子焉。明日,子路行,以告。子曰:“隱者也。”使子路反見之,至則行矣。子路曰:“不仕無義,長幼之節,不可廢也。君臣之義,如之何其廢之。欲潔其身,而亂大倫。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微子》,《論語》卷九,頁十四至十五)

石門晨門譏孔子為“知其不可而為之者”,其自己即知其不可而不為也。“莫己知也,斯已而已”,以“今之從政者殆而”而不從政。以“滔滔者天下皆是也”,即不欲“易之”。正此等消極的“隱者”,獨善其身之人,對世事之意見,亦正即孟子所說“楊氏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者也。子路謂荷蓧丈

人“欲潔其身而亂大倫”,孟子謂“楊氏為我,是無君也”。“為我”即隻“欲潔其身”,“無君”即“而亂大倫”。此等消極的“隱者”,即楊朱之徒之前驅也。

然在孔子之時,此等消極的“隱者”,亦隻消極地獨善其身而已,對於其如此之行為,未聞有一貫的學說,以作其理論的根據也。楊朱似始有一貫的學說,以為此等獨善其身之行為之理論的根據。孟子雲:“楊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滕文公下》,《孟子》卷六,頁十三)楊、墨之言,即楊、墨所持之理論也。楊墨有理論,孟子亦須有理論與之辯論,所以孟子雲:“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滕文公下》,《孟子》卷六,頁十一)

然自孟子之後,何以楊朱之“言”,又似消滅?豈孟子之“距”之真已完全成功乎?蓋楊朱之後,老莊之徒興。老莊皆繼楊朱之緒,而其思想中,卻又卓然有楊朱所未發者。於是楊朱之名,遂為老莊所掩。所以楊朱之言似消滅而實未消滅也。楊朱之傳統的學說,《呂氏春秋》中尚多記述。如《呂氏春秋·重己篇》雲:

今吾生之為我有,而利我亦大矣。論其貴賤,爵為天子,不足以比焉。論其輕重,富有天下,不可以易之。論其安危,一曙失之,終身不複得。此三者有道者之所慎也。有慎之而反害

之者,不達乎性命之情也。不達乎性命之情,慎之何益?……世之人主貴人,無賢不肖,莫不欲長生久視,而日逆其生,欲之何益?凡生長也,順之也。使生不順者,欲也。故聖人必先適欲。(《呂氏春秋》卷一,頁七至八)

此即楊朱“輕物重生”之說,重生非縱欲之謂,蓋縱欲能傷生。故“肥肉厚酒”為“爛腸之食”,“靡曼皓齒”為“伐性之斧”(《本生篇》,《呂氏春秋》卷一,頁六)。以縱欲為重生者,是“慎之而反害之者”也。故聖人重生,“必先適欲”。高誘雲:“適猶節也。”《本生篇》雲:

是故聖人之於聲色滋味也,利於性則取之,害於性則舍之,此全性之道也。(《呂氏春秋》卷一,頁五)

又《貴生篇》雲:

聖人深慮天下,莫貴於生。夫耳目鼻口,生之役也。耳雖欲聲,目雖欲色,鼻欲芬香,口雖欲滋味,害於生則止。在四官者不欲,利於生者則為。(《呂氏春秋》卷二,頁三)

又《情欲篇》雲:

天生人而使有貪有欲;欲有情;情有節。聖人修節以止欲,故不過行其情也。故耳之欲五聲,目之欲五色,口之欲五味,情也。此三者貴賤愚智賢不肖,欲之若一。雖神農、黃帝,其欲桀、紂同。聖人之所以異者,得其情也。由貴生動,則得其情矣。不由貴生動,則失其情也。(《呂氏春秋》卷二,頁六)

此皆貴生必先節欲之說也。然生之可貴,正以其能享受聲色滋味。所以節欲者,欲使生之久存,可以多享受耳。非以享受為不應該,欲為不好也。故雲:

耳不樂聲,目不樂色,口不甘味,與死無擇。古人得道者,生以壽長,聲色滋味,能久樂之。奚故?論早定也。論早定則知早嗇,知早嗇則精不滅。(《情欲篇》,《呂氏春秋》卷二,頁七)

耳須能樂聲,目須能樂色,生方有意義;不然,是非貴生,乃貴死也。然為欲久樂,須於甚早之時,即不太樂,此所謂“早嗇”也。

《呂氏春秋》又引子華子雲:

全生為上,虧生次之,死次之,迫生為下。故所謂尊生者,全生之謂。所謂全生者,六欲皆得其宜也。所謂虧生者,六欲分(高誘注:“半也。”)得其宜也。虧生則於其尊之者薄矣。其虧彌甚者也,其尊彌薄。所謂死者,無有所以知,複其未生也。所謂迫生者,六欲莫得其宜也,皆獲其所甚惡者,服(屈也)是也,辱是也。辱莫大於不義。故不義,迫生也,而迫生非獨不義也。故曰,迫生不若死。奚以知其然也?耳聞所惡,不若無聞。目見所惡,不若無見。故雷則掩耳,電則掩目,此其比也。凡六欲者,皆知其所甚惡,而必不得免,不若無有所以知。無有所以知者,死之謂也。故迫生不若死。嗜肉者,非腐鼠之謂也。嗜酒

者,非敗酒之謂也。尊生者,非迫生之謂也。(《貴生篇》,《呂氏春秋》卷二,頁五)

此亦楊朱一派之說。“六欲皆得其所宜”,則為“全生”;六欲皆得其所惡,則為“迫生”,“迫生”尚不如死,蓋死不過“無有所以知”而已,而迫生則為“活受罪”,誠不如死也。“六欲皆得其宜”,亦節欲之義;然節欲非即無欲,亦貴生非貴死之義也。《呂氏春秋》又曰:

韓魏相與爭侵地。子華子見昭釐侯。昭釐侯有憂色。子華子曰:“今使天下書銘於君之前,書之曰:‘左手攫之,則右手廢;右手攫之,則左手廢;然而攫之必有天下。’君將攫之乎?亡其不與?”昭釐侯曰:“寡人不攫也。”子華子曰:“甚善。自是觀之,兩臂重於天下也,身又重於兩臂。韓之輕於天下遠,今之所爭者,其輕於韓又遠,君固愁身傷生以憂之,戚不得也。”……中山公子牟謂詹子曰:“身在江海之上,心居乎魏闕之下,奈何?”詹子曰:“重生。重生則輕利。”中山公子牟曰:“雖知之猶不能自勝也。”詹子曰:“不能自勝則縱之。神無惡乎?不能自勝而強不縱者,此之謂重傷。重傷之人,無壽類矣。”(《審為篇》,《呂氏春秋》卷二十一,頁七)

子華子與昭釐侯之言即“重生則輕利”之說也。中山公子牟,高誘、司馬彪及楊倞皆謂即魏

牟,荀子雲:

縱情性,安恣雎,禽獸行。不足以合文通治,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眾,是它囂、魏牟也。(《非十二子篇》,《荀子》卷三,《四部叢刊》本,頁十二)

據此則魏牟似持如《列子·楊朱篇》所說之極端縱欲主義者。故詹子以“重生則輕利”告之。公子牟謂知之而不能行之。詹子謂不能行則隨便可也。蓋楊朱一派,雖主節欲,而究以欲之滿足為人生意義之所在,貴生非貴死也。

在現在之《老子》中,亦有許多處隻持“貴生輕利”之說,如《老子》雲:

貴以身為天下,若可寄天下;愛以身為天下,若可托天下。(十三章,《老子》上篇,《武英殿聚珍版叢書》本,頁十一)

又雲:

名與身孰親?身與貨孰多?(四十四章,《老子》下篇,頁十)

“貴以身為天下”者,即以身為貴於天下,即“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脛一毛”,“輕物重生”之義也。

現有之《莊子》中亦有許多處隻持“全形葆真,不以物累形”之說,如《人間世》設為櫟社樹、“不材之木”之言曰:

夫柤梨橘柚果蓏之屬,實熟則剝,剝則辱。大枝折,小枝泄,此以其能苦其生者也。故不終其天年而中道夭,自掊擊於世俗者也。物莫不若是。且予求無所可用久矣,幾死,乃今得之,為予大用。使予也而有用,且得有此大也邪?(《莊

子》卷二,《四部叢刊》本,頁二十三)

《人間世》又雲:

支離疏者,頤隱於齊,肩高於頂,會撮指天,五管在上,兩髀為脅。挫針治,足以糊口;鼓筴播精,足以食十人。上征武士,則支離攘臂而遊於其間。上有大役,則支離以有常疾不受功。上與病者粟,則受三鍾與十束薪。夫支離其形者,猶足以養其身,終其天年,又況支離其德者乎?(《莊子》卷二,頁二十六至二十七)

又雲:

孔子適楚。楚狂接輿遊其門,曰:“鳳兮鳳兮,何如德之衰也。來世不可待,往世不可追也。天下有道,聖人成焉。天下無道,聖人生焉。方今之時,僅免刑焉。福輕乎羽,莫之知載。禍重乎地,莫之知避。已乎已乎,臨人以德。殆乎殆乎,畫地而趨。迷陽迷陽,無傷吾行。吾行卻曲,無傷吾足。”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無用之用也。(《莊子》卷二,頁二十七至二十九)

凡此皆“貴己”“重生”之義也。

此可見在老莊書中,楊朱緒餘之論,依然存在;然此非老莊最高之義也。蓋楊朱所說,多吾人不自傷其生之道。然處此世界中,吾人即不自傷其生,而他人他物,常有來傷我者。吾人固須不自傷,亦須應付他人他物之傷我。楊朱在此方麵之辦法,似隻有一避字訣。如“隱者

”之“避世”,是其例也。然人事萬變無窮,害盡有不能避者。老子之學,乃發現宇宙間事物變化之通則,知之者能應用之,則可希望“沒身不殆”。《莊子》之《人間世》,亦研究在人世中,吾人如何可入其中而不受其害。然此等方法,皆不能保吾人以萬全。蓋人事萬變無窮,其中不可見之因素太多故也。於是老學乃為打穿後壁之言曰:

吾所以有大患者,為吾有身。及吾無身,吾有何患?(十三章,《老子》上篇,頁十一)

此真大徹大悟之言。莊學繼此而講“齊死生,同人我”。不以害為害,於是害乃真不能傷。由此言之,則老子之學,蓋就楊朱之學更進一層;莊子之學,則更進二層也。

(二)陳仲子

陳仲子,亦當時特立獨行之士也。孟子曰:

於齊國之士,吾必以仲子為巨擘焉。……仲子,齊之世家也。兄戴蓋祿萬鍾。以兄之祿為不義之祿,而不食也。以兄之室為不義之室,而不居也。避兄離母,處於於陵。(《滕文公下》,《孟子》卷六,頁十五至十六)

荀子曰:

忍情性,綦谿利跂(王先謙雲:“猶言極深離企。”),苟以分異人為高。不足以合大眾,明大分。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眾,是陳仲史也。(《非十二子篇》,《荀子》卷三,頁十三)

《戰國策》趙威後問齊使者曰:

於陵仲子尚存乎

?是其為人也,上不臣於王,下不治其家,中不索交諸侯,此率民而出於無用者,何為至今不殺乎?(《齊策》,《戰國策》卷四,《四部叢刊》本,頁六十五)

陳仲子棄富貴而居於陵,“身織屨,妻辟”,以兄之祿及室“為不義”。吾人雖不知其何以以之為不義,要必“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眾”。且名聞諸侯,為當時統治階級所深惡,必亦一時名人也。

(三)許行、陳相

許行、陳相為《漢書·藝文誌》所謂農家者流。《孟子》曰:

有為神農之言者許行,自楚之滕,踵門而告文公曰:“遠方之人,聞君行仁政,願受一廛而為氓。”文公與之處,其徒數十人,皆衣褐捆屨織席以為食。陳良之徒陳相,與其弟辛,負耒耜而自宋之滕,曰:“聞君行聖人之政,是亦聖人也。願為聖人氓。”陳相見許行而大悅,盡棄其學而學焉。陳相見孟子,道許行之言曰:“滕君則誠賢君也。雖然,未聞道也。賢者與民並耕而食,饔飧而治。今也滕有倉廩府庫,則是厲民而以自養也,惡得賢!”……從許子之道,則市價不貳,國中無偽,雖使五尺之童適市,莫之或欺。布帛長短同,則價相若;麻縷絲絮輕重同,則價相若;五穀多寡同,則價相若;屨大小同,則價相若。(《滕文公上》,《孟子》卷五,頁八至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