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狀況今天聽起來無異於天方夜譚,然而在清代,卻是國家定製。這種設計,和京官的薄俸製一樣,也是因為皇帝偷懶,不願意詳細考慮總督一級的行政經費支出,把這個攤子推給總督自己解決。皇帝省了事,卻使總督們背上了沉重的經濟壓力。
這些編外人員工資可不低。就以幕友或者叫師爺為例,他們每個人,年收入至少一千兩白銀。你請上十個八個幕友,一年就得支出一萬兩。此外,那幾十上百個書吏、家丁,加在一起,也要將近一萬兩銀子的工資。所以僅工作人員工資這項,曾國藩一年就得支出兩萬多兩。
除了這項不合理的支出外,清代的財政製度中居然還有比這更匪夷所思的規定,那就是總督辦理一些公務,還要自己花錢。
比如,總督每年都要對綠營兵進行檢閱,以保持軍隊戰鬥力。既然檢閱,就要對表現優秀的士兵進行獎勵。但是這些錢,清代財政體係中忘了規定從哪兒出,那就得總督自己出。另外還有一個特別不合理的,就是皇帝與總督的通信費,要由總督自己出。那時候,皇帝和總督們之間,要頻繁地遞送奏折,下達諭旨,因為是機密文件,所以要派一個精幹的隊伍,專門運送,一年要好幾千兩銀子。這個錢,皇帝不管,總督自己出。
這些項目加在一起,一位總督一年要花多少錢呢?兩江總督事情比較多,公務繁重,一年要花六萬兩白銀左右。
我們前麵說了,兩江總督的養廉銀是多少?一萬八千兩。也就是說,有四萬多兩的差額。這四萬多兩從哪兒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農民靠種地吃飯,總督們隻能靠權力來換取收入。這四萬兩的差額,催生了“陋規”,也就是下屬各官員和衙門給他的“進貢”。
從“陋規”這個“陋”字上,可以看出世人對這項收入的道德判斷。人們有一種常見的誤解,認為“陋規”完全是貪腐的產物,並且都歸入了官員的私囊。
這是一個很大的誤解。事實上,“陋規”產生的根本原因,就是上級官員辦公經費不夠,不得不向下級收陋規。
那麼,陋規都有哪些內容呢?
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江西巡撫白潢在奏折中向皇帝彙報當地的陋規收入,白潢具體列舉了江西省的五項陋規:一是節禮,下屬官員過年過節送的錢,每年大約五千兩;二是漕規,糧道衙門所送,每年四千兩;三是關規,轄區內兩家稅關衙門所送,每年兩千四百兩;四是鹽規,鹽務衙門所送,每年一萬兩;五是錢糧平頭銀,每年八千兩,布政使衙門所送。
從這份清單可以清楚地看出,白潢所收到的“規禮”由“規”和“禮”這兩部分組成。所謂“規”,是由下屬部門以部門名義送的錢;而所謂“禮”,則是官員們以個人身份送的。
那麼,這些“規”和“禮”的錢又是從哪兒來的?
我們先來看看“規”。“規”的來源,用今天的話說,是各部門的“亂收費”,過去則叫“耗羨”或者“加征”。
清代州官和縣官擁有直接收稅權。因為沒有嚴格的監督體係,所以他們在向百姓征收稅款時,通常都要比國家規定的多收一些。多收的這些,就要給上司分點肥。比如各州縣本來應該收一萬兩銀子,但是他們亂收費,收了兩萬兩。多出這一萬兩,他們自己貪汙了五千兩,剩下那五千兩,得送給包括總督在內的上級官員,這就叫“錢糧平頭銀”。
除了州縣官有直接收稅權外,還有些權力部門也有大筆的收入。比如海關和稅關會收到大量稅款。他們也一樣,本來應該收一萬,巧立名目收上兩萬,其中有五千,送給上級,就叫“關規”。糧道衙門交漕糧時多收些,叫“漕規”。鹽道衙門向鹽商亂收費,叫“鹽規”。總而言之,隻要是有油水的部門,都得給上級分點肥。你要不這樣,上級就會把你這些油水給砍了。所以,有的地方還有一項奇怪的收入,叫“香規”。這是什麼呢?大夥兒到泰山和武當山這些名山進香,這些地方的廟裏就生意特別紅火,收了很多香火錢,收得多了,和尚就要分給縣令一點,縣令再給上級送一點。這就叫“香規”。
以上我們說的是“規”。
至於“禮”,就是官員們過年過節時給上級送的禮。清代官場的基層官員需要向上級致送的禮金名目繁多,以至於他要建立一本專門的賬簿來進行統計。他們一年至少要送五種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