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經驗與企業家困惑
曆史的經驗表明,唯有在中央集權贏弱之時,民間工商業放得喘息之機會。二十世紀之初的三十年間,中國的企業家階層就曾經出現過崛起之勢。
1904年之後,陷入重大政治和財政危機的晚清政府突然推出重商政策,先後頒布《欽定大清商律》、《商會簡明章程》、《破產律》和《試辦銀行章程》等等,大肆鼓勵民間經商。其前後數年,“民之投資於實業者若鶩”,公司創辦數量超過了洋務運動30年國家投資的總額。日本的中國問題專家安原美佐雄因此斷定,1905年是中國現代工業發展的新起點,即從“國家興業時代”進入到了“國人興業時代。”
在這一階段,企業家集團的參政意識已經普遍蘇醒,甚至得到了理論上的論證,因寫作《盛世危言》而進入中學讀本的大買辦鄭觀應便認為:“歐美政治革命,商人得參與政權,於是人民利益擴張,實業發達。”他甚至很早就看到了國營企業的體製性弊端,在一篇文章中他寫道:“官之與民,聲氣不通……企業一歸官辦,枝節橫生,或盈或虧,莫敢過問。”早在1904年,上海的《商務報》上刊文公開宣言,“商興則民富,民富則國強,富強之基礎,我商人宜肩其責。”商人勢力的積聚,則與商會組織的興起是密切相關的,這一特征在上海、武漢和廣州等大城市表現得最為顯著。1907年,全國80個重要的城市商會代表聚集上海,倡議成立了華商聯合會,全國商會呼吸相關,聯成一體。到1911年,全國各種商人組織近2000所,會員達20萬人之眾,這幾乎是當時中產階級的全部。
從1905年到1910年,中國還曾出現過一場轟轟烈烈的立憲運動,企業家階層一直是最活躍的一個群體。當時最熱烈的立憲運動發生在民營經濟發達的上海、江浙一帶,而領袖就是“狀元企業家”張謇,他為張之洞起草了《擬請立憲奏稿》,同時,主持刻印《日本憲法》,意在為中國變法提供範例,一時間“奏請立憲之說,喧傳於道路。”連權臣袁世凱也寫信給張謇,用十分自謙的口吻說:“各國立憲之初,必有英絕領袖者作為學說,倡導國民,公鳳學高才,義無多讓,鄙人不敏,願為前驅。”學者侯宜傑在《二十世紀初中國政治改革風潮:清末立憲運動史》一書中用大量的事實證明,企業家階層是立憲運動最強大的推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