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知,在這大變革時期,不論軍功爵製代替世卿世祿製也好,還是雇用製代替世襲製也好,官吏的俸祿皆由國家發給,任職地方的國家官員也由國家頒祿。但封國中的其他官吏俸祿,周天子一概不管,如當時的食客、幕僚都是由封君來供養。
秦統一六國,建立了中國封建社會第一個中央集權製度,\\\\\\\\\\\"建皇帝之號,立百官之職\\\\\\\\\\\"。漢代建立後,官職多因襲秦代,如相國、丞相、太尉、禦史大夫、奉常、博士、郎中令、衛尉、任尉、治粟內史等官職都是沿用秦製。漢代的官秩,大致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官階在100石以上者,這類官中如\\\\\\\\\\\"三公\\\\\\\\\\\"每月有俸350斛,中二千石官月俸180斛,最低一百石官月俸16斛。第二類是鬥食、佐史之秩。鬥食月俸11斛,或歲俸不滿百石,計日而食一鬥二升,故稱鬥食。佐史月俸八斛。第三類是少吏,秩無規定。第一類高官俸祿異常豐富,難怪他們\\\\\\\\\\\"家日以益富,身日以益尊\\\\\\\\\\\"。小吏卻俸祿甚薄,漢宣帝時,張敞反映小吏俸率不足,常有憂父母妻子之心,雖欲潔身為廉而不能,提議增加俸祿,宣帝乃增天下吏俸什二。 西漢官吏,漢武帝以前人數較少,武帝後大為增加。漢哀帝時,佐史以上至丞相共130285人。東漢時官員為7567人,其中內官1055人,外官651人。但在此以外,還有內外諸色職掌人145419人,合計152986人。工資實行俸祿製以後,官俸在國家財政開支中日益加大。國家為了應付官俸,漢高祖時漕轉關東之粟以給中都官,歲不過數十石。到漢宣帝時,歲漕關東穀四百萬斛,以給京師,用卒六萬人。從漢高祖時轉關中粟\\\\\\\\\\\"給中都官\\\\\\\\\\\"和漢宣帝時歲轉關東穀\\\\\\\\\\\"以給京師\\\\\\\\\\\"來看,漢代國家財政隻負責中央一級的官俸。但是,派往地方任職的國家官員中央財政還是要發給俸祿的,至於地方胥吏國家就不管了,由地方發放工資,或由地方官吏用其俸祿來雇用。
魏晉南北朝時期,官吏的俸祿製內容十分豐富,官吏既有祿田,又有秩祿,還有品位俸祿製,有的時候幾種製度混合實施。
曹芳時郎官及司徒領吏20000餘人,在京師的中央官員竟達萬人。蜀國有官吏40000人,吳國有32000人,這些指的是地方官。中央官員晉有6836人,宋有6172人,齊有2103人。北朝方麵,北魏有7764人,北齊有2322人,北周有2989人。地方官員常為內官的5-6倍,所以全國官吏數動則數萬,國家財政支出相當可觀。
曹魏時官吏俸祿較薄,因俸不能養廉,西晉時開始增加官俸。第一食俸月五斛,絹春百匹,秋二百匹,綿二百斤。南北朝時期的宋,州、郡秩俸多隨土所出,無有定準,其後一律給現錢。梁時俸祿分五級,一品萬石,至五品二千石。北魏前期不設祿秩,每季各隨近給公田,刺史15頃,太守10頃,縣令6頃。這些地方官吏,隻要上繳定額的租調,便可在區內大力搜刮。因此,北魏前期吏治腐敗,官吏四處搜刮搶掠,\\\\\\\\\\\"初來單鞭執馬,返時從車百兩\\\\\\\\\\\"。所以,史書上對北魏官吏有\\\\\\\\\\\"饑鷹餓虎\\\\\\\\\\\"之稱。因此,孝文帝時改行俸祿製。均田製頒布後,又對地方官員按職別高下,分別授予公田作為俸祿。刺史15頃,太守10頃,治中、別駕各8頃,縣令、郡丞6頃。公田不許買賣,離職時交遞下任官吏,北周北齊也大致如此。然而,這一時期不論是秩祿還是俸田,都是按照國家\\\\\\\\\\\"九品中正製\\\\\\\\\\\"來實行的,在九品之內的官國家才給予俸祿,不入品的和下屬吏胥的俸祿國家並不負責,仍由地方政府籌措。隋代官俸是很高的,地方州官正一品米620石,二品580石,三品540石,四品500石,五品460石,六品420石,七品380石,八品340石,九品300石;郡官一品340石,二品310石,三品280石,四品250石,五品220石,六品190石,七品160石,八品130石,九品100石;縣官正一品140石,二品130石,三品120石,四品110石,五品100石,六品90石,七品80石,八品70石,九品60石。隋代官數為12576員,其中中央官員2581人,地方官員9995人。從隋代俸祿製度來看,地方上9995名官員,都屬於國家官員,是由朝廷任命的,國家財政要發放俸祿。但地方上除了這一批國家任命的官員外,還有一批不是國家任命的胥吏,這些人國家沒有明文規定的俸祿製度,看來他們的俸祿是由地方政府發放的。
唐代與隋代官俸大致相同。在地方任職的國家官員無俸,但國家給職分田。正一品12頃,二品10頃,三品9頃,四品7頃,五品6頃,六品4頃,七品3.5頃,八品2.5頃,九品2頃。地方官的祿,一品650石,從一品550石;正二品470石,從二品430石;正三品370石,從三品330石;正四品280石,從四品240石;正五品180石,從五品140石;正六品95石,從六品85石;正七品75石,從七品65石;正八品64.5石,從八品59.5石;正九品54.5石,從九品49.5石。唐代內外文武官員,唐開元時為18800人,其中中央官2621人,地方官1685。到唐憲宗時,宰相李吉甫統計,文武官員及諸色胥吏達到了368668人,平均每7戶供奉2個官員,3.5戶供奉1個官員。他上奏指出:\\\\\\\\\\\"天下常以勞苦之人三,奉坐待衣食之人七,而內外官仰奉稟者,無慮萬員,有職局重出名異事離者甚重,故財日募而受祿多\\\\\\\\\\\"。這裏所謂\\\\\\\\\\\"內外仰奉稟者\\\\\\\\\\\"的外,是指國家官員在地方任職者,並不是地方上一般的官吏。李吉甫把\\\\\\\\\\\"諸色胥吏\\\\\\\\\\\"也算到裏麵來計算官與民的比例,是因為地方官吏中央雖不發祿,但地方政府在發祿,因此也算作\\\\\\\\\\\"坐待衣食之人\\\\\\\\\\\"。
宋代初年,官無定員,員無專職。至宋真宗景德年間,有官10000餘員,仁宗皇佑時增加到20000餘員。就地方官員而論,哲宗元佑時比仁宗皇佑時,又增加了很多。節度使從3員增加到9員,兩使留後從1員增加到8員,觀察使從1員增加到15員,防禦使從4員增加到42員。至蔡京專權,節度使增至50員,留後觀察,下及遙郡刺史,多至數千員。學士待製,中外150員。這些都是朝廷在地方的封疆大吏,至於地方路、州、縣的官員就更多了。宋代熙寧三年(1070年)開始製定天下吏祿,京師諸司歲支祿錢3834貫。至熙寧八年,歲支371533貫。而\\\\\\\\\\\"京師舊有祿者,及天下吏祿,皆不預此數\\\\\\\\\\\"。據戶部估計,僅中都吏祿歲費達23萬貫。從官祿的支出表明,宋代地方國家官員仍由中央發祿,地方官所屬胥吏的俸祿還是地方官府自理。
元代至元世祖中統(1264-1264年)年間才開始製定官祿。從此,\\\\\\\\\\\"內而朝臣百官,外而路府州縣,微而府吏胥徒,莫不有祿\\\\\\\\\\\"。但這裏的\\\\\\\\\\\"府吏胥徒\\\\\\\\\\\"是指中央諸司而言,並不是指地方。大德時(1297-1307年),地方官無有職田者,益之以祿米。到了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又詳定百官俸祿,各品分上、中、下三等,最多者得俸鈔六錠、五錠,最少者35兩。 明代文官分九品,品有正從,共18級,不入九品者叫\\\\\\\\\\\"未入流\\\\\\\\\\\",不能稱為官。明洪武十年(1371年),給百官賜公田,以其租充俸祿。公侯省台部都司內外衛官760人,凡4689.93頃。外官賜田充祿,說明明代地方上的國家官員由中央直接發放俸祿。公田退還後實行俸祿製,正一品1044石,降至從九品為36石,未入流者為36石。
清代官僚機構,中央分軍機處、內閣、六部、都察院、翰林院、光祿寺等,地方上設有總督、巡撫、學政、布政使、按察使、鹽運使等等。這些人雖身在地方,但都是封疆大吏,屬於國家高層官員,官俸自然由中央負責。百官之俸,文武官一品俸銀180兩,二品155兩,三品130兩,四品105兩,五品80兩,六品60兩,七品45兩,八品40兩,九品33.1兩,從九品31.5兩。任職地方的文官俸與京官相同,但不給祿米;任職地方的武官低於文官。這說明清代國家官員任職地方者,由中央財政發放俸祿,地方任命的一般官吏仍然由地方政府發放俸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