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愛沒法照搬,愛的分寸靠自己(2)(3 / 3)

4.愛的真相

對孩子的真愛,可以簡單定義為:父母以培養孩子健康陽光的心理、積極進取的精神、追求幸福的能力等以孩子長遠利益為目的的哺育行為。

愛不是簡簡單單地付出,更不是隨心所欲地給予,而是一種需要為對方一生幸福負責的行為。

你愛孩子嗎?如果讓父母回答這個問題,很多父母肯定會說:當然愛了,我愛我的孩子勝過一切,我可以把我的一切都給他,如果有一天,我的孩子需要我身上的器官,我都會毫不猶豫地捐給他。

那麼,我們繼續往下問:你平時的行為中體現的都是對孩子的愛嗎?

父母有可能回答:當然了,我早出晚歸地為孩子忙碌,嘔心瀝血地照顧他長大,點點滴滴都是對孩子的愛,要是我不愛他,我會這麼做嗎?

我們再來看一個問題:你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真正為了孩子好嗎?

父母有可能遲疑了:也許有些事情我做得不夠正確,但是我心裏絕對特別愛我的孩子。

是的,父母愛自己的孩子這點是毫無疑問的。我想父母都有過這樣的體驗,當孩子安靜地睡在自己身邊,凝視著那張純淨的小臉,心中會有著無限歡喜,覺得孩子怎麼看怎麼可愛,怎麼愛怎麼不夠,恨不得把全世界都給他。當這樣的念頭產生時,我們心中會有一種使命感:我要給我孩子好的生活,我要照顧他長大,我以後做任何事之前都會先考慮這個小家夥。

那麼,我們再來看最後一個問題:什麼樣的愛才是真愛?

很多人認為愛是一種感覺。沒錯,可是光有感覺,而沒有行為支撐,絕對不是愛。所以,愛是體現在行為當中的。

對孩子的真愛,可以簡單定義為:父母以培養孩子健康陽光的心理、積極進取的精神、追求幸福的能力等以孩子長遠利益為目的的哺育行為。

愛不是簡簡單單地付出,更不是隨心所欲地給予,而是一種需要為對方一生幸福負責的行為。

那麼,真愛到底應該如何實施呢?

我們先來看一些愛的誤區。

(1)毫無節製的愛

這種愛通常表現為:事無巨細地包辦孩子的生活起居,將孩子的要求放在首位,無條件地滿足孩子。有點兒什麼好東西立刻想著給孩子;為了孩子一個過分的要求,夫妻雙方甚至全家都當成頭等大事來辦;隻要孩子開心,什麼都肯去做;平時舍不得孩子幹活,怕孩子累著;處處遷就孩子,唯恐孩子不高興或者受委屈;不放心孩子單獨外出,唯恐孩子出了狀況;孩子和其他孩子相處,生怕自己的孩子吃虧;等等。

我不為自己,一切都是為了孩子,對孩子愛到了忘我,難道還不是真愛孩子嗎?的確,很多人把這種奉獻精神當成了真愛。其實,這已經遠遠偏離了真愛行為,不但不是愛,還是一種嚴重的害。表麵上看,這種愛很無私,因為這是一種付出,付出難道不是愛嗎?而事實上,這種愛隻照顧了父母想付出的心情,根本沒有考慮這樣做對孩子的成長會起到正麵還是破壞作用。所以,這種愛不但不偉大,反而是一種極端的自私。隱藏在這種“愛”背後的真相是,父母對孩子的強烈占有欲和控製欲。

在這種溺愛下長大的孩子,基本上已經是半個“廢人”。他們沒有生活自理能力,也缺乏獨立做事的能力,更缺乏努力奮鬥的精神。他們吃不起苦頭,遇事首先想到的是讓父母解決,沒有擔當和責任心,也缺乏同情心,隻會一味索取,不會想著付出,在“無私”的愛中成長為最自私的人。也許隻有等他們的“靠山”真正倒了後,才會逼得他們不得不獨立、堅強起來。

毫無節製的愛會從根本上腐蝕孩子,造成破壞性的結果,這與教育孩子的初衷完全相背離。也許一些父母小時候兄弟姐妹多,受到的關愛少,所以希望給孩子盡可能多的愛;也許父母是特別喜歡孩子的人,所以愛得忘我了。不管是什麼原因,這種行為的破壞性是毋庸置疑的。因為父母所做的一切隻是在滿足自己的情感需求,而不是考慮孩子的長遠利益。

真正愛孩子,就要求父母站在更高的角度看待自己的行為,以孩子的真正成長為衡量標準來判斷自己的行為是否正確。因此,真愛要求我們必須學會有節製地去愛孩子。

(2)投資回報的愛

經常聽到有父母對孩子說:寶貝,爸爸媽媽為了養你,花了多少心思,操了多少心啊,等我們老了,你會怎麼對待我們啊?有些更直白一點的父母說:我們一把屎一把尿把你養大,你的吃喝住行樣樣都是我們提供的,你以後要是不孝順我們,那就是禽獸不如。有的父母則幹脆把話說白了:我們現在供你吃、供你穿、供你讀書,你可要好好爭氣,我們老了就靠你了。

我一直都說,當父母養育孩子是為了自己的將來打算,這種愛就一點也不偉大,甚至還不如我們平時買的養老保險。為什麼這麼說呢?買養老保險完全是出於你情我願,可孩子卻不能選擇自己不被父母生出來。從孩子被生出來那一刻起,他肩上就多了一個自己無法選擇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