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8章 媒體讓我們不快樂(3)(1 / 3)

再說一個國外的事例。現在國內的媒體有為提供新聞線索者付錢的規矩,這個規矩是從國外來的。在英國,愛爾蘭共和軍曾經被稱為恐怖組織,因此,一直是新聞的熱點。一家英國報紙為了獲得愛爾蘭共和軍的獨家消息,收買了一個愛爾蘭共和軍的內部成員。這位向媒體爆料的內線,每次爆料都能從報社拿到一筆可觀的辛苦費。這家報社在獲得愛爾蘭共和軍從事恐怖活動的內線消息後,多次采取先發報道,然後再報告警方的操作程序。由此,這家報紙聲名大振,廣告收益自然大增。

但是,警方根據報社的多次報案阻止了多起恐怖活動後,漸漸發生了懷疑。好幾次恐怖活動的參與者,並不知道恐怖活動的真相,糊裏糊塗就被警察抓了。英國警察不得不要求報社提供消息來源。結果發現,那名內線為了賺錢,居然策劃了多起恐怖活動。在他的策劃之下,一些參與者的確不知道恐怖活動的真正目的,有時候隻是為了賺錢而演的恐怖戲。事件被揭露後,這家報紙終於名譽掃地。

這個英國的真實事件,說明了一個事實:現代媒體有時候是在故意製造新聞事件,而不是客觀公正地報道事件。如果媒體製造的新聞事件隻是一些娛樂八卦,最多說說媒體的道德問題而已。但是,像英國這家報紙間接製造的新聞事件,是多起恐怖活動,就不能不說媒體是在犯罪。國內現在很多假新聞也來自這種有償爆料,因為有了有償爆料,就必然滋生人為的新聞策劃。很多時候,唯恐天下不亂是媒體的精神動力。

在這三個例子中,前麵兩個例子簡單的描述是:當一個不好的事件正在發生,而媒體也有能力改變它的結局,媒體應該怎麼辦?尤其是,當這個不好的事件本身對媒體是有利的,抉擇就更難。如果是像戰爭那樣媒體無力改變的事情,這種困境會小一點。第三個例子說的是媒體為了追求利益而製造的事件,如果對社會產生了危害怎麼辦?這幾種情況在當今的媒體現實中經常出現。

新聞的客觀公正原則經常在某些危機事件中與公共道德發生衝突,這是新聞的先天不足。現在,由於媒體的金錢動機,這種衝突正愈演愈烈。人們已經越來越不知道媒體的道德底線究竟在哪裏。

媒體逗你玩

2007年年底,媒體對於湖北襄樊五名貧困大學生被取消受助資格一事議論紛紛,大家你一言我一語,說著感恩、報恩、慈善的話題。結果,幾天後,《新聞晨報》又有一篇報道,說其中一人父親是襄樊市樊城區城管局副局長,因此,副局長的兒子明顯不屬於“貧困大學生”,當年申請資助時填的表格,涉嫌造假。該報道還指出,這位“貧困大學生”已經將1000元資助款退了回去。

我不想再對這件事情說什麼,隻想說說媒體。幾天之內,兩篇報道,如果讀者不細心,很容易產生一個錯覺:原來當初取消受助資格是因為假裝貧困,而不是感恩與否的問題。那麼,幾天前大家為感恩問題爭相發言,算不算是浪費口水?設身處地從媒體的角度出發,也許在這件事情的報道上,具體細節問題的確有前有後,所以造成“一個事實,兩種結論”的現象。但是,媒體在報道的時候,能不能認真一點,把情況搞清楚了,準確一點再和盤托出?

這類現象在媒體報道中經常出現,大家針對一個報道說了半天,結果發現事實不是那麼一回事,前麵說的都白說了。等事實真相出來後,換一個角度再說,誰又知道新的真相就一定是真相?

差不多時間段內發生的關於“史上最惡毒後媽”的報道就是一個典型。第一輪報道在全社會塑造了一個“史上最惡毒後媽”的形象,引得無數人恨不能用口水淹死這個後媽。結果,第二輪報道徹底轉向,“後媽”成為一個無辜受害者。到了第三輪報道,大家發現,在網上發表“史上最惡毒後媽”帖子的人,很可能是同媒體串通好的,目的是為那個被所謂“史上最惡毒後媽”虐待的孩子治病募捐。這一假新聞策劃者的真實身份到底是誰,大家已經懶得再去追究。一片聲討,博得關注,也得到了給小孩治病的錢,算是一個成功的策劃,但是,讀者對於媒體的信任卻受到極大的傷害。用這種方式來利用媒體,屬於殺雞取卵,一次性地消耗掉人們多年積累的對媒體的信任。

再早一點,美國弗吉尼亞理工大學韓國學生槍擊案也有同樣的情況。第一輪報道先報道事實,還比較正常。到了第二輪,有人報道說美國大學生把殺人者和被殺者放在一起祭奠,立即引起強烈的反響,甚至比第一輪報道死了32個大學生還要猛烈。什麼寬恕啊,寬容啊,狹隘啊,複仇啊,等等,唾沫滿天飛。結果到了第三輪報道說,把殺人者與受害者放在一起祭奠,隻是某一位女大學生的個人行為,而不是學校的官方行為,也不被很多人接受。弄得好多人不好意思再提幾天前自己說過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