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清廉的統帥
除了做過十二年京官,曾國藩還多年帶兵打仗。我們都知道他一生做的最主要的事是鎮壓太平天國,具體地說,他創建湘軍,和太平天國打了近十二年的仗(從鹹豐二年底到同治三年),最終挽救大清王朝於危亡之際。那麼,帶兵打仗期間,曾國藩的收入和支出水平如何呢?
曾國藩的湘軍大帥生涯,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段是從鹹豐二年底到鹹豐十年,曾國藩署理兩江總督止,也就是他以在籍侍郎身份帶兵時期。為方便起見,我將這一時期稱為“湘軍時期”。第二階段,則是鹹豐十年到同治三年,以兩江總督身份帶兵時期。
鹹豐二年臘月十七,離過年隻有十三天了,從北京回到湖南鄉下老家正在為母親守孝的曾國藩卻在這個時候告別了老家,匆匆趕往省城長沙。原來,幾天前,鹹豐皇帝給曾國藩下了一道上諭。因為太平軍席卷了兩湖地區,鹹豐皇帝特別著急,命令在家守孝的曾國藩出山,幫助湖南官員興辦“團練”,用今天的話來說,也就是訓練“民兵”。曾國藩從此墨絰從戎,從一位文官變成一位武官。
在京官時期,曾國藩曾經立下了“不靠做官發財”的錚錚誓言。不過作為一個窮京官說這個話,其實有點放空炮的意思,因為京官就是想發財也沒什麼機會。然而,從帶兵打仗開始,這個誓言可就真正要受到考驗了,因為在晚清時代,帶兵是最容易發財的途徑。換句話說,晚清軍隊非常腐敗。
那麼晚清軍隊腐敗到什麼程度呢?晚清軍營存在著很多怪現狀。第一個怪現狀,就是士兵普遍都有第二職業。這些軍人一邊當著兵,一邊還忙著別的事,有人經商做買賣,有人種地,有人殺豬,有人開茶館,還有人在市場上賣魚賣肉……鴉片戰爭期間的定海縣官員向上級彙報,當時定海的軍人,有一半的真正身份其實不是軍人,而是理發匠,是修腳工,有的還是仆人。林則徐也在一封奏折中向皇帝彙報說,鴉片戰爭期間,長沙的士兵們忙著照顧自己的買賣,沒心思好好打仗。他舉例說,長沙青石街的雙美茶室就是四名綠營兵合夥經營的。其實這種情況,清朝皇帝們心裏也很清楚。比如嘉慶皇帝在上諭中就曾經講過,士兵們不會打仗,就是因為他們“在外兼習手藝,訓練生疏”。
那麼,原本以打仗為職業的士兵,怎麼會出現“小販化”傾向呢?
這也是清代“薄俸製”惹的禍。
我們前麵講過,清代對文官實行“薄俸製”,就是給他們開很低的工資,其實軍隊也是這樣。
清代一名普通軍人的收入是多少呢?綠營兵平均每月收入白銀一兩三錢六分,此外還有大米三鬥,加在一起也不到二兩銀子。我們要注意,這不是一個人的收入,因為那時候婦女不工作,所以軍人還要養家糊口。這點錢,按今天的幣值,不到四百塊錢,養活一家人,根本不夠。所以清代軍隊才出現經商潮。士兵紛紛經營第二職業,忙著掙錢糊口,軍隊訓練的時候,他們能躲就躲,實在躲不過去,就雇人頂替自己。所以清代史料說,操練之時“兵丁等往往正身不到,私自雇人替代,有名無實”。你說這樣一支軍隊,還談什麼戰鬥力呢?這是第一個怪現狀——士兵經營第二職業。
第二個怪現狀,是部隊廣泛經營第三產業。士兵們做點小買賣,軍官們則玩大的。軍官普遍動用軍事裝備來經商賺錢。比如鴉片戰爭時期任福建道員的張集馨記載:“漳郡城外有軍工廠,每月督造戰船一隻,以為巡緝之用。其實水師將船領去,或賃與商賈販貨運米,或賃與官府往來差使。”也就是說,福建水師每月都會造一隻戰船,但是這些船都被水師軍官租給商人販運大米,或者租給官府用作官船,至於收入呢,當然就納入軍官們的私囊了。還有的地方部隊靠出租軍事用地賺錢。如浙江軍隊把自己的操場租給地方使用。因為操場處於城裏,地段好,地價高。操場是用來訓練的,這樣就搞得軍隊沒有地方進行訓練。當然,晚清軍隊最令人痛恨的事,是他們走私護私,違法犯罪。在鴉片戰爭以前,廣東水師就大肆收受賄賂,聽任犯罪分子在海上走私鴉片而不管,有時甚至還出軍艦為這些鴉片販子保駕護航。
以上種種貪腐行為,大部分都是朝野皆知的公開秘密,但是在大清朝長年都這樣,難以取締。主要原因,當然是清代軍官收入也不高。清代高級軍官,比如綠營提督,官居從一品,比地方上的總督級別還高點,每年的法定收入是多少呢?不過才八十一兩,雖然此外還有八百八十兩的養廉銀,加到一起,年收入也不足千兩。這點收入,根本不能滿足他們日常生活和官場應酬的需要。因為軍隊裏麵,盛行大吃大喝,這點工資還不夠他們請客吃飯的,所以他們隻能利用手中的權力來非法尋租。這些情況,從道光皇帝到鹹豐皇帝都很清楚,但是皇帝們也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為他們舍不得給軍官們漲工資,所以這些非法收入已經成為軍隊中招待費的來源,如果取締了這些收入,必然就影響軍隊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