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部玫瑰2(3 / 3)

“十三點。”我罵。

“你想我怎麼能嫁給他呢?他除了玩,什麼也不懂。”

“你呢?除了玩,還懂什麼?”

她強詞奪理,“我是女人,我不必懂。”

“什麼歪理,你看蘇更生一個月嫌多少!”

“蘇姐姐是例外,”她說,“我將來可不要像她那樣能幹,我不打算做事。”

“那你念大學幹什麼?”我問。

“大學不能不念,麵子問題。”

“嘿,沒出息。”

“是,我是沒出息。”她承認,“我才不要在枯燥的寫字樓裏坐半輩子,賺那一萬數千,跟人明爭暗鬥。”

她躺在沙發上,長發漆黑,瀑布一般垂下,我仔細欣賞我這美麗的小妹,她的手正擱在額頭上,手指纖長,戴著我去年送她的指環,指甲是貝殼一般的粉紅。

玫瑰額角有細發,不知幾時,她已把皮膚曬得太陽棕,那種蜜糖般的顏色,看上去有說不出的舒服。

我的心軟了,我這小妹真的無處不美,倘若我不是她的大哥,不知感覺如何。

她轉過頭來:“大哥——你在想什麼?”她抬一抬那削瘦俏皮的下巴。她那樣子,到了三十歲四十歲,隻有更加漂亮成熟。

我說:“當時——你嫌周士輝什麼不好?”

“他老土。”

“哦?”

“他什麼都不懂,隻會畫幾張圖。”

“是嗎?”我微笑,“如此不堪?”

“他不懂吃,不懂穿,不會玩,也不看書,整個人是一片沙漠,一點內心世界也沒有,活了三十多歲,連戀愛都沒經曆過,土得不能再土。最討厭之處是他對他那小天地是這麼滿意,坐井觀天,洋洋自得,談話的題材不外是又把誰的生意搶了過來,他公司去年的盈利是多少……他不止是俗,簡直是濁。後來又借著我的名鬧得天翻地覆,更加土上加土,一點都不會處理。”

我低頭想了一會兒,“士輝是苦出身,大學是半工讀念的,自然沒有氣派,也不會玩。但士輝有士輝的優點,他待你是真心的。”

“他?”玫瑰冷笑,“他與他妻子真是一對活寶貝。”

“算%!”我又生氣,“拆散了人家夫妻,嘴上就占便宜了。”

玫瑰說:“所以我說隻有蘇姐姐是個明白人,隔了這麼久你還怪我。”

“隔了這麼久?”我嚷,“人家孩子還沒懂得走路呢。”

“蘇姐姐說,我隻不過是周士輝逃避現實的借口!”

“你跟蘇更生狼狽為奸。”

“真的,大哥,你想想,周士輝這個人多可怕,他根本對妻子沒有真感情,結婚生子對他來說,不過是一種形式,人生必經過程。忽然他發覺這種生活形式不適合他,他無法一輩子對牢個乏味的女人,他就借我的名來逃避。”

我沒好氣:“你們真是佛洛伊德的信徒,什麼都可以解釋演絆一番。我覺得士輝是愛你的。”

“他最愛他自己,”玫瑰說,“見到我之後,他發覺周太太不再配得起他而已。”

“你鐵石心腸。”

玫瑰抖一抖長發,“或許是。”

“雅曆斯呢,他又怎麼樣?”

“我很寂寞,大哥,他可以陪我。”

“你這樣玩下去,名譽壞了,很難嫁得出去。”我歎息。

“那麼到外國去,”她絲毫不擔心,“在唐人街找個瘟生,我照樣是十間餐館的老板娘。”

“你真的不擔心?”

“不擔心。”她眨眨眼。

我擔心的是周太大會拖著兩個女兒再來找我算帳。

夏天轉深,知了在更生的寬露台長嗚,玫瑰與雅曆斯成日泡在海灘。老媽埋怨,“曬得那個樣子,坐在抽木地板上,簡直有保護色呢,髒相。”

我笑說:“奶還是奶,白牛奶變了巧克力奶。”

玫瑰的滑水技術學得一等,已可以用一隻履,看她自水中冉冉升起,才了解什麼叫做出水芙蓉。

我提醒她,“你那九科功課,小心點!”

她說:“啊,大哥,我有攝影機記憶,凡書隻要翻一次就能背,別擔心。”

我氣結,居然自稱過目不忘。

玫瑰並沒有跟雅曆斯學劍擊,她的眼光浮遊不定,落在旁人的身上,疏遠了沒有中文名字的林先生。

下班在家,我常接到雅曆斯找玫瑰的電話。

——“對不起,玫瑰不在家。”

——“我不知道她什麼時候回來,我會告訴她你找過她。”

——“我會跟她說你想見她。”

有時候玫瑰在家,也會搖頭擺腦地裝蒜,叫我代她遮瞞,說她人不在,我不肯,把話筒一摔,對她說:“你自己告訴他你不在家!”

玫瑰吐舌裝鬼臉,但對雅曆斯很不耐煩,“晤,”地敷衍數聲,然後就借故掛斷電話。再過一個星期,我索性告訴雅曆斯,玫瑰已不住我家:“在親戚家,那邊電話不方便告訴你,我知道你已經半個月沒有見過她,好,我代你告訴她……”

沒出息。

大丈夫何患無妻,巴巴地求一個女孩子管什麼用,女人變了心就是變了心。

況且我不相信玫瑰曾經對他交過心,我甚至懷疑玫瑰是否有一顆心。

玫瑰有一個好處,她決不甜言蜜語地騙人,她根本懶得做,所以這些男人若沒有心理準備,就不該與玫瑰做朋友。玫瑰與雅曆斯算是完了。

玫瑰這孩子,服裝店送到我寫字樓來的賬單,往往一萬數千元。

幾件白蒙蒙的衣裳,貴得這樣,我嚴重向她提出警告。

“還是中學生哪!”我提醒她,“你隻有十六歲。”

“十七。”她說。

“十六歲半。”

“十七。”

“我不跟你吵,你少顧左右而言他,總而言之,每季不準花多過三千元。”

“三千元!”她幾乎要昏厥,“三千元還不夠買一件大衣哪,大哥。”

“那太壞了,”我說,“那你就不用穿大衣了,你跟老媽去說。”

我也知道一切勸告是不起作用的,玫瑰對忠告免疫。

過不久,下班回家,就發覺雅曆斯林在門口等。

我歎為觀止。

“雅曆斯,沒有用的,玫瑰已不住在這裏了,你回去吧,別浪費時間。”

他說:“我情願在這裏等。”

“我不會請你進屋的。”我說。

“我知道。”

“告訴我,玫瑰有些什麼好處?”我問,“為什麼不去約會其他的女孩子?雅曆斯,我相信有很多女同學願意陪你。”

他疲倦地靠在牆上,英姿蕩然無存,“玫瑰是一朵玫瑰是一朵玫瑰。”他答我以莎士比亞,我回他巴爾紮克:“但是這一朵玫瑰,像所有的玫瑰,隻開了一個上午。”

“我愛她。”他說。

“你們這麼年輕,懂得啥子叫愛情?”我問,“進來喝杯酒吧。”

“謝謝你。”

我斟一杯威士忌給他,加冰塊。

“放棄玫瑰。”

“可否代我勸勸她?”他問。

“沒有可能,她的感情問題我無法幹涉,跟玫瑰這樣的女孩子在一起是沒有幸福的。”

“但她令我這麼快樂——”

“那麼你應該高興慶幸,曾經一度,你快樂過。雅曆斯,情場如戰場,失敗不要緊,輸要輸得漂亮,你是體育家,怎麼沒有體育精神呢?”

“以前我根本不把女人看在眼內——”

“你也風流倜儻過,是不是?”我微笑,“你也令不少女孩子傷心落淚,雅曆斯,回家去,好好睡一覺,明天一早起來,約會其他女郎。”

他抬頭來看我,目光渙散,終於站起來走了,我送他到門口。

我很慶幸他沒有碰見玫瑰。

玫瑰那夜很晚才回來,我在聽音樂。

她探頭進書房,嚇得我——

“你剃光了頭!”我叫。

“我從沒見過這樣的大哥,”她笑,“老為小妹的頭發怪叫。”

我脫下耳機。

“但是你有那麼漂亮的長發。”我惋惜,“現在卻剪得隻剩一寸了。”

“倦了,換個樣子。”她說道,“頭發很快就長出來,你叫嚷什麼?”

“沒規矩!”我喝道。

“雅曆斯林來找過你?”她問。

“你怎麼知道?”我反問。

“大哥,別責怪我——”

“算了算了,”我說,“我要是怪你,怪不勝怪。”

“我會打發他。”玫瑰說,“他不會再麻煩你。”

“快點把他消滅掉,”我說。

“遵命!”她笑著敬一個禮。

你看,談戀愛也跟所有的事一樣,成則為王,敗則為寇。玫瑰一點也沒有把雅曆斯林放在心上,若無其事地吃喝玩樂。

她現在約會另外一個男孩子,常常去聽音樂與觀劇。玫瑰蠻喜歡藝術,就像她喜歡時下流行的手袋、皮鞋、發型,很粗糙的一種感情。

她對什麼都不認真。

她的新男朋友是個混血兒,長得並不算好看。混血兒要深色頭發與淺色皮膚才漂亮,但這位仁兄頭發是一種曖昧的黃色,皮膚也泥漿兮兮,不過談吐不俗,人很聰明。混血兒多數古怪,要不太開朗,活了今天沒有明天的樣子,要不就很沉鬱,像這一位,玫瑰說他時常一小時也不說半句話。

我也並不喜歡他這一任男朋友,想沒多久又要換人的。但對於雅曆斯林的癡心,我的估計可是大低了。那天在辦公室,玫瑰一個電話來找我,說是在派出所,叫我馬上去一次。

我的心幾乎跳出胸腔,忙問:“你怎麼了?告訴我,你怎麼了?出了什麼事?”

“雅曆斯打了人,抓在這裏,我是證人。”

“他打的是那個混血兒?”我問。

玫瑰不出聲。

我趕到警察局,鐵青著臉,覺得很吃力。玫瑰不停地惹事,添增許多不必要的麻煩,我罵她也罵疲了,想不出有什麼更好的辦法來對付她。事情是這樣的:混血兒去接玫瑰,雅曆斯在校門守了好多天,兩男見麵,一言不合,在校門口撕打起來,被校役報了警,扭到派出所。

結果是兩人都失去了玫瑰,因為玫瑰為了這件事被校方記了一個大過,生氣了,兩個都不要。

校長召了我去,叫我管教小妹,我還不敢把這件事告訴爸媽。

我對雅曆斯林說:“一個人要懂得適可而止,你越這樣,玫瑰越討厭你,將來連個好的記憶都沒有。”

他瘦了很多,頭歪在一邊,眼淚隨著臉頰淌下來。

我搖搖頭,“真是現世,有什麼事,國家還指望你站起來去革命呢,大丈夫流血不流淚。”

他嗚咽地說:“黃先生,你這樣子說,不外是因為你運氣特別好,還未曾愛過恨過。”

我一怔。

我不相信,我冷笑著,我何嚐不愛蘇更生,她是我尋覓了半生的好對象,但我倆理智、平和、愉快。

愛得像他們那樣痛苦,那還不如不愛。

“保重。”我說。

他痛哭起來。

當夜他就自殺了。

玫瑰並沒有出去,她在房中溫習功課,我在書房擬一份合同。

林家的人氣急敗壞地要找玫瑰,我說我是她大哥,有什麼話可以對我說,於是他們找上門來。

林老太歇斯底裏地拉著我,幾乎沒跪下來,“求求你,黃先生,我隻有一個兒子,現在躺了在醫院裏,他口口聲聲要見黃玫瑰,求求你,你們就去看看他吧。”

我看著這可憐的母親,心中卻並不同情她,隻想打發她走。

“你先去,我們跟著就來。”我把她推出大門。

玫瑰嚇得臉都白了。

我說:“叫更生來陪你。不是你的錯,與你無關,不要怕,他能叫得出你的名字,就死不了。”

“你呢,大哥?”她問。

“我到醫院去轉一個圈。”我說,“這種懦夫。”

雅曆斯林死不了,他吞了三五顆安眠藥,鬧得天翻地覆,被送到急症室,洗了胃,躺在床上休息,他母親在一旁哭得天昏地黑,一家人都仿佛很具演劇天才,夠戲劇化。我盡快離開了醫院回家,更生在書房裏陪玫瑰。

我說:“幸虧老媽不知道這事,否則,咱們又得去配鎖把玫瑰軟禁。”

更生白我一眼,“虧你還如此幽默。”

“怎辦呢?”我攤攤手,“玫瑰沒有見這個人已經超過三個月,如果他堅持要殉情,我們也隻好幽默一點。”

更生笑,“這次你倒明白了。”

我瞪了玫瑰一眼。“我明白什麼?這些狂蜂浪蝶又不是傻子,你不跟人家撒嬌撤癡,人家會為你自殺?”

玫瑰冷笑,“我偏偏一點好臉色都沒給過他們。”

“你有本事連搭訕都不屑,我就服你!”我咆哮。

“對不起,大哥。”她低下頭。

“我勸你別見那個混血兒了,那個也不是什麼好人。讓我的耳根清靜一下,老媽的身體近來很差,我也夠擔心的了。”

“是。”玫瑰答。

更生說:“去睡吧,明天都考試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