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回 賀裴府知縣得稅銀 羅家莊初試飛雲劍(3)(1 / 1)

把總署議事廳裏,王飛熊、張道士、瘦削漢子圍坐在酒桌邊。王飛熊手拿一塊破布,沒好氣的問道:

“張兄,這玩藝兒你是從哪兒得到的?”

破布上寫著:裴濤、白蓮教餘孽在百丈崖下地洞中。

“哦,昨天傍晚,我和徒弟們正在萬壽宮後院練功,不知是誰將這塊破布用石頭裹著扔了進來,我一看事情重大,顧不上細查便給大人送來了。”

“沒看清是誰?”

“沒有。”

王飛熊悶悶出了口大氣:“這破玩意兒害得我們勞師動眾不說,還差點壞了大事!”

“小的該死,小的一定查清是何人所為。”

旁邊,那瘦削漢子微微一笑:

“張兄不必著急,慢慢訪查也就是了。哦,那事有點眉目沒有?”

“回大人話,人已安插進去,一時半會還難有結果。不過,據說那後院書房好像有些蹊蹺……”

“據說?”

瘦削漢子臉色有些嚴峻:

“張兄,今後行動須嚴謹,不好奇、不張揚、不管閑事,不好大喜功,沒有我的吩咐,不得隨意行動!”

“毛大人教訓的是,小的牢記。”

哦,原來此人姓毛,名安,名義上是個百戶,但張道士覺得似乎連王飛虎都怕他三分。或許,這和他那一口撇著的京腔有關?

“嗬嗬,來,我敬張兄一杯。”

娘的,剛給了一巴掌,又來一杯酒!

王飛熊有些煩躁:

“毛兄弟,如此漫無邊際,查來查去,莫非是空穴來風?”

那毛安笑笑:

“王大人,此事係京裏粘杆處胡大人所捕獲的白蓮教餘孽供認。經查,當年張賊獻忠兵剿四川路過烈州時(注2),確有其三十六侍衛一夜間失蹤之事,張賊一路掠獲的財物也有部分隨之煙消。”

明崇禎三年,恰逢明末亂世,宦官當權,民不聊生,張獻忠在家鄉米脂起事,和李自成同屬一股起義軍。他身材魁梧,臉形稍長,麵色微黃,留著及胸的長胡子,聲若巨雷,人稱“黃虎”。他性格桀驁不馴,在延安府當捕快期間,就屢犯軍法。

隨著力量的壯大,李自成稱“闖王”,張獻忠則自稱“八大王”。不久,張獻忠與李自成因故分裂,李自成進攻黃河流域,他則率部進攻長江流域。

1643年,張獻忠攻下武昌後稱帝,建立大西政權。清朝文人趙吉士在《寄園寄所寄》中說,他將楚王(朱華奎)塞進竹轎,拋入湖中溺死,自己則“盡取王宮中金銀上百萬,載車數百輛”。

據說,張獻忠攻陷成都後,部下報糧草不足,他便用最簡單的方法解決了這個最困難的問題——殺人,殺百姓,殺傷兵。成都有一塊《七殺碑》,記錄的便是他的殺人如麻:

"天生萬物以養人,人無一德以報天,殺殺殺殺殺殺殺。"

除殺人外,張獻忠更以“劫掠”出名,劫掠對象由皇室官紳發展到普通百姓。清人劉景伯在史書《蜀龜鑒》中記載,張獻忠從各州郡的富商大賈處掠取的錢財,少則數千兩黃金,多則上萬,拿到錢後還會殺人滅口。其行為之暴虐,可謂空前絕後、毫無天理與人道可言。

同時,他還對搶掠所得財產進行嚴格的控製,立下規矩:部下若私藏金銀一兩,斬全家;藏十兩,本人剝皮,斬全家。如此一來,整個四川之財盡歸張獻忠一人。

據史書記載,崇禎皇帝和他相比也隻能算是“小戶”。他曾在成都舉辦鬥寶大會,得意洋洋地炫耀自己的富有:24間屋子擺滿奇珍異寶、金錠銀錠,令人目不暇接、瞠目結舌。

傳說中,張獻忠將劫來的金銀財寶藏在某處,以石牛和石鼓作為暗記,(注3)。

“亦說,以石門和石鼓作為暗記。隻是年代久遠,唯剩下一點點蛛絲螞跡,假以時日,你我定能破獲此案,不負胡大人重托!”

聽毛安如此一說,王飛熊不禁來了興趣:

“嗯,這倒巧了,本縣城北十多裏外,有一地名就叫做‘石鼓門’。一個天生的石鼓對著兩扇石門,老天爺鬼斧神工,端的好地方、好景致!”

毛安微微一笑:

“石鼓對石門,

鼓響石門開。

誰解其中味,

錢財滾滾來。”

“哈哈,老毛,真有你的,這才來幾天啊,連本縣小孩子唱的玩藝兒你都弄得清清楚楚!” 王飛熊是真的佩服了。

話剛至此,聞門外鼓樂聲隱隱傳來,王飛熊大叫:

“來人!”

一跟隨快步跑來:“老爺有何吩咐?”

“門外何事喧嚷?”

“回老爺,是知縣於大人前往裴府道賀,路過本署。”

“去吧!”

“喳!”

“嘩啦!”那跟隨剛出房門,王飛熊一掌將酒桌劈成兩半:

“這老殺才怕是活膩了!張兄,你等著,他這把交椅早晚是你的!”

“謝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