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京官曾國藩的經濟生活(2)(2 / 2)

那麼翰林曾國藩的生活質量如何?一年的支出又需要多少呢?我們以道光二十一年為例,從衣食住行幾項來觀察曾國藩的支出情況。

先來看住。曾國藩在京期間的一個主要支出項目為房租。身為朝廷命官,住宅須配得上官製威儀,因此自然不能蝸居鬥室。所以京官們雖然窮困潦倒,卻多租住大宅,講求寬敞氣派。道光二十一年八月,曾國藩租下了繩匠胡同的一處房子,共十八間,每月房租十三兩三錢。如此算來,則一年房租就要一百六十兩銀子,用去全部薪水還不夠。

再來看社交應酬。京官的生活,幾乎是日日聚宴。清人張宸的《平圃遺稿》中說,京官聚宴習以為常,“若不赴席、不宴客,即不列於人數”。也就是說,別人請客你不能不去,別人請客你也不能不回請,否則你就不是圈子裏的人。

曾國藩生性喜交遊,也有意識地將結交朋友作為在士林中樹立自己良好形象的途徑之一。《湘鄉曾氏文獻》中,曾國藩自己對道光二十一年隨份子的錢有詳細記載,比如什麼春節實行AA製的團拜,他分攤了兩千文;某位朋友的祖母去世,他隨了一千文;過年過節給上級和老師送節禮二兩銀子之類。道光二十一年,曾國藩人情往來花費總計一百一十兩。

第三項較大的花銷是買衣服。

曾國藩晚年在家書中說自己“忝為將相,而所有衣服,不值三百金”,多次要求子女“衣服不宜多製,尤不宜大鑲大緣,過於絢爛”。由此引出後世的種種渲染,比如說他最好的衣服是一件天青緞馬褂,隻在新年和重大慶典時才拿出來用,平素便放在衣櫥裏,因此用了三十年依然猶如新衣雲雲。

其實翰林們經常需要出入宮廷,衣服必須體麵,方符合國家體製。曾國藩為人固然節儉,但是在官派威儀上絕不含糊。入都為官後,曾國藩的個人財物中最值錢者就是衣服了。僅帽子一項,他就有大毛冬帽、小毛冬帽、大呢風帽、小毛小帽、皮風帽等十一頂。這些衣服的購置都不便宜,通常在數兩至數十兩銀子之間。

道光二十一年這一年,曾國藩所添置衣服不多。因為這是他進京的第二年,他大量購置衣服是上一年剛入都時的事。不過這一年他仍然買了尖靴、袍料、皮靴、小毛冬帽等衣物,共花掉了二十八兩銀子。

除此之外,身為文人,文化消費自然不少。比如這一年的曾國藩記載,買《斯文精萃》《子史精華》《經世文編》等書,花了四十二兩。

曾國藩到京不久,夫人也北上入都,數年之間生養了幾個兒女,人口日繁,仆婦日增,仆人工資、生活日用,也是不小的支出。曾國藩記載,這一年生活日用,花掉了一百七十七兩九錢七分。

道光二十一年,曾國藩衣食住行及文化消費各項,總計花費四百五十八兩一錢九分。而如上所述,曾國藩入京為官之初,每年法定收入一百二十四兩六錢五分。這樣算來,道光二十一年,曾國藩的赤字為三百三十三兩五錢四分。那麼,這麼巨大的赤字怎麼彌補呢?一般來講,有三種方式。一是收受外官的饋贈;二是借貸;三是利用手中權力,謀一點灰色收入。

談起晚清的官場腐敗,人們最為熟悉的恐怕就是“冰敬”“炭敬”等名目。清代京官與外官的收入有天壤之別,因為京官隻有死工資,而外官們在地方上有大量灰色收入。外官需要建立在中央的關係網,所以每次進京,都要給京官們送點禮,名為“冰敬”(孝敬夏天買冰消暑的錢)、“炭敬”(冬天燒炭的取暖費)、“別敬”(離別京城時的“分手禮”)。如果遇到年節,還要送“年敬”“節敬”。這類饋贈,少則數兩數十兩,多則數百兩。如果認真歸類,這固然是官場腐敗的一部分,但是在官場中混,似乎還沒有聽說誰會拒絕這筆小小的“灰色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