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邵發明
就“街頭實戰”而言,首先要改變習武者的觀念,觀念不改變,任何一個武林高手都隻能是在溫室裏成長,經不住任何的風吹雨打;觀念一旦改變,任何庸手都會成為毫無顧忌的慣戰之士!
今從“實戰”的角度,提出幾點忠告:
(一)首選械鬥。
相對而言,冷兵器的裝備,使武術至少增強了數倍的殺傷力,因而原始武術,主要以械鬥為主,手搏為輔。古人認為,手搏有兩個作用,一是在展開械鬥前活動筋骨之用,二是熟練身手之用。古代的刺客,多用刀子去刺殺敵人,沒有聽說過一個刺客用赤手空拳去“打”死敵人的!有的刺客一旦失去了武器,就束手就擒,可見他們對“手搏”這一技巧,實在陌生得很;也可見古代所謂的“刺客”,並非是憑借什麼神功絕技,而憑的是勇氣,一去不複返的氣概!所應用的手段,也不外乎是如何接近目標,再如何用利器刺殺,如何功成身退,等等。這與現代所謂的“搏殺術”,那可真有十萬八千裏之遙!
當然,手搏並非毫無用處,它有一定的作用,但若拿手搏與械鬥相比,械鬥的優勢自然不可同日而語,不用我多說。兩個同樣水平的人,一個訓練械鬥三個月,一個訓練手搏一年,他們交手的結果就很難講!如果兩人同時訓練三個月,手搏肯定難以與械鬥一比!也許有人會覺得不公平,我覺得真正公平的是,訓練手搏得用一年時間才達到的水平,械鬥者三個月就達到了,多用一種武器,少用幾個月時間,值不值?值啊!
用手搏的“藝術”去對付大街上成群結隊的歹徒的鐵管馬刀,其結局必然慘烈!這種做法也絕對不明智!
(二)強調殺傷效果。
中國武術發展至今,一些殺傷力極強的竅門已不適應時代的需求,一些“技”被逐漸遺忘,“術”被武術界人士孜孜以求!
如古代武士,多數重點突出如何突然襲擊一擊必殺,比如,用小刀從左胸部第幾根胸骨之間刺入,刺入多少深度才能達及心髒,對這些東西古人極其重視。又如從後偷襲時,勒喉有哪幾種方式,什麼時候適用什麼方式,幾秒鍾致暈、多長時間致死等等,也是一個刺客所必需熟知的。這些,是“技”的內容。
現代武術已撇開這一些不談了,談到的也隻是輕描淡寫的一筆帶過,現在所重視的,是直拳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攻擊能夠得手,怎樣用組合拳攻擊,怎樣用連環腿攻擊,腿攻與快摔如何連接,等等等等,這些,是“術”的內容。
“技”強調殺傷效果,“術”強調得手效果。
忽視“技”的訓練,使一些武術中原有的精華內容喪失了,而這些東西在實戰中絕不可忽視!比如,用馬刀砍人,不能砍腦門,一砍腦門刀刃嵌入骨頭拔不出來,敵人還照常會反擊;要想重傷對手,要橫著肌肉的紋理砍,不能順著砍,順著砍七天就愈,橫著砍留下終生後遺症!……這些內容,在對敵鬥爭中,在實戰中,不可不知!江湖“保命四字秘訣”中就有一“挨”字訣,即如何挨打、挨殺,也是一門學問,挨不好一棍就死,挨得好十刀也刺不死,這其實也是“技”的內容。
過分強調“術”,忽視“技”,這是現代武術的毛病,它使得攻擊的殺傷力大大降低,效果不理想。現代武術是一項體育運動,過分強調殺傷力肯定不應該,這值得肯定。
但對於一個追求“實戰效果”的武迷而言,如果忽視了殺傷效果而片麵追求得手效果,那未免美中不足了!
(三)“實戰”就是不公平、無限製。
現代武術對抗無論是競賽還是切磋,都是一對一的公平對抗,這隻能是較為合理地衡量雙方武術水平的對抗形式,但卻不能替代“實戰對抗”的所有形式。武術對抗的原則是公正、公平,實戰對抗的原則是破壞公平、破壞平衡態。以有備殺無備,以暗鬥擊明爭、以器械攻徒手,以人多圍人少。實戰對抗很少出現武術對抗這種局麵,在大部分情況下是眾寡之爭、強弱之爭、明暗之爭。如果武術對抗這種形式能夠替代實戰對抗的話,那麼,古代戰爭隻需派幾員大將來一次“大比武”即可,“諸葛亮”則永遠退休在家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