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不要錢”的“大帥”(2)(1 / 3)

所以趙烈文看到這些之後,非常感動,說曾國藩“忠清艱苦,至於如此,可為流涕”,讓人感動得要流淚。

所以,雖然采用厚餉高薪政策,但是湘軍和國家正規軍比起來,其實是遠比正規軍省錢的。道光三十年至鹹豐三年春,清廷用九萬多正規軍來鎮壓太平軍,兩年多的時間,就花掉了二千五百一十萬餘兩軍餉,還沒取得勝利。而曾國藩創建的湘軍,從鹹豐三年到同治三年止,苦戰近十二年,終於把太平軍鎮壓下去,湘軍人數最後發展到十二萬人。那麼十二年間一共花了多少錢呢?也僅花了二千九百萬兩左右。由此可見,湘軍整體上是很節約的,湘軍的軍費利用效率比正規軍不知道高出多少倍。

以上就是我們說的曾國藩做軍官時不往家裏寄錢的兩個原因。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出於教育子女的考慮。

鹹豐五年,曾國藩給弟弟曾國潢寫過一封信,信中說:

子孫之貧富,各有命定。命果應富,雖無私產亦必自有飯吃;命果應貧,雖有私產,亦仍歸於無飯可吃。兄閱曆數十年,於人世之窮通得失思之爛熟。

就是說,子孫後代,有沒有錢,都有定數。有的人,你不留什麼私產,他一樣能吃飯;有的人,你給他多少錢,他都給你敗光了。我人生閱曆幾十年,對這個看得很透了。

這段話背後,隱藏著曾國藩獨特的金錢觀:奢侈的生活環境不利於子孫的發展。

曾國藩日記中記載,他有一次與左宗棠聊天。左宗棠對他說,人生一世,不要給子孫們留什麼遺產:“收積銀錢貨物,固無益於子孫,即收積書籍字畫,亦未必不為子孫之累。”不光不要給他們留金錢,也別留什麼字畫古玩之類。為什麼呢?因為窮人家的孩子才有奮鬥精神,富人家的孩子往往不爭氣,因為富人家的孩子有依靠、有指望。我不爭氣,錢也夠我花了。所以曾國藩說,大富之家,不利於一個人良好的成長。他說:“凡世家子弟,衣食起居,無一不與寒士相同,庶幾可以成大器。若沾染富貴氣習,則難望有成。”就是說,富人家的孩子,如果從小艱苦樸素,懂得約束自己,將來才可能成大器。如果從小錦衣玉食,肯定沒大出息。所以他說,他決不“畜積銀錢為兒子衣食之需,蓋兒子若賢,則不靠宦囊亦能自覓衣食;兒子若不肖,則多積一錢,渠將多造一孽,後來淫佚作惡,必且大玷家聲”。就是說,我這個孩子將來要是有出息,我沒有遺產,他也能生活得不錯。要是沒出息,我給他留太多錢,反而是幫他造孽。多留一文錢,他就會多造一孽。

所以,曾國藩不往家裏寄銀子,一個主要原因是從家庭教育這個角度考慮,擔心敗壞了家風。

那麼曾國藩帶兵那麼多年,積攢的合法工資都用到哪兒去了呢?

第一是用於軍隊開支了。鹹豐七年,曾國藩回老家時曾給曾國荃寫過一封信,信中說:“餘有浙鹽贏餘萬五千兩在江省……餘囑其解交藩庫充餉。”

也就是說,他在江蘇有一筆一萬五千兩的收入,本來是可以歸個人支配的,他交到省財政,補充軍餉了。

第二個方向是用於地方公益事務。

還是在老家期間,他寫信給弟弟曾國荃,要求他把軍隊中多餘的錢用來救濟士紳百姓。因為戰火所到之處,百姓流離失所,他說:“你遇到生活不下去的窮人,就給他們一些銀子。給的時候,還不要留名。”

在另一封信中,曾國藩說過這樣的話:“餘在外立誌以愛民為主,在江西捐銀不少。”這更說明他把大量的錢財都用來施舍他人了。寧可把錢捐掉,也不寄回家裏,像曾國藩這樣的人,實在非常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