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失約的壞小子(1 / 2)

等小慧到她大姑媽家去了以後,轉眼間兩年過去,已經到了1948年。在此期間,我才從吳必芳那裏知道,她爸爸媽媽所以要把小慧送到蕭山去,還有一個經濟利益上的原因。他大姑媽從青年時代起便是一位畫師,專門設計綢布、花邊之類織物的圖案和花樣,在杭、嘉、湖一帶非常出名,甚至上海也常常有廠家出重金前去請教她,因而收入十分豐厚,上了年紀以後就在月亮湖邊上買了幾處田產,還修建了一棟相當漂亮的房子。讓小慧過繼給她,既減輕了他們自己的家庭負擔,日後又可以名正言順地繼承大姑媽的遺產,這也是為小慧的一生幸福考慮。

不過吳必芳說他是反對他們這麼做的,因為他知道小慧自己很不願意住到大姑媽家裏去;而且,“從國家大局看,內戰的發展趨勢已經很明朗,將來……”吳必芳說到這裏,就沒有再往下說。

吳必芳的這番話,使我對小慧越發增添了不少同情心理。

有點曆史知識的人都知道,1948年,正是決定我們國家前途命運的一年。國共內戰更趨激烈,人民解放軍在幾次大會戰中每戰必勝,勢如破竹,革命成功在望;國軍步步敗退,軍心渙散,已到了潰不成軍的地步。民國政府在經濟上也搞得一塌糊塗,改革幣製後發行了金圓券,但很快又大幅度貶值,物價飛漲,黑市泛濫,民不聊生。我們小公務員的薪水朝不保夕,每次拿到了一點可憐的薪水便得趕快到黑市上去買幾個銀元,否則就會迅速變成為一疊廢紙。我和媽媽隻能在節衣縮食中過日子了,以防什麼時候會挨凍受餓。

也許媽媽在家裏節約得太過度了,營養不良,日子一久得了貧血症,成天頭暈眼花,沒有一點力氣,隻想躺在床上休息。我每次回家去,她雖然打起精神照常忙家務,但看得出是在勉強支撐著。富陽縣城裏沒有西醫,隻有中醫,我陪她去看了一位老中醫,吃了幾貼藥也不見成效。怎麼辦?我又沒有條件接她到杭州去和我一起生活,唯一能做到的就是盡力節省點錢給她買點紅棗、桂圓之類的補品,希望她的體力能慢慢恢複過來,不至於臥床不起。此外,我每星期都得回去看望她了,一到家就逼著她躺下休息,什麼事都由我動手,給她安排好日常的柴米油鹽和一切生活所需。

為了在經濟上多有一點收入,我更加不分晝夜地忙於寫作。幸好這期間杭州的《浙江晚報》有一位名叫陸春芳的年輕女編輯通過投稿已和我見過幾次麵,成了朋友,十分熟悉了。她很欣賞我的文筆,每篇稿子都能采用發表,還讓我在副刊上開了一個《讀書筆記》的專欄,每天一篇。這就使我天天都有能一點稿費收入,可以讓媽媽的生活過得好一點。

謝天謝地,過了幾個月,媽媽的身體果然漸漸好了起來,已有精神和體力像以往那樣到處托人在給我尋找結婚對象了。我終於大鬆了一口氣,雖然我絲毫也沒有結婚的興趣和打算。

這一年,杭州的學生運動更加風起雲湧,如火如荼,尤其是革命搖籃“浙大”和“杭高”的學生。市中心的幾條馬路上,幾乎每隔幾天就能見到大、中學生們的遊行隊伍,“反迫害,反饑餓,反內戰”的口號聲此起彼伏,響徹雲霄。此外,蠻橫無理的傷兵和流離失所的難民也湧到了杭州城,處處可見。不過,到杭州來尋歡作樂的上海有錢人卻依然不在少數,大飯店和舞廳裏依然燈紅酒綠,歌舞升平,構成了一幅光怪陸離的社會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