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曉波:中國的工商倫理與企業家精神(6)(1 / 1)

讓人歎息的是,這樣的景象在此後的兩千年裏一再地重演。我們這個國家,隻要沒有外患內亂,放縱民間,允許自由從商,三十年可出現盛世,五十年可成為最強盛的國家。可是接下來必然會重新出現國家主義,必然再度回到中央高度集權的邏輯之中,必然造成國營經濟空前繁榮的景象。

曆代史書中的所謂“大帝”,從秦始皇、漢武帝、成吉思汗到康熙、乾隆,無一不是國家主義的實踐者。在其統治期內,商人階層從來就是被打壓的族群。這些推行高度管製的國家主義的人,都是一群致命的自負者,而他們以及他們所在的階級則是這一自負的最大得益群體。具有迷惑性的是,他們在口頭上都以“均貧富”

救濟貧困,抑製豪強

為號召,這能夠喚起無產者對有產者的“天然”的仇恨。而實際上,他們所做的一切是為了鞏固自己的專權統治,謀求財政收入的增加。所以,國家的利益永遠在人民的利益之上。而執行這一政策的官僚,因為要與民爭利,所以又必定多為嚴厲的酷吏,先是以鐵腕手段對付商人及中產階層,然後又私下作法敲詐,結成權貴資本集團。

在這種政策邏輯之下,有產者的下場是非常可悲的。而最具有諷刺性的是,政府因此增加的財政收入,大多用於國防軍備,平民階層因此而得到的實惠卻少而又少。在國家主義的政策之下,國強易得,民富難求。

中國對“商”的態度是如此的混亂和矛盾,說到根子上,都是製度惹的禍。

自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中國以來,在中央集權的帝國模式之下,曆代治國者形成了豐富的、中國式的行政模式和經濟治理經驗,與之相伴隨的,則出現了極富特色的、先盛後衰的工商文明。當中央集權形成之時,必是專製生成、民間贏弱之際,而當地方坐大之時,又必然產生割據分裂的景象。中國所有朝代的興衰更替,無一不是這一邏輯的具體表現而已。而在這一輪回中,工商經濟一次次地成了犧牲品和殉葬品。

於是,兩千餘年來,我們看到的景象正是,在獨特的國家治理模式之下,中國從來沒有獨立的工商運行體製。所以,從來就沒有獨立的工商倫理。在工業革命之前,中國的經濟形態分別表現為貴族經濟(先秦到西漢末年)、世族經濟(西漢末年到南北朝)和士紳經濟(隋唐到晚清)。總而言之,都是官商經濟的種種變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