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六年六月十七日,曾國藩與趙烈文“言及沅師收城時事。餘雲:‘沅師已實無所沾,但前後左右無一人對得住沅師耳。’”。
就是說,在天京之戰三年之後,曾國藩和趙烈文聊起這次戰爭。趙烈文說,雖然曾國荃的部下都參與了搶劫,但是曾國荃本人沒有撈什麼東西。
按趙烈文的這種說法,曾國荃在天京之劫中即使有所收獲,也絕對不會是湘軍中收獲最多之人。
除了趙烈文這個說法以外,還有一些人給曾國荃做過辯解,他們的論點論據,也都比較有說服力。
比如曾國荃的一位朋友說:“國荃甲子(指同治三年)乞病歸,傾所儲,置田屋,實不過銀三萬而已。”就是說曾國荃同治三年辭職回家後,他的所有家產,不過三萬兩白銀。我們知道,在回家以前,他做了六年高級將領。湘軍高級將領每年的合法收入是五千四百兩,那麼六年收入就是三萬二千四百兩。而他這次回家所置家業,也不過三萬兩銀子左右。這和他的合法收入大體相仿。
當然,可能還有對史料比較熟悉的讀者會說,曾國荃後來的家產達到一百萬兩白銀,這些錢都是從哪兒來的?
確實,徐珂在《清稗類鈔》中說:“忠襄資財亦不及百萬,不若近今疆吏之數年可致千萬也。花農兄嚐言:‘忠襄身後,僅有田六千畝,長沙屋二所,湘鄉屋一所。’”
這說明曾國荃的家產最終達到了六千畝地,加上三處房屋。按當時物價算,不到一百萬兩。不過這是他最終的財富,並不是從天京搶的。在帶兵六年之後,曾國荃後來再次出山,當過數任巡撫,還做過七年的兩江總督。清代的總督,每年光陋規收入就有十多萬兩,所以他做巡撫總督期間,正常收入也會有一百多萬兩白銀。能撈的人,甚至能弄個千百萬。所以我們說,他這一百萬家產完全能說清來源,我們不能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輕易套在曾國荃頭上。
除了以上證據,《近代名人小傳》上還進行了很有說服力的辯解:
國荃官鄂撫,至即劾官文提用公款,時文勢方煊赫,使己亦有貪行,安敢為此?其後文黨佛爾國眷劾荃,亦不及是事,可知傳說之誣。
也就是說,曾國荃任湖北巡撫,一到湖北,就彈劾總督官文挪用公款的事。當時官文勢力很大,如果曾國荃自己手腳不幹淨,他怎麼敢以此為突破口攻擊官文?其後官文的黨羽尋找各種材料彈劾曾國荃,也沒說過曾國荃貪汙。由此可知曾國荃貪汙的傳說之不實。
通觀以上數層,我們可以確定,曾國荃雖然放縱部下搶掠,但自己在天京之劫中的收獲並不是特別巨大。曾國荃和曾國藩相比,當然很貪財,但是他的貪財程度,並沒有超過湘軍將領的平均水平。平心而論,曾國荃畢竟是曾國藩的弟弟,也以“讀書人”自居,如果說他貪婪到不顧名節,喪心病狂,那是不可想象的。
那麼為什麼關於曾九暴富的傳說會滿天飛並且如此有鼻子有眼呢?
一是以前曾國荃部下在安慶等地搶劫,知道的隻是當地人和湘軍內部。這一次卻不同了。這一次湘軍搶回戰利品,從南京運輸回湖南,距離既遠,時間又長,數量又是如此巨大,長江上下各省的人都看見了。而且由於南京地位的重要,朝廷還特意派出重臣,到南京明察暗訪。湘軍的搶劫行徑,一下子上達“天聽”,傳到慈禧的耳朵裏了。
另一個主要原因是曾國荃做事太張揚了。趙烈文說,天京城破之後,曾國荃又做出這樣一件駭人聽聞之事:“嚐見沅師專弁入京,以八百金購箋紙,京中為之沸然。”
派專人花八百兩銀子跑到北京買幾張信紙,這事,確實也隻有曾國荃能做得出來。而僅憑這一樁事,曾國荃的貪名,就可以為京中名公巨卿們所確認了。所以曾國荃攻下天京後,人們都說:“世謂其既克江寧,洪楊軍中鎡貨盡為所有。”朝廷因此對他很不滿意,迫使他不得不辭職回家。
以上就是曾國藩及其家族在他任總督以前的經濟情況。那麼,後來曾國藩終於得到了夢寐以求的總督一職。當了總督之後,曾國藩的收入水平又會發生什麼變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