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在企業就職的員工,其收入也受到這些外在製度的製約。在公有製企業尤其是國有大型企業工作的員工,由於企業用工製度規範,有規範的工資標準、獎懲製度、晉升製度,員工的收入就有了較好的製度保障。而在一些中小企業特別是非公企業,仍然存在用工不規範的問題,工作時間長,勞動強度大,員工的勞動收入很大程度上直接取決於企業管理者的主觀決定。因此,這些員工的合法權利難以得到有效保障,必然影響到員工的實際收入。現行收入分配製度形成了城鄉就業者實際收入的巨大差異,讓那些在基層工作的畢業生難以接受。三是社會保障製度。社會保障製度是形成大學畢業生基層就業難題的另一個外在製度。社會保障製度是現代國家的一項基本製度,它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安置等基本內容,其中,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的核心內容。在現代社會,社會保障體係是否健全及其功能能否充分發揮會直接影響到勞動者的就業選擇。當前,我國社會保障製度建設主要集中在社會保險上,重點在於建立健全失業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這三項基本製度(就是我們常說的“三險”)。現有製度規定“三險”的資金來源可分為三個部分,即個人交納一部分、所在單位交納一部分和政府負擔一部分。從實際運行狀況來看,個人承擔部分通過強製性扣除或個人主動交納等方式基本不存在什麼問題;政府承擔部分問題主要集中在經濟欠發達地區,由於地方財政能力有限而無力承擔這部分開支,從而影響到這部分就業者的實際利益;問題最多的是單位負擔部分,一些企業尤其是一些非公有製企業不願意為本企業職工交納這部分資金,或者交納後再轉嫁給了職工,形成了職工自己買單的事實。這就損害了就業者的合法權益,挫傷了他們到這些單位就業的積極性。四是大學生的培養成本。大學生的培養成本是影響大學生基層就業預期的重要外在製度。大學生的培養成本主要由兩部分構成:一是實際支付成本,即大學生在上學期間的學費和相關支付費用。二是機會成本,即不上大學而直接就業所獲得的勞動收入。對大學生而言,實際支付成本是培養成本中的主要部分,也是他們最關注的部分。在計劃經濟時代,大學生的培養成本絕大多數是由國家承擔的,學生的實際支付就是機會成本,而當時的各項補貼製度如生活補助、獎學金等基本上彌補了這項支出。因此,對大學生而言,他們支付的幾乎是零成本而獲得的是淨收益。高等教育改革後,大學生負擔了更多教育成本,即交納學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導致學生實際支付成本大幅增加;對多數專業的學生來說,原有補助的取消或減少,也使得大學生的機會成本不斷增加,兩項成本的增加必然導致大學生培養總成本的增長。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大學生總培養成本的不斷增長是必然趨勢。盡管用於人力資本上的投資屬於長線投資,回報周期長,但對於多數大學生來說,盡快收回支付的培養成本是一種普遍的心態。崗位工資的確定是按照社會平均水平來確定,沒有過多考慮大學生培養中的機會成本。因此,在選擇就業崗位時,大學畢業生考慮的崗位回報不僅是實際支付成本,還有機會成本,盡量選擇那些高於機會成本的工作崗位。在投資回報心理的支配下,他們當然選擇收入較高的大城市、大公司、大企業,不願考慮那些收入較低的經濟欠發達地區和基層單位,在現行製度下,人們的這種想法和做法是理性的。
正文 第三節 製度經濟學視角下的大學生基層就業問題分析(二)?(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