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的收與放必須恰到好處
在管理者中,高明的管理者不會把權力一放了之。信任下屬固然必要,但把權力下放給下屬時也不可做“甩手掌櫃”。不管你對下屬多麼信任,在一些關鍵問題上該過問的一定要過問。如果放任員工,任其作為,那麼不但收不到放權的效果,甚至可能破壞已有成績。1997年,51歲的高爾文接任CEO。他是摩托羅拉創始人的孫子。按照他的思想,他認為應該充分授權,完全放手,讓高級主管充分發揮能力。然而進入2000年以來,作為通訊器材界的龍頭老大的摩托羅拉,經營狀況每況日下,其市場占有率、股票市值、公司獲利能力連連下跌。市場占有率跌至13%,遠遠落後於占35%的諾基亞;股票市值一年內縮水72%;之所以造成這種不利局麵,主要原因歸結於高爾文過於放權。他總是拖延決策時間,不及時糾正下屬出現的問題。
有一次,營銷主管福洛斯特向高爾文建議,有一家叫麥肯廣告的廣告代理商業績不好,應把它的撤換掉。但高爾文個人對麥肯廣告的負責人非常信任,所以不答應,表示應該再給對方一次機會。一年後,合作不力的麥肯廣告業績持續低迷,對公司總體發展造成惡劣影響,高爾文才不得不同意撤換掉。
充分授權本是好事,但像高爾文這樣放手太過,授權
後一切不管不問,發現錯誤後也不當機立斷糾正,根本不能及時掌握公司真正的經營狀況,也隻會對企業造成巨大損失。摩托羅拉曾實施了一項衛星通訊銥星計劃,執行該計劃後,公司平均每年虧損2億美元。但高爾文卻遲遲沒有叫停,以致差點將摩托羅拉拖入死胡同。
還有一次,摩托羅拉公關部門對外宣稱,公司在2000年將賣出1億部手機。了解市場的基層銷售員工都清楚,這一目標根本不可能實現。隻有總裁高爾文還不知道這件事,最後當然是失敗。
到2001年年初,高爾文終於意識到他的管理方法出了嚴重問題。他擔心摩托羅拉的光輝成就斷送在他的手上,於是認真思索並著手調整。他重整組織,每周開一次高管會議,改變自己過於放任的管理作風,這才使摩托羅拉從頹勢中慢慢扭轉過來。
對於權力放手太過,不僅不會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反而會給自己引來不必要的麻煩。高明的授權法是既要下放一定的權力給員工,又不能給他們以不受重視的感覺;既要檢查督促員工的工作,又不能使員工感到有名無權。若想成為一名優秀的領導人,就必須深諳此道。
確實,權力的收與放是一對矛盾體,收之過緊則扼殺創造性,放之過鬆則會造成局麵的失控。管理者不僅要懂得放鬆,還要懂得怎樣去做、放到何
種程度。
那麼,究竟如何做到既充分授權又不失控製呢?下麵幾點頗為重要:
1.評價授權風險
每次授權前,管理者都應評價它的風險。如果可能產生的弊害大大超過可能帶來的收益,那就不予授權。如果可能產生的問題是由於管理者本身原因所致,則應主動校正自己的行為。當然,管理者不應一味追求平穩保險,一般來說,任何一項授權的潛在收益都和潛在風險並存,且成正比例,風險越大,收益也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