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窺所病,隻是好動不好靜……
醒早,沾戀……
晏起,則一無所作,又虛度一日,浩歎而已……
凡此種種,不一而足。
二是為人傲慢,修養不佳。雖然資質並不特別優異,但曾國藩在湖南鄉下朋友圈裏總算出類拔萃,並且少年科第,所以一度顧盼自雄。在離家到京任官之際,他那位識字不多卻深有識人之明的老祖父送給他這樣的臨別贈言:“爾的官是做不盡的,爾的才是好的……爾若不傲,更好全了。”[《曾國藩全集·家書》,第588頁。]
老祖父的一句箴言當然不足以掃平他身上的處處鋒芒。在北京的最初幾年,“高己卑人”,“凡事見得自己是而他人不是”這最常見的人性缺陷在他身上體現得很明顯。他待人接物,不周到之處甚多。他的幾個至交都曾直言不諱地指出他的“傲慢”。他的好朋友陳源兗就告訴他:“第一要戒‘慢’字,謂我無處不著怠慢之氣。”“又言我處事不患不精明,患太刻薄,須步步留心。”[另一位畏友邵懿辰也說他的缺點第一個是“慢,謂交友不能久而敬也”。]第二個是“自是”,聽不進不同意見,“謂看詩文多執己見也”。
因為修養不佳,脾氣火暴,曾國藩到北京頭幾年與朋友打過兩次大架。第一次是與同鄉、刑部主事鄭小珊因一言不合,惡言相向,“肆口謾罵,忿戾不願,幾於忘身及親”。另一次是與同年兼同鄉金藻因小故口角,“大發忿不可遏……雖經友人理諭,猶複肆口漫罵,比時絕無忌憚”。這幾句描寫形象地描繪了曾國藩性格中暴烈衝動的一麵。
普通人在社交中最容易犯的錯誤是言不由衷,語涉虛偽。比如在社交場合常順情說好話,習慣給人戴高帽子。比如自矜自誇,不懂裝懂,顯擺自己,誇誇其談。人性中這些常態在曾國藩身上一樣存在,甚至更突出。畏友邵懿辰指出他的第三個缺點就是“偽,謂對人能作幾副麵孔也”。
在曾國藩日記中,他多次反省自己的這個缺點。比如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十月初四,朋友黎吉雲來拜訪,“示以近作詩。讚歎有不由衷語,談詩妄作深語”。讚歎之詞並非發自內心。而且聊著聊著,自己就故意顯擺高深,誇誇其談起來。
這樣的記載數不勝數:
酒後,與子貞談字,亦言之不怍。
客來,示以時藝,讚歎語不由衷。予此病甚深。
學中無所得,而以掠影之言欺人。
又說話太多,且議人短。
席間,麵諛人,有要譽的意思,語多諧謔,便涉輕佻,所謂君子不重則不威也。
對於一般人來說,這是無傷大雅的社交習態,如同喝湯時不小心會出聲一樣,幾乎人人不能避免。但對於聖人之徒來說,卻是相當嚴重的問題。因為儒家認為,修身之本在於“誠”。對自己真誠,對別人真誠,一是一,二是二,一絲不苟,才能使自己純粹堅定。適當的“善意謊言”是社交必不可少的潤滑劑,但當言不由衷成為習慣時,“浮偽”也就隨之而生,人的麵目也就因此變得庸俗可憎。
除了以上三點,曾國藩認為自己還有一大缺點,必須改過,那就是“好色”。
今天看來,這似乎有點可笑。血氣方剛、剛過而立的他,見到美女自然會多看幾眼,這是再正常不過的本能反應。然而用聖人標準一衡量,問題就嚴重了。曾國藩日記中多次記載自己犯這樣的錯誤:在朋友家看到主婦,“注視數次,大無禮”。在另一家見到了幾個漂亮姬妾,“目屢邪視”,並且批評自己:“直不是人,恥心喪盡,更問其他?”
不但多看他人妻妾不能容忍,甚至對於自己的夫妻恩愛,曾國藩也戰戰兢兢。在中國傳統思想中,對“欲望”特別是對“色”的恐懼是一個特別的底色。中國人普遍認為,縱欲,特別是沉溺於“色”,是斫伐根本的危險之舉。曾國藩身體一直不太好,所以認為自己有必要厲行節欲。他說自己“明知體氣羸弱,而不知節製,不孝莫此為大”。當然,這種節製在某些年紀是很難的。所以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初四,他為此大罵了自己一次。那一天,他早起讀了讀書,沒有所得,而“午初,人欲橫熾,不複能製”,做了“不應該做”的事,遂罵自己“真禽獸矣!”
二、“脫胎換骨”
(一)
三十歲是曾國藩一生中最重要的分水嶺。
曾國藩之於後人的最大意義是,他以自己的實踐證明,一個中人,通過“陶冶變化”,可以成為超人。換句話說,如果一個人真誠地投入自我完善,他的本領可以增長十倍,見識可以高明十倍,心胸可以擴展十倍,氣質可以純淨十倍。愚鈍之人,通過自我磨礪,也可以看得透,立得定,說得出,辦得來。浮囂之人,也可以變得清風朗月般從容澄淨。偏執之人,亦可以做到心胸開闊,不矜不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