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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下午淋雨後, 沈樂綿大病了一場,高燒燒到快四十度。

晚些回來的阿婆險些被嚇死, 杜爺也跟著急, 說女孩特別倔,下雨了也不回屋裏,怎麼勸都不聽。

“別看這小家夥平時溫順, 真倔起來就和她哥一個德行!”阿婆氣得直抹眼淚, “真是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上輩子作了孽了!”

沈樂綿燒得迷糊, 隻記得混亂中什麼人把自己背了起來, 然後便陷入了昏睡。

再之後發生的事情, 她已經記不清了, 應該是成功找回了偷走的錢, 仲江生也徹底改頭換麵, 據說是挨家挨戶下跪,把這些年犯過的錯誤全部認下了。

至於中間具體經曆了什麼,沈樂綿沒問, 任逸也沒提。

畢竟從那以後沒過多久仲江生就被遠房親戚接走, 再也沒了聯係, 直到六年後的這次重逢。

沈樂綿望著自己的右手, 情不自禁地活動了一下五指。

若不是今天碰巧遇見仲江生, 她差點就忘了自己還被任逸打過這一茬。

事實上也沒什麼好“記仇”的, 誰讓從某種程度上來說, 任逸不光是她哥,還是她“家長”呢?

再說,偷東西和打人確實都是她的錯, 小孩就像小樹苗, 長歪了就要被掰正。

反正她是一點也不記恨任逸,不過要是她做選擇的話,大概還是傾向於口頭教育。

沈樂綿這樣想著,心道自己將來一定是個好媽媽,

從小做起杜絕體罰。

——然後就撞到了正在“暴力執法”的宋某女士。

“小小年紀不學好,敢偷老娘東西,老娘非得替你娘揍你一頓才解氣!還敢不敢偷了?啊?!”

“我我我,就是我娘讓我來偷的,你個男人婆!”

“你叫我啥——?找死!”

隻見宋琪一個膝擊抵在黑衣男孩的後腰,另一隻腳筆直撐地,單手將男孩的胳膊反剪到背後,肘部帶著身體用力前傾,用一種極其瀟灑又暴力的姿勢壓製著弱小可憐又無助的小毛賊。

沈樂綿:“......”

大概“好媽媽”行列是很難有宋女士的。

“哎?沈樂綿!你可算來了!我抓著小偷了!”宋琪喜出望外,剛要說些什麼,眼神卻突然直了。

“臥槽——!綿綿綿綿你怎麼會認識這種級別的大帥哥!!”

剛剛目睹一場“腥風血雨”的仲·前·小毛賊·江生:“......”

“你好,小妹妹,”仲江生微笑著說,“我是綿綿的發小,不用叫哥,叫我仲江生就好。”

“您好您好,我是宋琪,綿綿的好朋友......”

宋琪連忙騰出一隻胳膊同他握手,另一隻還在抵著小賊,又看到了不遠處的任逸,突然福至心靈道:“那個,雖然您可能沒聽說過我,但是您應該認識林祥吧?他我表哥!”

既然認識綿綿和任逸,林祥那家夥一定也認識,宋琪對自己的“撩漢”套路非常有自信,別的不管,

先套近乎再說。

後果就是仲江生的笑容更僵了。

“......認識,我們是朋友。”他隨手撩了下額角的碎發,盡量保持著得體的笑容,連握手的時間長短都十分考究,一雙狐狸般的狹長眉眼眼角帶笑,彎得盡到好處。

“宋小姐真是女中豪傑,連小偷都能製服。”

“這有啥!”宋琪的臉一下子有些發燙,手肘不覺又用力了幾分,“別說是小偷,等我以後當了警察,土匪也能給拿下!”

臉都白了的小賊:“姐姐,腰要折了,輕,輕點......”

車站的巡邏員很快把男孩帶走,走前還特意囑咐了宋琪以後遇見這種事不能衝動,萬一對方有凶器,那可不是鬧著玩的。

宋琪敷衍應下,打了電話給她爹,讓他不用來接了,四人便兩前兩後沿著街邊溜達,享受著來之不易的城市之旅。

“仲江生的變化好大,我都快要認不出來他了。”沈樂綿忍不住感慨。

不光是樣子,更多的還是性格,現在的仲江生溫柔而風流,典型一副情場職場遊刃有餘的樣子,誰敢想六年前的他還在街頭行竊,連身新衣裳都穿不起。

“經曆的事多了,自然會變。”任逸輕飄飄地說,目光落在了女孩的肩上,“畢竟人都是要生活的,包用不用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