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小小說的一些斷想
何葆國
小小說這一文體雖說古已有之,但從根本上來看,至今還不規範與明確,其獨立的品格有些曖昧不清,有時也混同於笑話、故事和雜文,單從名稱來說,它就有微型小說、袖珍小說、超短篇等等十來種叫法。《論語》說:“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利。”小小說的正名,似乎是一件很難的事,因何而難,難在哪裏,常常讓我有些奇怪。
不管怎麼說,小小說首先應該是小說,在文學家族裏它並不顯赫,常常會被人遺忘,今年魯迅文學獎首次把小小說納入評獎範圍,讓許多小小說從業人員歡呼雀躍。但我們不能高興得太早,小小說是什麼?它的文本屬性、審美特征和短篇小說、中篇小說、長篇小說的區別在哪裏?近些年來,小小說的繁榮是有目共睹,這首先體現在數量的劇增和作者群的龐大。但是繁榮後麵有沒有泡沫?對此我們從理論上的認識與把握,似乎都還是不夠的。
在我看來,小小說一定要有獨立的文體意識,它不能是短篇小說的濃縮版,更不能是新聞通訊的文學化,小小說隻能是小小說。
如果把長篇小說比作生活的長河,那麼,中篇小說就是長河的一個支流,短篇小說是一段河汊,而小小說則是長河中的浪花和水珠,它的篇幅要求它必須“從一滴水看太陽”,以最小的容量包含盡可能最多的內蘊,給人“以一斑得窺全豹,以一目盡傳精神”的藝術效果。從這個標準出發,有人說,小小說是空白的藝術,是濃縮的藝術,是突變的藝術,是簡練的藝術,是瞬間的藝術,是模糊的藝術,是立意的藝術,是諷刺的藝術,眾說紛壇,不一而足,其實這些說辭,也不過是對這一標準的量化和細分而已,有的屬於技術層麵,有的則是固有的審美特征。
“小說”本意是從小說起,“小小說”更逃不了“小”的局限,這裏的小是指體量而言,從格局上看,它可以大,從境界上看,它應該大,隻有這樣,小小說才有生存的空間。
小小說要揚短避長,這裏的長是冗雜和繁瑣,短則意味著簡練與精幹。把小小說寫得更像小小說一些,你沒別的法子,隻有揚短避長。從內心的態度上說,你首先需要的是真誠,你不能因為寫的是小小說,你心底就有不屑,它再小也是小說,你隻有真誠地對待它,你才有可能處理好你的文字,讓每個字眼各得其所。
現在我們有許多專門寫小小說的專業的和業餘的作者,相對他們來說,我用心不專,因為在小小說之外,我寫了數量更多的中短篇小說和長篇小說。我感覺一個作者專門寫小小說,有點像一個廚師隻做一種菜式,其實不用這麼局限自己,有過中短篇小說的寫作曆練,回頭再來寫小小說,肯定是有益處的。
愉快寫作,簡單生活
何葆國
不久前的某一天,在某個場所偶然遇到一個久違的熟人,彼此寒暄之後,他問我還在寫東西嗎?我說還在寫。他似乎不勝驚訝,連忙說不容易,不容易呀。某個大人物曾經說過,做某件事不難,難的是堅持不懈地做。隻不過,我堅持做寫東西這件事,差不多也堅持二十年了,並沒有感覺到什麼難處。有時我也想,要是不寫作,我能做什麼呢?做官,顯然不行,缺少拍馬屁的基本本領(這是我女兒說的),做生意,也不行,有人來買我的書,我都羞於收錢,這樣的素質怎麼適宜經商?(這是我老婆說的)做流氓吧,說實在的,小時候很羨慕那些戴墨鏡披風衣的黑道老大(初中時偶爾逃課去看港台錄像),可是想想,自己膽子太小,又怕死,還是算了吧。這麼多年來,也算經曆一些事了,越發覺得自己還是最適宜寫作,這實在不是因為我有什麼天賦,而是除了寫作之外,全是我不會幹或者不喜歡的行當。別無選擇,隻好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