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秦漢之際之儒家(3 / 3)

此以身為家、國、天下之本之所在。《大學》謂:“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或亦本於孟子此言。然《荀子·君道篇》亦言:

請問為國?曰,聞修身,未嚐聞為國也。君者,儀也;民者,景也;儀正而景正。君者,槃也;民者,水也;槃圓而水圓。君者,盂也,盂方而水方。君射則臣決。楚莊王好細腰,故朝有餓人。故曰,聞修身,未嚐聞為國也。(《荀子》卷八,頁四至五)

在上者為一國之儀表,故在上者能修身則國及天下之人皆修其身,而國治天下平矣。《大學》曰:

堯舜率天下以仁,而民從之。桀紂率天下以暴,而民從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從。是故君子有諸己而後求諸人,無諸己而後非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諸人者,未之有也。故治國在齊其家。《詩》雲:“桃之夭夭,其葉蓁蓁,之子於歸,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後可以教國人。《詩》雲:“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後可以教國人,《詩》雲:“其儀不忒,正是四國。”其為父子兄弟足法,而

後民法之也。(《禮記》卷十九,頁十)

在上者足法,則民自法之;故修身為齊家、治國、平天下之本也。再則人之治國,乃“以人治人”;“以人治人”,“其則不遠”,此《中庸》之言也。荀子亦曰:“聖人者,以己度者也。故以人度人,以情度情。”又曰:“五寸之矩,盡天下之方也。”(原文見第十二章第三節引)能修身者,自能“以人度人,以情度情”;“操五寸之矩,盡天下之方”矣。《大學》曰:

所謂平天下在治其國者,上老老而民興孝,上長長而民興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所惡於上,毋以使下;所惡於下,毋以事上;所惡於前,毋以先後,所惡於後,毋以從前;所惡於右,毋以交於左;所惡於左,毋以交於右;此之謂絜矩之道。(《禮記》卷十九,頁十一)

絜矩之道,即“操五寸之矩,盡天下之方”之道也。

欲修其身,先正其心者,蓋聖必須“知道”(見第十二章第四節);而心必“虛壹而靜”,方能知道。《荀子·解蔽篇》曰:

故人心譬如槃水,正錯而勿動,則湛濁在下,而清明在上,則足以見須眉而察理矣。微風過之,湛濁動乎下,清明亂於上,則不可得本(原作大,依王校改)形之正也。心亦如是矣。故導之以理,養之以清,物莫之傾,則足以定是非,決嫌疑矣。(《荀

子》卷十五,頁十一)

《大學》曰:

所謂修身在其心者,心有所忿懥,則不得其正;有所恐懼,則不得其正;有所好樂,則不得其正;有所憂患,則不得其正。(《禮記》卷十九,頁九)

心所好樂等,則如“微風過之,湛濁動乎下,清明亂於上,則不可以得本形之正也”。心不能“正錯而勿動”,則不“足以定是非,決嫌疑矣”。《荀子》續曰:

小物引之,則其正外易,其心內傾,則不足以決庶理矣。故好書者眾矣,而倉頡獨傳者,壹也。好稼者眾矣,而後稷獨傳者,壹也。好樂者眾矣,而夔獨傳者,壹也。好義者眾矣,而舜獨傳者,壹也。

倕作弓,浮遊作矢,而羿精於射。奚仲作車乘,杜作乘馬,而造父精於禦。自古及今,未嚐有兩而能精者也。(《荀子》卷十五,頁十一至十二)

此謂心不專一,則亂而不正。《大學》謂“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皆心不專一之過也。欲無此過,須對於一事物真實求之。《大學》曰:

《康誥》曰:“如保赤子。”心誠求之,雖不中,不遠矣。未有學養子而後嫁者也。(《禮記》卷十九,頁十)

慈母於赤子,真實保之,此即誠之具體之例也。

《大學》曰:

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此之謂自慊,故君子必慎其獨也。小人閑居為不善,無

所不至。見君子而後厭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視己,如見其肺肝然,則何益矣。此謂誠於中,形於外,故君子必慎其獨也。曾子曰:“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富潤屋,德潤身,心廣體胖。故君子必誠其意。(《禮記》卷十九,頁八)

人之惡惡臭,皆真實惡之;其好好色,皆真實好之,此皆誠之具體的例也。《大學》此處言“誠於中,形於外”及“慎獨”等語,均見《荀子》。不過荀子所謂“獨”,乃專一之意。人若能對於一事物真實求之,自能對於其事物專一求之(見第十二章第五節引)。《大學》於此,似以“慎獨”為使內外一致之意,與荀子小異。

吾人之心,必須有其所“誠求”,心方能不亂而正。即“知止而後有定”雲雲之義。此所以“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也。誠意係由“知止”得來。故“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也。“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致知即知此也。故曰:“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注〕“知本”為“知之至”,知修身為本,而專一真實以修身,即“知至而意誠”矣。《大學》又曰:“德者,本也。財者,末也。外本內末,爭民施奪。”(

《禮記》卷十九,頁十一)知德為本即專一真實以“明明德於天下”,亦即“知至而意誠”矣。

〔注〕宋儒車玉峰、王柏以為此段即致知格物之傳。見《魯齋集》卷二。

然吾人如欲知物之本末,事之終始,則須對於事物,先有若幹正確之知識。否則所謂本者或非本,所謂末者或非末。若此一錯誤,則以後皆錯誤矣。《荀子·解蔽篇》曰:

凡觀物有疑,中心不定,則外物不清。吾慮不清,則未可定然否也。冥冥而行者,見寢石以為伏虎也,見植林以為後(俞樾雲:“疑本作立。”)人也;冥冥蔽其明也。醉者越百步之溝,以為跬步之澮也;俯而出城門,以為小之閨也;酒亂其神也。厭目而視者,視一以為兩;掩耳而聽者,聽漠漠而以為胸胸;勢亂其官也。故從山上望牛者若羊,而求羊者不下牽也;遠蔽其大也。從山下望木者,十仞之木若箸,而求箸者不上折也;高蔽其長也。水動而景搖,人不以定美惡;水勢玄也。瞽者仰視而不見星,人不以定有無;用精惑也。有人焉,以此時定物,則世之愚者也。彼愚者之定物,以疑決疑,決必不當。夫苟不當,安能無過乎?(《荀子》卷十五,頁十四至十五)

觀物時為物之現象所蔽,則不能對之有真知識:故致知在格物。格者,至也(《爾雅·釋詁》)。必看穿物之現象,而至其本來麵

目,方可得其真象,此所以“致知在格物”也〔注〕。否則,“以疑決疑,決必不當”。然如此須先不使“心中不定”,蓋致知格物,仍皆心之事,故與正心互為因果也。

〔注〕鄭康成曰:“格,來也。物猶事也。其知於善深則來善物,知於惡深則來惡物。言事緣人所好來也。”此即荀子所謂“唯所居以其類至”之意。惟《大學》此所說以格物為致知之方法,非以其為致知之結果。故鄭似誤。

(八)《中庸》

《小戴禮記》中之《中庸》,相傳為孔子之孫子思所作。《史記·孔子世家》謂:“子思作《中庸》。”《荀子·非十二子篇》以子思、孟軻為一派。今《小戴禮記》中,《中庸》所說義理,亦實與孟子之學說為一類。則似此篇實為子思所作。然《小戴禮記》中之《中庸》,有“今天下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之言,所說乃秦漢統一中國後之景象。《中庸》中又有“載華嶽而不重”之言,亦似非魯人之語。且所謂論命、性、誠、明諸點,皆較孟子為詳明,似就孟子之學說,加以發揮者。則此篇又似秦漢時孟子一派之儒者所作。王柏曰:

《中庸》者,子思子所著之書……愚滯之見,常覺其文勢時有斷續,語脈時有交互。一日偶見西漢《藝文誌》有曰,《中庸說》二篇。……惕然有感,然後知班固時尚見其初為二也,合而

亂之,有出於小戴氏之手乎?(《古中庸跋》,《魯齋集》卷五,《金華叢書》本,頁十六至十七)。

又曰:

今既以《中庸》名篇,而中庸二字,不見於首章,何也?曰,道也者,非他道也,非可離之道也,即中庸之道也。……不然,則次章忽曰君子中庸,與首章全不相屬,恐子思之文章,決不如是之無原也。(《中庸論》下,《魯齋集》卷二,頁十一至十二)

王柏能提出此二問題,可謂有識。惜其對於第一問題之答案,以《中庸》之後段,分為一篇,名之曰“誠明”,殊無根據。於第二問題又曲為之辭。然其所說,固已與吾人以不少提示矣。細觀《中庸》所說義理,首段自“天命之謂性”至“天地位焉,萬物育焉”,末段自“在下位不獲乎上”,至“無聲無臭至矣”,多言人與宇宙之關係,似就孟子哲學中之神秘主義之傾向,加以發揮。其文體亦大概為論著體裁。中段自“仲尼曰,君子中庸”,至“道前定則不窮”,多言人事,似就孔子之學說,加以發揮。其文體亦大概為記言體裁。由此異點推測,則此中段似為子思原來所作之《中庸》,即《漢書·藝文誌》儒家中之《子思》二十三篇之類(此亦不過就其大概言之,其實中段中似亦未嚐無後人附加之部分,不過有大部分似為子思原來所作之《中庸》耳)。首末二段,

乃後來儒家所加,即《漢書·藝文誌》“凡禮十三家”中之《中庸說》二篇之類也。“今天下車同軌”等言,皆在後段,更可見矣。《中庸說》之作者,名其書為《中庸說》,必係所謂“子思之儒”;但其中又發揮孟子之學說,則又為所謂“孟氏之儒”。蓋二派本來相近,故《荀子·非十二子篇》以之為一派也。

今先論《中庸》之中段。《中庸》雲:

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時中;小人之反中庸也,小人而無忌憚也。”(《禮記》卷十六,頁一)

按中庸二觀念,乃孔子所已有(見《論語》《雍也》)。《中庸》又言時中,蓋人事中之中,乃亞裏士多德所謂相對的,而非絕對的。所謂人之情感之發,及其他一切舉動,其時,其地,及其所向之人,均隨時不同。故其如何為中,亦難一定(亞裏士多德《倫理學》第二章第五節)。《中庸》言時中,意即如此。孟子即注重時,《孟子》曰:

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治則進,亂則退。伯夷也。何事非君,何使非民,治亦進,亂亦進,伊尹也。可以仕則仕,可以止則止,可以久則久,可以速則速,孔子也。(《公孫醜上》,《孟子》卷三,頁九)

又曰:

伯夷,聖之清者也。伊尹,聖之任者也。柳下惠,聖之和者也。孔子,聖之時者也。(《萬章下》

,《孟子》卷十,頁二)

又曰:

子莫執中,執中為近之;執中無權,猶執一也。所惡執一者,為其賊道也,舉一而廢百也。(《盡心上》,《孟子》卷十三,頁十一)

孟子以“聖之時”讚孔子。伯夷、伊尹、柳下惠,對於出處,皆有一定不移之規則。此《論語》所謂“可與立,未可與權”也。此所謂“執一”也。若隻言中而不言時,則“執中無權,猶執一也”。執一以為中,則必“舉一而廢百”矣。

《中庸》雲:

子曰:“道不遠人,人之為道而遠人,不可以為道。《詩》雲:‘伐柯伐柯,其則不遠。’執柯以伐柯,睨而視之,猶以為遠。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忠恕違道不遠,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庸德之行,庸言之謹。有所不足,不敢不勉,有餘不敢盡,言顧行,行顧言,君子胡不慥慥爾。”(《禮記》卷十六,頁三)

此就孔子所說之“忠恕之道”,加以發揮。“忠恕之道”,推己及人,所謂“以人治人”,誠哉“其則不遠”也。“忠恕之道”,簡易如此,此所謂庸也。

〔注〕忠恕皆主推己及人,故往往舉一可以概二。如此所說“所求乎子”即“以事父”,“所

求乎臣”即“以事君”等,實隻講忠。《大學》所說“絜矩之道”,“所惡於上毋以使下”等,實隻講恕。合而觀之,則忠恕之道見矣。

《中庸》雲:

天下之達道五,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婦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達道也。知仁勇三者,天下之達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或生而知之,或學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及其知之一也。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強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子曰:“好學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恥近乎勇。”知斯三者,則知所以修身。知所以修身,則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則知所以治天下國家矣。(《禮記》卷十六,頁七)

此亦就孔子之學說,加以發揮,以君臣父子等人與人之關係,為天下之達道。以仁知勇等個人修養之成就,為天下之達德。以達德行達道,即可以修身治人矣。

以上係就《中庸》之中段論之。其首段末段,將孟子哲學中之反功利主義,及其神秘主義之傾向,加以有係統的說明。《中庸》雲:

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禮記》卷十六,頁一)

《大戴禮記·本命篇》雲:

分於道謂之命,形於一謂之性。化於陰陽,象形而發,謂之生。化窮數盡謂之死。(《大戴禮記》卷十三,頁三)

《中庸》所說之天,即《本命篇》所說之

道。“分於道謂之命,形於一謂之性。”儒家所說天與性之關係,與道家所說道與德之關係相同(參看第八章第四節,第十章第二節)。蓋天為含有道德之宇宙的原理,而性則天所“命”於人,人所“分”於天者也。孔子一方麵注重人之性情之真的流露,一方麵主張須以“禮節之”。《中庸》亦一方麵主張“率性”,一方麵又主張以“教”“修”之。《中庸》雲:“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禮記》卷十六,頁一)喜怒哀樂,皆是天然的,當聽其“發”;但須以“教”修之,使其“發”無過不及而已。

上文謂墨家哲學,與儒家不同。儒家“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墨子則專注重利,專注重功(第五章第四節)。不計功利者,以為吾人行為之意義及價值,並不在行為之外,而即在行為之自身。《中庸》與此人生態度,以形而上學的根據。《中庸》雲:

《詩》曰:“惟天之命,於穆不已。”蓋曰,天之所以為天也。“於乎不顯,文王之德之純”,蓋曰,文王之所以為文也,純亦不已。(《禮記》卷十六,頁十)

又雲:

故至誠無息。不息則久,久則征,征則悠遠,悠遠則博厚,博厚則高明。博厚所以載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悠久所以成物也。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無疆。如此者,

不見而章,不動而變,無為而成。天地之道,可一言而盡也。其為物不貳,則其生物不測。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禮記》卷十六,頁九至十)

“天”活動不息,無所為而為。君子以“天”為法,故亦應自強不息,無所為而為。

上文謂孟子哲學中有神秘主義之傾向。《中庸》更就孟子之言,加以引申說明,以“合內外之道”,為人之修養之最高境界。此蓋一境界,於其中雖仍有活動,與一切事物,而內外即人己之分,則已不複存在。《中庸》所謂誠,似即指此境界。“天”本來即誠,蓋“天”本不分所謂內外也。故《中庸》雲:

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教。誠則明矣,明則誠矣。(《禮記》卷十六,頁八)

誠為天之道,而人則必用“教”以求自明而誠,所謂“誠之者,人之道也”。《中庸》雲:

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是故君子誠之為貴。誠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智也;性之德也,合內外之道也,故時措之宜也。(《禮記》卷十六,頁九)

以成己成物為“內合外之道”,即叔本華所說以“愛之事業”,超過“個性原理”也。誠為“性之德”,“教”非能於性外更有所加,不過助性使得盡量發展而已。

性之盡量發展,即所謂盡性。《中庸》雲:

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讚天地之化育。可以讚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同上)

人物之性,皆“天”之部分,故“能盡其性”之人,亦能“盡人之性”“盡物之性”也。至誠之人,既無內外之分,人我之見,則已至萬物一體之境界矣。既與萬物為一體,故能讚天地之化育而與天地參也。此等人有聖人之德,若再居天子之位,則可以“議禮、製度、考文”矣。《中庸》雲:

故君子之道,本諸身,征諸庶民。考諸三王而不繆,建諸天地而不悖,質諸鬼神而不疑,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質諸鬼神而無疑,知天也。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知人也。是故君子動而世為天下道,行而世為天下法,言而世為天下則。遠之則有望,近之則不厭。《詩》曰:“在彼無惡,在此無射。庶幾夙夜,以永終譽。”君子未有不如此而蚤有譽於天下者也。(《禮記》卷十六,頁十一)

以如此之人居君位,將“揖讓而治天下”。在此情形之中,在此世界之內:

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背。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為人也。(《中庸》,《禮記》卷十六,頁十一至十二)

據此可知《中庸》大部分為孟學

,而《大學》則大部分為荀學。此二篇在後來中國哲學中,有甚大勢力。而此二篇亦即分別代表戰國時儒家之孟荀二大學派,蓋亦非偶然也。

(九)《禮運》

後來之儒家哲學,頗受道家哲學之影響(荀子受道家影響,詳第十二章第五節)。一部分儒家之政治社會哲學之受道家影響者,可以《小戴禮記》中之《禮運》首段所說代表之。

《禮運》雲:

孔子曰:“大道之行也,與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誌焉。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今大道既隱,天下為家。各親其親,各子其子。貨力為己。大人世及以為禮,城郭溝池以為固。禮義以為紀,以正君臣,以篤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婦,以設製度,以立田裏,以賢勇知,以功為己。故謀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湯、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選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謹於禮者也。以著其義,以考其信,著有過,刑仁講讓,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勢者去,眾以為殃,是謂小康。”(《禮記》卷七,頁一至

二)

此謂一般儒家所殷殷提倡之政治社會,為僅小康之治,於其上另有大同之治。此采用道家學說之政治社會哲學也。此儒家之新政治社會哲學,最近人極力推崇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