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有一個詞叫做“上行下效”,其實問題就在這兒。地方政府如果以發財為主,以房地產為重,豈能怪百姓同樣以發財為主,以房子為重?與“上行下效”意思接近的還有一個詞,叫做“上有好者,下必甚焉”,程度上更嚴重一些。用大白話說就是,政府喜歡發財,老百姓就會喜歡“發大財”、“發橫財”。如果政府和百姓在發財這件事上,各自在不同的領域,也許問題不大。如果都集中在同一個領域、同一個目標,那就要打架。土地房子有限,那就爭房地產的“領空權”唄,也算是群眾的智慧,是否今後還需要新的法律呢?
政府要發展經濟,要讓老百姓富裕,這沒錯。但是,其中有一個關鍵問題必須厘清:政府能不能親自參與發財的事情?中國宋代的改革家王安石針對當時的社會現實提出一整套改革方案,要政府學會理財,道理上沒什麼錯,但是,怎麼改,怎麼理財,就是一個大問題。王安石改革的結局不太好,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主持的北宋政府太多地直接參與財產經營,把政府變成了老百姓的競爭者。麵對單獨、小群體的百姓時,政府可以所向無敵,但是,麵對全體百姓的時候,政府的處境就很難了,這叫“與民爭利”。雖然王安石自己可以潔身自好,盡量做到公平公正,但是在王安石之後,延續他這一方式的人,就變成蔡京、宋徽宗,北宋就亡國了。
因此,在發財這件事上,政府應該對自己的定位有清醒的認識。不是說政府完全不可以親自參與經營,有些事關國計民生的重大領域、關鍵領域、基礎領域,政府應該介入,例如航天、軍事、發電等。並且,政府在這些領域的行為導向應該以全民利益為重。而在很多其他領域,政府的確應該退出與百姓、與社會的商業競爭,政府隻應該扮演一個規則製定者和公平仲裁者的角色。王安石變法的時候,年輕的宋神宗曾經說過一句話:讓我和小老百姓一起在小商品上競爭做生意,這不好吧(大意)?但是,宋神宗的這個覺悟當時沒有發生作用。換句話說,政府應該清醒地認識到,鼓勵全社會發展經濟,不等於政府大量地直接參與經營,其中應該有一個界限。否則,即便有法律,也嚴格遵守法律,政府依然會因為自身運動員、裁判員角色的混淆而有口難辯。
當今中國的房地產問題還有一個難辦的地方,就是由於客觀原因,政府很難從房地產領域退出,不得不參與其中,這是中國的現實。除非把土地全部私有化,拆遷之事才會與政府毫無關係。拆遷戶再火暴,也隻針對資本家,政府樂得一身輕,做個和事佬。如果做不到這一點,土地不能私有化,就應該早一點認清這個現實,中國發展房地產就應該有適合自己的方針和辦法,而不應該照搬國外的那套辦法,弄得現在政府與房地產商難解難分,想要秉公執法都心虛,底氣不足。
房地產行業適合中國的政策應該怎樣?很簡單,由於中國的土地歸國家、集體所有,那麼,土地資源利用的首要目的就不應該是一部分人發財,不應該是表麵上的GDP參數,而應該是全民的真實生計,這個主次必須分清楚。政策應該建立在這個觀念基礎上。房地產的源頭解決辦法就是,要讓房地產的利益,變成廣大老百姓和政府的共同利益;政府要同廣大老百姓站在同一條戰線。
政府與資本家的關係,首先不是要消滅資本家;其次不是像某種西方理論宣稱的那樣,要與資本家穿連襠褲。而是應該像中國傳統那樣,理直氣壯地管理資本家,讓資本家規規矩矩地合法經商。隻有擺脫了與資本家的利益關聯,政府才有可能氣壯如牛,才有可能獲得百姓的信任。
房奴、卡奴、股奴、菜奴
物價問題關係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尤其是農產品價格與人們的日常生活關係更大。近年來,由於農產品一係列神奇的漲價,富有極高智慧的中國百姓發明了一係列新的詞彙,比方說“蒜你狠”、“豆你玩”、“薑你軍”、“糖高宗”、“蘋什麼”、“玉米瘋”、“辣翻天”、“棉花掌”、“藥你命(中藥材)”,等等。最近一段時間,國內的物價上漲已經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國務院、發改委製定了很多措施,力求把生活必需品的物價控製在合理的水平上。這個話題值得一說。
上麵列舉的新詞並不能代表近年來一係列漲價的全部,較早時普洱茶的瘋狂漲價,很多人還記憶猶新。如今碰到一些茶葉商人,不少還感歎說,自己手裏還存了大量的普洱茶,當年高價買進,如今舍不得賠本賣出,隻好存在手裏,等著價格回升。這種情形像是在股市上被高位套牢一樣。好在普洱茶存放幾年問題不大,要是其他茶葉或商品,後果就比較嚴重。近來,大紅袍也遭遇了普洱茶以前的狀態,但是,很多茶商已經有了普洱茶的經驗教訓,吃一塹長一智,大紅袍漲價的風潮沒能狠命刮起來。
有一位茶商向我大致講述了當年普洱茶被炒作的過程。說起來也不複雜,有一批資本比較雄厚的商人,突然進入普洱茶市場,他們從普洱茶生產的源頭入手,大規模地包銷普洱茶,市場上普洱茶的供應,絕大部分份額都在他們的掌握之中。與此同時,他們適量地向市場投放普洱茶。然後,又自己派人將已經投放的普洱茶以更高的價格收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