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具有以下特點的人,往往是受權的理想人選:
1.大公無私的奉獻者
有的人盡管工作能力強,但如果讓他多做些工作,就討價還價,隻顧個人利益和短期利益,或者工作稍有績效,就想回報;既幹著工作,又時時想著謀私;一旦工作中投入大於產出,就滿口怨言。這種人往往不能贏得群眾,盡管他有時顯得很精明,但往往隻是“小聰明”而已。
2.不徇私情的忠誠者
他們往往辦事認真負責,善始善終,敢於堅持原則、堅持真理,對錯誤言行和時弊敢於直言不諱。如果大膽授權給他們,領導者得到的將是可靠的支持和幫助。
3.善於團結協作的人。
他們在實際工作中協調組織能力強,善於理順人際關係,凝聚力和向心力強。在實際工作中,工作的成果往往需要組織成員齊心協力,團結協作來取得。現今社會中那些善於同舟共濟、情感溝通的公共關係人就是準受權者。
4.善於獨立處理問題的人
這種人善於獨立思考問題,並善於發現某些處於萌芽狀態的問題;善於處理複雜棘手的問題;善於提供有價值的獨特見解。他們能彌補領導者知識的盲點,授權給他們,往往能解
決難題。相反,那些遇事無主張、凡事都要向領導請示彙報的人,往往不能成為準受權者。
5.勇於創新的開拓者
這種人屬於“實幹家”、活動家,辦事能力強、開拓能力卓越。工作中敢於大膽設想,敢於標新立異,另辟蹊徑。如果授權給這種人,往往會開拓新的工作局麵。比如能力挽狂瀾的汽車大王艾柯卡、從荊棘中走向坦途的尤金尼·杜爾奈、具有創新信念的肯尼伍茲鋼鐵公司總裁貝爾等人都創造了商業經營管理的奇跡。
那些犯過非本質的或是偶然錯誤並渴求悔改機會的人。這些人在犯有錯誤、失去某些尊嚴和榮譽後,多少有些補償感和失落感。其最強烈的願望是力求別人給他們挽回一些損失,並渴求重新恢複應有尊嚴和價值,強烈地需要“戴罪立功”的機會。因此,領導者在充分認識到這一心理後,如果大膽接受他們,他們會因重新得到信任和尊重而拚命工作,即使最髒最累最危險的工作,他們也會愉快地去做,石油大王洛克菲勒的創業者臣貝特曾因不慎使其在南美的投資經營慘敗。然而洛克菲勒的態度卻使他不勝驚異,洛克菲勒並沒有向他詢問失敗的詳細情形,卻鼓勵說:“好極了,貝特,你設法保持了60%的投資。要不是你處置有方,哪能保全這麼多呢?你幹得如此出色,已經在我們意料之外了。”洛克菲
勒就這樣在別人不為之處而為之,授予貝特權力,注定了他事業的巨大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