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有諸多解決方法,溺女仍屢屢發生,這成為清代社會的普遍問題#pageNote#48。《宣講引證》錄嚴禁溺女聖諭二則。一為順治十六年(1659)左都禦史魏裔介上奏:“臣聞江南、江西、福建皆有溺女之風,他省安必其無,父子天性,何分子女,忍心害理,莫此為甚。”順治下令“嚴
行禁革”;二為乾隆三十七年(1772)下諭:“若甫生幼女,毫無知識,何有違犯,乃以惡習相沿,甘心溺斃,其殘忍不慈,實與故殺無異。如果事發,到官審實,自應即照故殺子孫律辦理,毋庸另立專條。”#pageNote#49宣講小說中,溺女的情況屢見不鮮,故宣講小說中常有以此為內容者。如《采善集》專設“溺女類”,其中的案證故事有《育女獲福》《全家慘報》《溺女絕嗣》《墮胎慘報》;《聖諭靈征》中“敦孝弟以重人倫”條下有《男子打胎溺女》《婦人打胎溺女》《教媳打胎溺女》《助人打胎溺女》等。《陰陽鑒》第五十五回《焦廷榮溺女遭報,祝太平墮胎受刑》中,焦廷榮不修德年過三旬無子,遂多納妾,誰知妾皆生女,有六女後,自此“遍告眾妾,生男則養,生女則溺”,前後溺斃九女。《宣講引證》引《楚香齋叢談》中的例證:“河口蔡某,產六女俱溺之,七產複女,取刀裂其體。”#pageNote#50其他如石有明妻杜氏連生六胎都是女,盡被淹死(《宣講大全·溺女慘報》);歐氏溺斃四女(《指南鏡·靈祖廟》);貝氏連溺三女,又打一男胎(《宣講福報·假善訴苦》);陽縣許氏連溺四女(《宣講彙編·紅蛇纏身》);李和強逼二媳溺斃二孫女(《宣講集要·溺女現報》);魏氏數年溺死數女(《宣講集要·奇胎索命》);周氏連溺
二女(《回天保命·溺女生蟾》);等等。故宣講者在故事宣講時,多引神仙或當時廣為傳播的戒溺歌或戒溺文來告誡人們勿溺女,如《濟世寶筏》的《九戒溺女》《奇胎索命》中有《孚佑帝君戒溺女歌》,《宣講集要》中的《武聖帝君十二戒規》就有“九戒打胎溺女”,《灶王府君訓男子六戒》中有“三戒嫖賭溺女”,《灶王府君訓女子六戒》中有“四戒打胎溺女”,《宣講大全·溺女慘報》中有《戒溺歌》等。在仙佛之諭及慈生觀的影響下,“勿溺女”也就成為一些明理的父母教育子女的重要內容。
深入探究溺女父母的內心,其動機可以歸於自私與殘忍。男嬰女嬰都是一條命,在溺女者看來,女嬰的命抵不過自己的麻煩、麵子、財產,不可謂不狠心。《脫苦海·奇胎索命》中雲:“堪歎世人大不良,一片毒心勝虎狼。忍將自己身上肉,當作糞土棄山崗。”#pageNote#51溺嬰之父母(或祖父母)全然未能換位思考,亦未將女嬰作為一條生命來對待。《陰陽鑒》第五十五回《焦廷榮溺女遭報,祝太平墮胎受刑》雲:“傷胎溺女,尤幹上天之怒,動鬼神之憎,蓋上天以好生為心,既生之,則不當殺之,殺之者,逆天也。逆天有罪,焉能逃譴。”#pageNote#52《指南鏡·靈祖廟》雲:“各位!像歐氏這番言語,實在逆天行事,試看那最毒的莫若虎狼,他都曉
得保護其子,未聞將子吃了的話,難道說人比虎狼都不如了。設若舉世效他所為,則天下莫人種了。”#pageNote#53在諸多的溺女歌中,既有對狠心溺女行為的譴責,又有言嬰兒被溺時的慘狀,讀之使人戰栗心酸。如《宣講回天·世孝昌後》中雲:
猛虎欲逐逐,不忍吃兒肉。如何父母心,比獸更殘酷。十月離娘肚,即刻登鬼錄。營穴蟻貪生,釁鍾習觳觫。悲哉呱呱兒,何辜遭慘毒。或嫌兒女多,女多勝孤獨。況生賢淑女,殷然念母族。若恨不生男,更宜先積福。殘忍生理絕,仁慈乃孕毓。故殺子女罪,擬徒受桎梏。好生天地德,男女當並育。大發慈悲心,庶幾廣嗣續。#pageNote#54
《脫苦海·奇胎索命》《普渡迷津·樂善保饑》《宣講大全·溺女慘報》中皆有溺女歌。《普渡迷津·樂善保饑》引《溺女歌》雲:
溺女歌,溺女歌,提起溺女痛心窩。萬般狼毒都還可,惟有溺女造大惡。十月臨盆才下地,生擒活捉見閻羅。呱呱一聲歸大夢,糊裏糊塗入南柯。最可憐有口不能訴,有足難走脫。慘已哉痛,若何天地鬼神豈恕卻。#pageNote#55
《周易·係辭下》雲:“天地之大德曰生。”#pageNote#56溺斃女嬰是父母的不仁不慈,亦傷天和。宣講小說中的不少故事在議論中都言及女子在人類繁衍中的重要性,借以反對溺女。如《宣講大全·溺女慘報》雲:“蓋聞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男以女為室,
女以男為家,是男女居室,人之大倫,如世人盡把女淹了,一個也不留,則世間隻有男子,便沒有女子,沒有女子,則男子無妻,無妻則後代兒孫,把何人生育哩。無人生育,人根豈不絕了嗎?”#pageNote#57《指南鏡·靈祖廟》雲:“設若舉世效他所為(即溺女),則天下莫人種了。”#pageNote#58《宣講福報·假善訴苦》雲:“蓋天地有陰陽,則萬物生,夫婦有配偶,則男女產。若獨有男而無女,則人類之生育,不亦絕乎?”#pageNote#59《濟世寶筏·九戒溺女》雲:“三代不育女,其家必絕。”#pageNote#60不過,就溺斃女嬰的父母看來,女兒是自己所生,與他人無關,既然能生,也就有權力決定她的生命,至於他人、人類的繁衍都不在他們的考慮之中,甚至因為溺女並不見報應而更加肆無忌憚,如《脫苦海·奇胎索命》中的魏氏說道:“宣講在發癲,怪我七八天。我溺我的女,有他甚相幹?”#pageNote#61完全沒有考慮到自己十月懷胎、女兒是自己血脈凝結,是一條活生生的生命,隻憑著自己的喜好與所謂“道理”,肆意剝奪女嬰的生命,可謂不仁不慈之極,喪失了作為父母的本能,遠遠乖離了父母之道。《普渡迷津·樂善保饑》之溺女歌還列舉了救父之緹縈、從軍之花木蘭、打虎之楊香、尋父屍之曹娥等女性,說明女子也可以光耀門楣。溺女之人,既無慈愛之心,亦不合天理,將有一
世孤獨之命運,且還可能受地獄之慘報。《陰陽鑒》第八回《勤授徒冥府逍遙,懶教子陰司慘淒》列舉的“子女律”中的父母之“過”,還有:
待媳及婿,異居胞侄,貧富異情,無心關顧,照一事受諸苦五十次,大獄二十年,滿,放貧疛。
無子時過繼,有子後徇私異情,照事受諸苦五十次,大獄二十年,滿,放貧寒孤獨。
偏愛啟不睦之釁,外人談論己子短失,怙惡生怨,照一次受諸苦二十次,大獄十年,滿,放聐瘂。
容任為不當為,見不善不教,有過不戒,恣意打罵,無過失,任意呼叱,遷怒誤責,照一次受諸苦五次,大獄一年,滿,放曠聐。
幼時不教,老大無成,己有過,諫不聽,反加怒責,照事受諸苦十次,大獄五年,滿,放瘖。#pageNote#62
從上述之“過”來看,父母不慈主要有三類,即對親子女不慈、對繼子女不慈、對媳婦不慈,既有對親骨肉的冷酷,也有對家庭中非血緣關係晚輩的殘忍。
“慈”,《說文解字》解釋為“慈,愛也。從心,茲聲”#pageNote#63。由慈的構字來看,可以理解為從此心出發,將心比心。《新書·道術》載,“親愛利子謂之慈,反慈為囂”,“惻隱憐人謂之慈,反慈為忍”#pageNote#64。慈是父母的本能,所謂“慈者,父母之高行也”#pageNote#65,“為人父,止於慈”#pageNote#66。子女是父母血緣的延續,愛子女也就是對自身生命之愛。但有些親
生父母,卻因種種原因,對親子不慈不仁。就對待兒女來講,愛子甚於愛女,甚至有為了兒子的將來謀害親女的。《法戒錄·狼毒心》中,林春妻餘氏擔心自己所生女兒影響到兒子,起不良心,將六歲的親女騙至樓上,鎖上房門,斷掉飲食,不顧女兒撕心裂肺的哭喊、求饒,活生生將其餓死。《宣講福報·二子索命》中,楊氏為了與奸夫莫宣能在一起,先捂死第一個小孩,與莫宣能成婚後,又嫌棄第二子,繼而餓死這個才一歲多的孩子。宣講者嚴厲批評楊氏的狠毒:“列位!你看楊氏這樣淫毒之婦,隻圖貪淫好色,不念丈夫的血脈,己身的骨肉,真是比虎狼都不如了。”#pageNote#67有的父親因懾於悍妻威力,冷漠對待乃至不問青紅皂白毒打孩子。《聖諭靈征·愛妻虐子》中,朱大世聽信後妻之言,以為自己兒子不孝且殺弟,逼得兒子自縊。《緩步雲梯集·土神護孝》中,焦大郎亦是聽後妻言,見親女被打,還火上澆油:“你這不爭氣的女子,留你在世何用?老子有刀一把,索一根,你逢刀刀死,逢索索亡,隨你自便。”#pageNote#68《采善集·前娘索命》中的胡得新與前兩位不同,但同樣對後妻虐待前子的行為聽之任之。還有的父母隻聽他人挑撥而毒打親子。《福海無邊·雙孝子》中的仲仁、仲義本是十分孝順之人,其父母聽了愛說是非的劉四娘的話,“
隻急得捶胸頓足,邊哭邊罵”,認為二子忤逆不孝,“遂尋兩根竹棍,夫妻二人將二子渾身上下飽打一頓”,隨著劉四娘的不斷挑撥,二老也就不斷磋磨二子。這類父母看似嚴格管教或未曾虐待親子,實際上,卻未能從親子本身出發考慮問題,也未從行動上保護好年幼子女,仍可歸於“不慈”。
前娘後子及婆媳關係是父輩與子女關係中的特殊類型,這種因為婚姻而非血緣建立的關係,最容易出現虐待現象。虐待前子與虐待媳婦是家庭中父子關係的主要矛盾。
由於缺乏血緣關係,後母、婆母與前子、媳婦之間缺乏天然的情感。繼母新來,還沒有自己子女時,與前子的矛盾衝突不明顯,當有了自己親生的子女,財產分割的衝突也就產生了。多數不慈的繼母苛待前子,都是在有親生子女之後。《采善集·前娘索命》中,胡得新繼妻艾氏初過門時,對待那兩個兒女都還好,“迄後艾氏生了一子,就要分個親疏,因此把前娘兒女漸漸嫌賤起來”。除了親疏之別,還有田產分配問題。艾氏心想:“我們家業不大,多了這兩個娃娃,將來兒要分田地,女要辦陪奩,不如把他磨死算了。”#pageNote#69與艾氏行為相同者,還有《宣講珠璣·兄弟齊榮》中張春芳的繼妻劉氏。劉氏有了親子春元後,憎惡前子女,“日夜都在想方,總要害死春芳那一房人,使
春元獨得家財,方遂其意”#pageNote#70。《宣講摘要·還人頭願》中的胡永成家富,繼娶李氏,李氏初來之時撫養前妻之子,耐耐煩煩,如同己出,但撫到五六歲時自己連生二子,“不覺漸漸有溺愛己子,嫌賤前子之意,衣食等項俱有厚薄不同”,她想道:“若大家務,倘若把前子文學治死,我二子多得一分家財田地,豈不甚美?”#pageNote#71總之,有了親子,便為親子盤算,獨占家產成為虐待前子的最主要誘因。由虐待前子擴展至虐待前子之妻,由此又導致婆媳矛盾。《清台鏡·賢姑救孤》中的王氏,《宣講福報·嫌媳惡報》中的呂氏,《萃美集·鸚鵡報》中的朱氏,《指南鏡·皮荷包》中的張氏,《護生緣·人頭願》中的韋氏等,莫不如此。《聖諭靈征》“敦孝弟以重人倫”條下將繼母不慈或父不慈的原因分為幾種,在不同的故事中有不同的表現,這從故事的命名中可見一斑:如“有子繼母不慈”“無子繼母不慈”“無親繼母不慈”“愛妻虐子”“繼母害女”等。除了“愛妻虐子”的故事講親父虐待親子外,其餘皆是講繼母不慈。繼母有子不慈是想為親子獨占家產,無子不慈是想將家產給自己娘家弟兄,無親繼母不慈是因為對前子所行一切都有疑心。繼母害女多因繼女在父親麵前多嘴,出嫁後又在娘家不斷拿東西。
如果說後娘前子之間的矛盾多因財
產分割而起,而婆婆與親兒媳之間不存在這類利害衝突,她們也就應該沒有什麼矛盾了。實則不然。在無血緣關係、無感情基礎這一點上,婆媳關係與後娘前子關係是一樣的,這種先天不足,加上“男主外,女主內”的生活模式導致婆媳隻能待在家中,低頭不見抬頭見,沒有其他方式可以擴展、轉化婆媳的生活圈及關注重心,由此導致“婆媳是天敵”。《自召錄·孝逆互報》中,安大成寡母沈氏“性極悍惡”,百般磋磨媳婦珊瑚;《宣講集要·嫌媳受累》中,林氏“虐刻非常”,虐待媳婦秀英;《宣講選錄·虐媳遭報》中,王氏刻虐童養媳伶姐;《輔化篇·酒色財氣》中,寇氏“凶橫逞財”,嫌賤幼媳秋香,磋磨刻薄打罵。這些待媳婦凶狠的婆婆,對待自己的子女並不如此,因此,她們的“凶橫”是一種無原因的專門針對媳婦的行為,在某種程度上是對“婆媳是天敵”的無意詮釋。
有些故事直接點明婆婆嫌棄媳婦、虐待媳婦的具體原因。《宣講集要》引《觀音大士勸婦女歌》雲:“有等婆婆性子大,輕賤媳婦如泥沙。或嫌媳婦無陪嫁,或嫌愚蠢不通達。媳婦些微錯說話,他便煩惱把氣發。不是打來就是罵,十天半月嘴喳喳。死死把媳恨心下,總要暗想磨死他。磋磨媳婦心奸詐,陰司定要油鍋紮。”#pageNote#72第一種原因是婆婆因性子大而
虐媳,如上所言,此不贅述。第二、三種原因也比較普遍。因為嫁妝少而嫌媳婦者,如《保命金丹·孝婦脫殼》中的王氏。清貞過門,王氏見媳婦一臉麻子,又無妝奩,心中不喜:“王氏心中不服,暗想我這家業如此富足,打個親家也要門當戶對,接房媳婦也要治酒迎賓,人才狀貌,嫁奩體麵才是道理,為甚悄悄的抬個淨人到屋?況我兒白麵書生,當配紅粉佳人,今娶如此醜婦,實在令人惡心。”次媳翠枝生得極其美麗,陪奩又十分齊整,“王氏一見,心中大喜,愛如珍寶,不惟活路一毫不要他做,且拿茶遞水反要清貞服事”#pageNote#73。《宣講金針·三虎受報》與《保命金丹·孝婦脫殼》主要情節相同,都是講婆婆愛嫁妝豐厚而嫌棄妝奩少的媳婦。《救劫追心錄·義猴報恩》中,孫氏接媳婦周氏為子衝喜,當兒子病愈,孫氏卻因此而嫌賤周氏,一次竟然因為周氏煮飯燒糊而打死了她。
猜忌不惟是後母與前子之間的普遍存在,亦是婆媳之間常見的問題。《聖諭靈征·無親繼母不慈》中,陶尤氏對後夫的兒媳任意磋磨,亦是因疑心引起。兒媳看她一眼,就疑心不愛她;兒子媳婦爭吵時,提及“初六”,這天剛巧是她改嫁進門之日,又起了疑心;兒媳打掃桌麵,將桌麵上的禮封拿了一下,又疑心媳婦探禮封輕重,此外種種,不是與穿衣就是與飲
食相關(此故事在《聖諭靈征摘要》中列在“敦孝弟以重人倫”條下,名曰《後母不慈前子》)。歸納之,從穿衣吃飯到其他種種事情,臉色、語言、行為皆會引起猜疑。猜疑心起,前子、兒媳的一切行為似乎都帶有惡意,於是繼母折磨前子,婆婆苛待媳婦也就順理成章了。關於這點,小說議論道:
惡婦!你一切不慈之罪,就是這一點疑心造出。不知疑心最是誤人,忠臣可疑為奸臣,孝子可疑為逆子,愚夫愚婦不知避嫌,疑者甚多。且後母與兒媳乃朝夕相見之人,言語往來,又怎能寸寸步步檢點得到呢?自必有疏忽大意處,自必有形跡相像處。所以古言道:“糞不可嚐,言不可詳。”如今塵世上的繼母與前娘兒媳,每每口角不休,未必是前娘兒媳不孝,後母不賢嗎?皆因兩個初先各起疑心使然,如錯一句話,說的本是無心,聽的便疑為有意;失一件禮,失的本是無意,受的便疑為有心,後母聽見,放在心中,兒媳聽見,也放在心中。久來久去,越記越多,越疑越真,心中發煩。兒媳見了晚母,便說陰彈話;晚母見了兒媳,也說陰彈話。說多就破臉,破臉便相爭,自是成仇,牢不可解。其實後母受的冤枉,兒媳受的也是冤枉,何嚐真有不慈不孝之心?如今塵世上的繼母磋磨兒媳,兒媳不孝繼母,都是這般故態,惡婦今日
起此疑心,就是你墮地獄的根根了。#pageNote#74
缺乏血緣聯係與感情基礎的兩個毫不相幹的人,隻因婚姻而聯係在一起,這是猜忌產生的直接原因。這段議論言及的猜忌之害,在某種程度上,解釋了眾多惡婆婆、惡媳婦的由來。
翻開宣講小說,可以發現,不慈後母、婆母對於前子、媳婦的虐待行為令人發指:
(牛氏前子丁丁尚小)口叫肚餓,牛氏怒罵,丁丁越哭不已。牛氏切齒憤憾,抓甜酒一碗煮起,暗對火酒與之吃。丁丁聞之不吃,牛氏怒眼圓睜,手執荊條,壓逼他吃……牛氏一見,心中慌亂,恐夫歸問其根由,眉頭一皺,計上心來,若要無事,除非如此。乃辦一灰包透濕,搭在丁丁口上,一時氣絕。牛氏送入龕堂後陰溝洞中,仍以石板蓋定,意以為神鬼不知(《法戒錄·審壇神》)。#pageNote#75
(李氏毒殺前子胡文學不成,又假裝做法事)拿兩根板凳,在壇前箱起,將文學放在上麵,兩手兩足,用鐵釘釘住,兩耳鑽眼,插起蠟燭,背上鋪些錢紙(《宣講摘要·還人頭願》)。#pageNote#76
(王氏)見了全科夫妻,如釘刺目,時刻磋磨……又說王氏那夜就要放火燒柴房,來至柴房,聞聽全科正讀書,急忙回家,拿火來燒……又說王氏言道:“這個奴才,將他燒也燒不死,毒也毒不死,我今夜三更之時,手執鋼刀,將他一刀兩斷。此計豈不甚妙。”……又說
王氏見全科一死,心中好不喜幸,全得我那一付毒藥,將他毒得顛三倒四,藥性一發,磨不過了,才去投江。如今一不做二不休,我不如將林氏這個賤婦喊出堂來,問他過錯,將他飽打一頓,打得他跋不起來,鮮血停心必死。……說畢,就拖了一根大棍,抓著林氏就打,打得林氏皮破血流,死去還魂(《清台鏡·賢姑救孤》)。#pageNote#77
不慈後母、婆母虐待前子及媳婦的行為大致可以歸結為三方麵:一是在日常生活瑣事上的折磨,不斷地讓他們做活,但卻不斷挑剔且不給吃飽穿暖;二是語言上的惡毒攻擊;三是肉體上的殘酷虐待。三者往往交替,尤以肉體折磨不忍目睹。
家庭和睦是社會穩定的基礎,虐待前子、虐待媳婦之行(尤其是非人虐待)是對家庭和睦的極大破壞,宣講者對此苦口婆心,極力勸解。
有的宣講者勸繼母、婆婆將心比心,善待前子、媳婦。如《福緣善果·虐母化慈》中說:“漫道人心似鐵,須知見善思遷。將心比心一般看,自然天良發現。這幾句話言世間待媳婦的,往往任意磋磨,全不思人女己女,彼此誰肯甘服。”#pageNote#78將心比心,自己也有兒女,豈忍遭人虐待?如《采善集·割愛從夫》言道:
人生在世,為兒子的,固當要孝順父母,就是為父母的,也要善待兒女。但是自己親生的,那個不曉得心痛,惟有那前娘生的,
待法就有些不同。殊不知待前娘的兒,更比親生的,還要待得好才使得。怎樣呢?古話說:“無母何恃。”你想他年紀青青,就離了娘,何等淒慘,原望接個後娘來撫養他,若是一味刻待他,豈不是苦上又加苦嗎?#pageNote#79
有的宣講者從日後贍養的角度,勸誡後母、婆母善待子媳。如《采善集·愛媳勝女》言道:
世上的人,隻曉得愛自己的女兒,不曉得愛媳婦。依我講來,這愛媳婦比那愛女,還要強些。怎樣呢?你想媳婦雖是人家的人,到底在你家下過活終朝,若是待得他好,他自然曉得服事你,縱然不賢德的,都曉得感你的情,也要報答你二三分。至若講到女子,長大來是人家的人,不能長行來服事你,就是有孝心的,不過心頭罣欠嚇,生期滿日來看嚇,死了哭你幾場。這樣想來,你說愛女的強嗎,愛媳婦的強呢?況且待得女好,未聞有那個跟你立牌坊,送匾額的,若是待得媳婦好,不惟人人誇獎,就是神聖都喜歡。假如有點禍祟來,那神靈都要保佑你的。#pageNote#80
還有的宣講者從宗廟祭祀的角度考慮,勸誡後母應該善待前娘子媳,如《采善集·愛如親生》言道:
大凡為後娘的人,隻曉得愛自己的兒女。依我講來,自己的兒女固當愛,就是前娘的兒女,亦要待得好才使得。怎樣呢?你想自己雖然生得有兒,未必個個都靠得著,若是把前娘
兒待得好,他自然曉得感你的情,日後老來,他也要供養你,百年歸世,他也要送老歸山。斷未有說不是他的娘,待你就有些不同處。這是甚麼緣故呢?古話說:“愛人者,人恒愛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就是外人,都是一禮一答,何況是自己的兒,豈有不愛娘的嗎?#pageNote#81
這不僅是將心比心,亦且上升到宗廟祭祀、善惡報應了。上述後娘虐子虐媳者,幾乎都是惡報結尾,再看故事標題,也可見虐待之結果:“嫌媳惡報”“虐媳遭報”“前娘索命”“繼母不賢遭慘報”。反之,善待前子、善待媳婦者輒受善報。
三、孝順:宣講小說中的子女之道
由於父權製及君權製的影響,中國傳統文化看重孝悌,將孝看作治國之要,十三經中《孝經》占其一。“聖諭六訓”與“聖諭十六條”中,首位是“孝順父母”條時與“敦孝弟以重人倫”。《宣講集要》等宣講小說在闡釋孝順父母方麵,理由大致相同,即人是父母所生、精血所聚,母親十月懷胎受盡辛苦,在撫育子女成人的過程中又受盡苦累,無論從血緣關係上還是情感上,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不可割裂,父母養育子女,子女應孝順父母。關於孝的方式,《宣講拾遺》詮釋“孝順父母”言道:“孝順也不難,隻有兩件事。第一件要安父母的心,第二件要養父母的身。”#pageNote#82“盡心”於內
,“盡力”於外,內外合一,才為真孝。孝,首先是養親,在物質上保障父母衣食無憂,此即養身;“毋博弈飲酒”可謂是對父母心的順承,即安父母之心。《萬選青錢·蓮花現母》以歌謠的形式言孝親的幾個方麵:
人生在世甚麼好,看來惟有孝字高。孝字又是甚麼好,能順親心便為高。順親之外甚麼好,酒肉奉親便是高。奉親之外甚麼好,終身不忘便為高。不忘之外甚麼好,多行善事便是高。行善之外甚麼好,接起香煙便為高。#pageNote#83
這段俗歌言及的孝親所包含的念親、行善、子嗣,是對順親、養親之孝的擴展。馬斯洛需求理論認為,人有五大需求,生理需求與安全需求是首要的,也是最基礎的。養親是基礎,孝敬父母首先是讓他們維持生存所需的物質需求得到保障,順親是心理需求與物質需求的雙重結合,是養親的提高。大多數孝道故事,都是養與順同時進行,強調“養”。《宣講集要》中的《郭巨埋兒》《子路負米》《王祥臥冰》《薑詩躍鯉》《蔡順拾椹》《營工養親》《嫁妻養母》,以及《宣講金針·輪供爭養》《遇福緣·乞食奉姑》《宣講拾遺·仁慈格天(附賣身養孝)》等,都屬於養親身兼帶順親心之孝。
養親依據個人情況而定,窮人有窮人的養法,富人有富人的養法,不必拘泥。《宣講拾遺·孝順父母》對養親身與安親
心各有說明。養親身即是“隨你的力量,盡你的家私,饑則奉食,寒則奉衣,早晚好生殷勤。遇時節作慶拜,遇生辰作祝賀,有事替他代勞,有疾病請醫調治”#pageNote#84。安親之心,需要想父母之所想,“行好事,做好人,不撞禍,莫告狀”,教育妻妾、兒女在父母麵前“柔聲下氣,小心奉承,莫要違拗,莫要觸犯”#pageNote#85,善待祖父母、叔伯、兄弟姐妹。桓寬《鹽鐵論·孝養》指出,“善養者不必芻豢也,善供服者不必錦繡也。以己之所有盡事其親,孝之至也”,“今之孝者,是為能養……故上孝養誌,其次養色,其次養體”#pageNote#86。士農工商,男女長幼,都可“以己所有,盡事其親”。不同身份之人有不同的盡孝方式。如《千秋寶鑒》中的民孝、農夫行孝,《緩步雲梯集》中的富孝、貧孝、幼兒孝,以及《法戒錄》中分別敘述的士農工商的行孝等,這些不同身份之人行孝,情況不同,但都盡心盡力,養老之身,安老之心。養親不止局限於讓父母有吃穿,在物質上滿足父母,還有對父母的精心照料。《二十四孝案證》《孝逆報》等專言孝道的宣講小說集中,有富貴者之孝,如文帝嚐藥、朱壽昌棄官尋母、黃庭堅滌親溺器;也有貧賤者之孝,如閔子騫蘆花單衣而跪諫、子路負米、董永賣身葬父、江革傭工供母、蔡順桑葚供親等;有老者之孝,
如老萊子斑衣戲彩;有童子之孝,如陸績懷橘、黃香扇枕、吳猛喂蚊等。嚐藥、滌器、嚐糞、負米、懷橘等等行為,看來都是日常小事,卻時時處處體現著子女的孝道。當養親身成為需求的首位,甚至有賣妻、賣子、埋子的情況發生,如《法戒錄·嫁妻養母》中的士人楊正國家貧,欲將妻嫁出得銀養母;《緩步雲梯集·曹安殺子》中的曹安母病想吃肉,曹安賣子無人買,遂起殺子之心,殺子得肉以奉母。至如《宣講集要·郭巨埋兒》中的故事,亦與曹安殺子類同。
孝是一種發自內心的情感。親在,順親、敬親、娛親,事無巨細,一一心到手到,方是真孝。“貴其禮,不貪其養,禮順心和,養雖不備,可也。……故富貴而無禮,不如貧賤之孝悌。閨門之內盡孝焉,閨門之外盡悌焉,朋友之道盡信焉,三者,孝之至也。居家理者,非謂積財也,事親孝者,非謂鮮肴也。”#pageNote#87且看《陰陽鑒》第三回《冥王殿真君演律,逍遙宮開元候封》中被褒獎的孝子張開元講述如何孝親:
黎明即起,灑掃庭除,內外整潔,親所行止處,更留心整飭。若親將起,敬候榻前,詢及安危,即披衣奉履,扶持出外。坐則奉槃進水,授巾請盥;食則布席列饌,候膳奉茗,每日三餐,不敢忽略,日日如是。……夜則設整衾褥,親未寢,則敬候,寢則為之解衣覆被
,定息方退,猶必時刻省視。蓋衰年人,如風燭瓦霜,恐有不測,故小子不敢忽視。……春夏寒暑不一,衣服酌量加減,寒則溫之,熱則涼之,蚊蟲蚤虱,則尋捕之。若天氣酷熱,揚扇拂暑,不可太急,恐因風中暑,反為不美。……秋氣肅殺,冬風凜冽,老年血氣衰頹,怎敵嚴寒?則為之塞向墐戶,奉衣圍爐,而襖褥必有新棉,被衾不宜火烘,恐中火毒,須赤身暖被,以待親臥。……老年人脾胃衰弱,全仗飲食調養。每餐必問而後進,求其適口,四時菜蔬,熟則先奉,三餐肴饌,味必親調。尤不時梨棗飴蜜以甘之,滫隨以滑之,脂膏以膏之,有餘必請所與,有嗜不敢自甘。誠以垂暮之年華有限,養日無多,何敢慳吝,使頤養有缺。……(親有病)尋醫服藥,求神問卜,帶不解,衣不寬,至誠感神,盡心調理,無時少寬。……遇親呼,手執業,則投之;食在口,則吐之,唯唯而起,敬候教訓。若生氣,則順受,勿觸親怒。……(親有過失)下氣怡色,柔聲以諫,見誌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必諭親於道而後已。又不可以從親之令為孝也。《曲禮》雲:“三諫而不從,則號泣而隨之。”又不可以親不受諫,而遂置之度外。……(親有行動)近則步履,必親隨之,遠則肩輿,必敬扶之,不可用馬,恐年老衰疲,誤受傾跌
,反為不孝。……(養身)衣襖、疾痛、病癢、勞役而敬體之,出入先後急緩而敬扶之。冠帶垢,則請漱;衣裳垢,則請浣;麵垢請,足垢請洗。五日湯請浴,衣服綻裂請補綴,不使親身失和。……(養心)憂則事之轉喜,氣則事之轉平,誌未動而先慰,事已著而代勞,則安矣。……(在父母側)寒不敢襲,癢不敢搔,有問則敬對,無命不敢退,進退周旋,出入升降之必慎其防。噦噫嚏咳,欠伸跛倚,睇視唾洟之無敢或褻。凡與親言,則視足,坐則視膝,均所自勵者也。#pageNote#88
在與真君的對話中,張開元講述他的孝順父母之道:不同時辰不同季節對待父母日常飲食起居都有不同,父母有疾病、行動不便之時也有不同的盡孝方法,既養親身也養親心,還有在父母之側時對自己的要求。
發自內心的孝,使子女即便遭遇父母的苛待,依舊無怨無悔。《宣講集要·大舜耕田》中,大舜受後母百般苛待,“舜隻是百般將就,小心事奉”,後母放火想燒死他,他隻當無事,還反思自己所做是否不夠,才遭後母不喜。薑詩妻龐氏被婆母逐出,寄居鄰居家,仍舊紡花績麻賣錢買珍饈美味奉母。伯俞被母親杖責,見母年老手持竹杖精力衰弱而悲泣。《宣講集要·夫婦孝和》中,馬大的母親要將家產均分給其家三女,馬大夫婦俱順母意,不敢違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