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曾國藩的風水、相麵、算卦和天命(5)(1 / 3)

因此晚年的他仍然勞心苦力,片刻不休。他說:“盛世創業垂統之英雄,以襟懷豁達為第一義;末世扶危救難之英雄,以心力勞苦為第一義。”[《曾國藩全集·日記》,鹹豐十年六月廿七,第515頁。]曾國荃被任命為浙江巡撫時,他在信中與之相約道:“吾兄弟報稱之道,仍不外拚命報國、側身修行八字。”[《曾國藩全集·家書》,同治二年三月廿九,致沅弟,第962頁。]這並非漂亮話,實際上,他一直是這樣做的。雖然身患高血壓、動脈硬化、下肢浮腫、腳軟、疝氣、失眠諸症,更因青光眼、白內障導致一目失明,“難於閱讀”,“不能多見客,不能多說話”,但是他仍然盡職盡責地為大清帝國工作,一點兒也不偷懶。

他的幕僚趙烈文記載的一幕,見證了他督兩江時的辛苦勞瘁:

(同治六年七月二十七),下午滌師來久談。邇得微恙,神氣殊乏,會客來請主考入闈茶宴儀節,絮絮不已。餘雲,(小事不必親躬),師曰,吾非專此而習久已成風氣,細大不捐,亦無可托之人耳。(趙烈文又勸),師曰,吾以夙死為樂。君言雖切,無以易吾誌矣。[《能靜居日記》,同治六年七月廿七日。]

他督直隸,“公事較之江督任內多至三倍,……竟日無片刻讀書之暇”。雖然抱怨“做官如此,真味同嚼蠟矣”[《曾國藩全集·家書》,同治八年二月十八日,諭紀澤,第1353頁。],但是他開足馬力,拚盡老命,一年之中清理積案三萬多件。此外,治河賑災,懲貪獎廉,都多有成效。

(十三)

晚年曾國藩的世界觀,以天命說為本,而風水鬼神報應之說也並行不悖。他依然相信風水的存在,也相信因風水而得富貴的事實。因為這畢竟是從理學“氣本論”原理推論出來的結論,何況還有他另一次“親身體驗”作為證明。

那是發生在祁門縣的事。安徽祁門清初中過舉人,後來一位江西籍的縣令將縣城改建在山腳下,從此一百多年沒有人中過舉。曾國藩駐軍祁門時,以縣城局促,並無“形勝”,因此拆毀城牆。竣工後,曾國藩寫了四句話:“拆去西北城,歲歲出科名。東南留一節,富貴永不歇。”說來奇怪,此後僅甲子科(1864年)鄉試,祁門縣就考中了三個舉人,丁卯科(1867年)又考中了二人。曾國藩由此更加認為,風水之說絕非無稽之談。[《能靜居日記》,同治六年九月十四。]

因此,曾國荃擔任湖北巡撫,同撚軍交戰屢遭慘敗後,曾國藩推測,這也許是由鄂撫衙門不吉利造成的,敦勸曾國荃移貢院。[《能靜居日記》。]

但更多的時候,他更堅信,正如同天命是人不可左右的,能不能得到風水之地也是人不能左右的。換句話說,風水實際上也是天命。好的風水往往都是得自無意之間,上天注定。有意營求,是難於獲得明顯效果的。孔子的“天命說”和朱子的“風水說”被他用這種方式統一了起來。他說:

世之因地脈而獲福蔭者,其先必係貧賤之家,無心得之,至富貴成名之後,有心謀地,則難於獲福矣。

他舉例說:

吾新友中,如長塘葛氏阮富後則謀地。金蘭常氏既貴後而謀地,邵陽魏默深既成名後而謀地,將兩代改葬揚州,皆未見有福蔭。

究其原因,他認為是既然有意求富貴,則“皆不免以詐力與其間,造物忌巧,有心謀之則不應也”。[《曾國藩全集·日記》,鹹豐九年十二月初十,第445頁。]

所以他後來雖仍未放棄改葬父母的想法,但是已經不再固執於追求富貴功名的念頭,而隻要求葬地能使先人遺體免受水衝蟻齧等禍,使先人之靈魂能安寧適意而已:“人力所能謀,隻能求免水、蟻、凶煞三事,斷不能求富貴利達。明此理,絕此念,然後能尋平穩之地。不明此理,不絕此念,則並平穩者亦不可得。”[《曾國藩全集·家書》,鹹豐九年正月十三,與諸弟書,第458頁。]“須將求富求貴之念消除淨盡,但求免水蟻以安先靈,免凶煞以安後嗣而已……以吾所見所聞,凡已發之家,未有續尋得大地者。沅弟(曾國荃字沅甫)主持此事,務望將此意拿得穩、把得定,至要至要!”[《曾國藩全集·家書》,鹹豐九年二月初三日,與諸弟書,第462頁。]

對風水說的不以為意,從祖母的改葬一事上也體現出來。早年曾國藩雖然說過祖母葬地大吉,萬不可動,但後來終於遷到了大界新安衝,與祖父合葬在一起。[羅紹誌、田樹德:《曾國藩家世》,江西人民出版社,第53頁。]

(十四)

同時,他還相信鬼神的存在,特別是同治元年的一次“神秘體驗”,更讓他相信某種程度上的天人感應的存在。那是同治元年十一月三十日那天晚上,他為陣亡的曾國華寫銘旌,忽然聞到一股強烈的檀香味,而詢問身邊人,並無人焚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