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實現“以百姓為芻狗”的公平理論呢?老子沒有說。毫無疑問需要借助法令製度。但不必“多言”,政令越簡單、明確、穩定,越有可能如實兌現。在公平而穩定的製度下,讓百姓各求所需、各盡所能,過他們想過的生活。這比在有限範圍內施行仁義要優越得多。
戰國時的秦襄王,在管理國家方麵,頗有一點“以百姓為芻狗”的味道。他不偏愛百姓,一視同仁;百姓偏愛他,他也很反感。有一次,秦國郎中閻遏、公孫衍外出辦事,在一座廟前看見一些人正在殺牛。他們感到十分奇怪,心想:現在不是祭祖的時節,他們為什麼殺牛呢?於是,兩人上前詢問原因。他們回答說:“殺牛祭祀老天爺,是為了還願。”
“還什麼願?”
“前些日子,聽說襄王病了,我們就買了這頭牛,來廟裏向老天爺許願:如果襄王病好了,我們就殺這頭牛祭天。現在大王的病幸而已經痊愈,我們就來向老天爺還願了。”
兩位郎中聽了,心裏很高興,回宮後,興衝衝地向襄王道賀:“大王的功德已經超過堯、舜了!”
秦襄王吃驚地問:“這是怎麼回事呀?”
兩位郎中回答:“堯、舜雖是聖人,他們的百姓還不至於為他們祈禱。現在,大王病了,百姓自動買牛為您祈禱;您的病好了,百姓就殺牛還願。所以,我們私下認為,大王的功德已經超過堯、舜了!”
秦襄王忙派人調查,發現果有此事,就罰當地的裏正和伍老各出兩副銷甲。閻遏、公孫衍驚訝地問襄王:“沒有獎勵也就算了,大王為什麼反倒懲罰他們呢?”
襄王解釋說:“老百姓之所以為我所用,不是因為我愛他們,而是因為我有權勢,他們才為我所用。現在,老百姓沒有接到命令,就擅自為我祈禱,這是他們熱愛我的表現。他們熱愛我,我該如何回報呢?如果我偏愛他們,就不能嚴格執法了。不能嚴格執法,就做不到令行禁止,這是亡國之道。所以,我懲罰裏正與伍老,使百姓不能偏愛我,我也不必示愛於他們。這樣,才能嚴明治國啊!”
秦襄王不偏愛百姓也不讓百姓偏愛自己,實行的是法家的“霸道”,跟老子的“自然之道”還是有所不同。霸道實行嚴刑峻法,而老子提倡法令簡明。但兩者“以百姓為芻狗”的宗旨卻是相通的。
不偏愛百姓,是否對社會上的弱勢群體或遭受災變的人們不需要救濟呢?當然不是。真正的救濟是用法令規定哪些人、哪些情況屬於救濟範圍,然後一切按製度辦事,沒有任何偏心,也用不著一對一的慈善之舉。令人奇怪的是,中國是一個講了兩千多年仁義道德的國家,慈善法規卻從來沒有完善過,需要救濟的人經常得不到救濟;反而是不講仁義道德的西方國家,他們卻在這方麵做得很優秀。這豈非具有諷刺意味?
無論古今中外,無數曆史事實證明,當權者的仁愛對國家、對百姓帶來的好處遠遠沒有弊端多,要想國家富強、百姓安樂,最好的辦法是製訂公平的法令,然後一視同仁地執行;要想國家混亂、百姓怨聲載道,最簡便的方法就是今天出一條善政、明天搞一項利民措施。因為所謂善政、利民,說明當權者還是在為老百姓辦事,而不是幹自己的本職工作。說明法令還沒有把當權者的職責規定清楚,他們還處於特權階級,有權進行管理,無須接受監督,辦事就有功,敗事也無過,遠未達到公平的境地。這樣哪能不混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