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介紹一點,就是清代一兩白銀的購買力實際上是很高的。我們經常看電視劇,裏麵的大俠到了飯店吃過飯,經常一扔就是三五十兩白銀,這就反映出編劇對清代幣值不太了解。事實上,清代的一兩白銀能買將近一百斤大米,這些大米今天至少值二百元人民幣。所以可以大致說,一兩白銀的購買力相當於今天的二百元錢。也就是說,曾國藩的拜客收入,合今天人民幣二十九萬元,堪稱是一筆巨款了。
嘉慶道光時期,物價水平很低。豬肉一斤多少錢?五六十文,就是五六十個大錢。鴨蛋一個二文,就是兩個大錢。黃瓜每斤二文,蔥每斤五文。至於一畝良田,隻要三十多兩銀子。這樣說來,曾國藩的拜客收入,可以買五六十畝良田,或者四萬斤豬肉。這筆錢不是小數。
但是有了這些錢,到北京當官可能仍然不夠用。所以曾國藩還曾經主動向他人借錢,比如道光十九年四月,他在日記中記載說:“向大啟借錢為進京路費,大啟已諾。”向他人借錢,這是他籌資的第二個渠道。
第三個渠道,就是“幹預地方公事”。
讀過《曾國藩家書》的人都知道,曾國藩當官之後,在寫給父親和弟弟的信中,經常要求他們潔身自好,不要結交官府,不要幹預地方公事。其實這是他後來的認識,道光十九年裏,他自己就幹預過好幾回地方公事。
比如道光十九年二月,曾國藩的朋友朱堯階典當別人的一處田地。典當到手,這塊地的舊佃戶卻阻撓新佃戶下地耕種。這種情況下,曾國藩的進士身份就發揮作用了。曾國藩在日記中寫道,他“辰後(八點鍾)帶(彭簡賢)上永豐分司處法禁(給以刑法處罰)”,也就是帶人將那個強悍不服的舊佃戶抓送到了有關部門。
幾天後,三月初五,曾國藩在日記中又提到,朱堯階寫了兩張狀子,托他到縣裏去告狀。他當時就熟門熟路地告訴朱堯階,說此刻縣令正主持“縣考”考試,不太方便,且等考試後再告。
通過這些記載,我們可以看出二十九歲的新科進士曾國藩此時已經是地方上的重要角色,和官府關係很密切。此時的新科翰林年輕氣盛,連父母官都已經不放在眼裏。那年五月份,曾氏家族和別的家族發生糾紛,“彼此毆傷”。他寫信給縣令宋某,托縣令幫曾家說話,然而宋縣令“亦未甚究”,沒給他麵子。於是新科進士曾國藩勃然大怒,“是夜又作書讓(責備)宋公也”,也就是寫了封信,去罵宋縣令。
曾國藩如此幹預公事,是不是可以稱得上土豪劣紳?那倒不是。
紳士在中國底層社會一直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一般情況下,地方官接到民間普通糾紛的案子,通常不會開堂審案。一看民間這種小打小鬧的事兒,通常會讓當事人去找紳士們調解。學者黃宗智研究認為,在告到縣官的這類小案子當中,可能有百分之四十是通過紳士調解解決的。所以曾國藩的這些舉動在當時很常見。當然,做這些工作,絕大多數時候不是無償的。一般來說,調解成功後會獲得相當豐厚的酬謝。張仲禮先生說,做調解工作,是許多鄉紳的主要收入來源。我們大致估計,曾國藩調解這類案子,每次可獲得幾十兩銀子。
由於有了以上這些財源,曾家的經濟情況與以前當然就大大不同了。在以前,曾國藩衣著樸素,經年不過一件長衫而已。但是中進士一段時間之後,曾國藩統計自己置辦的衣服,列了這樣一個清單,裏麵已有如下內容:
羊皮袍一件,呢皮馬褂、灰袍套、呢袍套、珍珠毛袍套、厚綿綢小襖、薄棉布小襖、棉袍套、綿圓袍、綿套褲、棉馬褂、絨領、棉小帽、秋帽、秋領、線縐夾馬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