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問曰:“案記,管蔡流言,叛戾東都。周公征討,誅以凶逆。頑惡顯著,流名千載 各本訛裏 。且明父聖兄,曾不能鑒凶惡 各本作愚 於幼稚,覺無良之子弟;而乃使理亂殷之弊民,顯榮爵於藩國;使惡積罪成,終遇禍害。於理不通,心所未 黃本作無所 安。願聞其說。”

答曰:“善哉子之問也。昔文王 各本作武 之用管蔡以實,周公之誅 各本誅下有管蔡二字 以權。權事顯,實理 張溥本作事 沉 各本訛沇。注雲一作沉 。故令時人全謂管蔡為頑凶,方為吾子論之。夫管蔡皆服教殉義,忠誠自然,是以文父 各本作王 列而顯之;發旦二聖,舉而任之;非以情親而相私也。乃所以崇德禮賢,濟殷弊民,綏輔武庚,以興頑俗,功業有績,故曠世不廢,名冠當時,列為藩臣。逮至武卒,嗣誦幼衝,周公踐政,率朝諸侯。思光前載,以隆王業。而管蔡服教,不達聖權,卒遇大變,不能自通。忠於 各本訛疑 乃心,思在王室。遂乃抗言率眾,欲除國患。翼存天 程本訛夫 子,甘心毀旦。斯乃愚誠憤發,所以徼禍 各本訛福 也。成王大悟,周公顯複,一化齊俗,義以斷恩;雖內信如心,外體不立,稱兵叛亂,所惑者廣。是以隱忍授刑,流涕行誅,示以賞罰,不避親戚。榮爵所顯,必鍾盛德;戮撻 程本訛捷 所施,必加有罪。斯乃為教之正體,古今之明義也 已上七字各本奪。誤為今之朝議四字 。管蔡雖懷忠抱誠,要為罪誅。罪誅已顯,不得複理。內必 案:當作心 幽伏,罪惡遂章。幽章之路大殊,故令奕世未蒙發起耳 各本字無 。然論者承 各本作誠 名信行,便謂 各本作以 管蔡為惡;不知管蔡之惡,乃所以令三聖為不明也。若三聖未為不明,則聖不祐惡 各本惡下有而字 任頑凶也。頑凶 各本奪此三字 不容於明 各本訛時 世,則管蔡無取私於父兄,而見任必以忠良,則二叔故為淑善矣。今若本三聖之用明思顯,授之實理;推忠賢之暗權,論為國之大紀,則二叔之良,乃顯三聖之用也。有 各本字無 以流言之故,有緣 舊校刪有字。緣改原 周公之誅,是矣。且周公居攝,邵奭 各本作召公 不悅。推 黃本作惟 此言之 各本字奪 ,則管蔡懷疑,未為不賢,而忠賢可不達權;三聖未為用惡,而周公不得不誅。若此,三聖所用信良,周公之誅得宜;管蔡之心見理。爾乃大義得通,內外兼敘,無相伐負者;則時論亦將釋然而大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