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如果就這樣離開,會有人心疼嗎?知道答案,貌似不會。那其實他覺的:今天的晚霞挺好的,我多看兩眼。
天台往往不止一個人看風景,那女孩很突兀的站在少年麵前,她說:“你彈的曲子很好聽,我聽的很習慣。”
他嗯了一聲,沒再說話。風吹過少年的臉上,臉上兩條疤清晰可見,那是校園欺淩的體現。
女孩突然拉住他的衣領,用盡全力的對他嘶吼:“就這麼點破事,對不住誰啊,就想自殺。
女孩把袖子摟起來,露出各種傷痕,有煙灰的燙傷,有紅色的條痕,有淤青……然後大喊:“老娘都這樣,沒自殺,你卻在這裏,把命不當回事啊。”
老實說,安野跟他並沒有交集,很普通很普通的同學。可那一刻陷入海底十萬裏的人,好像被人拚命拉著衣角扯起來。
他自嘲了的笑一下:這十幾年來都沒有人肯多為我說一句話,現在老子要死了,才出現。
風吹過樹梢,安野忽然變得很安靜,然後說:“聽聽風聲。”
那一天,秦笙沒有想著跳樓自殺,而是彈了南山南,女孩也成功阻止了一個人,一個對世界都充滿了失望的人。
在他的記憶中,那算是,安冬野將他從泥濘中拉起。可是在我看來,哪裏是安冬野救了他 而是他將在暴力與怒火中崩潰的她,從什麼也聽不見的地方喚醒。
這也許就是緣分,也許世上有很多人,也許世上有很多那一刻,但並不是所有的雲都可以遇見太陽,並不是所有的風都會吹過樹梢,並不是所有的花都會被人稱讚,人也一樣,不是一定就會相遇,可相遇就是緣分。
後來,秦笙跟那個名叫安野的女孩在一起了。
不是很突然,我意料中。
我很幸運,我慶幸,他們都碰到了彼此,不是像星光一樣,看得見,但遙不可及。
安野是個很倔的女孩,不是那種愛鑽牛角尖的倔,而是那種一旦決定,就永遠都不能回頭的倔強。
聽秦笙——那個在酒館裏,喝的酩酊大醉的少年說:“和她在一起,我做過我以前想過,但從來都沒去做過事情。”
安野倔到什麼程度呢?
她決定要去看鬆鼠,他們兩個翹課,騎了四個小時的車,自行車。去不知名的某個山頭,他拍照,她留念。兩個人一起被叫家長,但有個共同點,都沒有人來,因為一個是孤兒,一個父母離異。
學校舉行1000長跑,秦笙叫她別去,她義無反顧。最後秦笙從觀眾席上,跑到塑膠跑道上,陪著麵色蒼白的她,咬著牙跑完了五圈。跑到最後,還是秦笙體力不支,蹲在地上,幹嘔半天。
那個時候,學校總有閑言碎語,他們裝著天底下老子最有道理的樣子,以為自己有多了不起。他們議論,說哪個班的哪個女生,一點都不矜持,說她不過是父母離異,卻裝的好像全世界都沒有一樣,怎麼會有這樣的人。
他們僅僅用言語,便可以將一個人的所以都否決,似乎隻有這樣他們才有存在感,才有成就感,才會覺得自己像一個真真正正的人了。
秦笙聽不了這些,少年怎麼會忍受心怡的女孩被嚼舌根呢?
發白的拳頭,一言都不發,就這樣走出了教室,等我們發現的時候,他已經回來了,也不知身上幾處傷。
隻記得那天夕陽西下,我看見一個少年跟一個女孩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