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 部玫瑰盛放2(2 / 3)

我躺在黃家的沙發上,我不想做他們,他倆不外是一口濁氣上湧,死了算數,格調實在不高。

“我知道你想做誰,做庇亞翠絲的但丁是不是?”她笑。

我衷心說:“黃太太,你真是個玲瓏剔透的女人,黃先生福氣恁地好。”

“哦,他看中我不外是因為我比一般女郎略為精彩,”黃太太笑,“黃振華是不能忍受2+2:“4或者3+5:“8這一類女人的,而我呢,我是(9A+8A一2A)+5B,他於是滿意了。”

“他自己是什麼?”我笑問。

“他認為他自己是微積分。”

我心情再不好也禁不住哈哈大笑。他們一家人說話之活潑,真叫外人忍俊不禁。

黃振華出來罵,“你這小子,不學無術,就見你逗我老婆玩笑,你小心我揍你。”

我還是笑,一不小心推翻椅子,整個人元寶大翻身摔一個筋鬥,痛得眼淚都流出來。

笑中帶淚,沒比這更淒酸了,除了天邊月,沒人知。

我始終提不起勇氣約咪咪出來,想想又委屈了她,往來這麼多年,無聲無息一句對不起就把人家丟在腦後,連普通朋友都不做了。

寫信,撕掉一整本信紙都寫不成,嘔心瀝血解釋不了我心中的千言萬語,呆呆地坐在書桌前。這封信是一定要寫的,這是我唯一的交代。

我再取一疊信紙出來,伏在桌子上,過半晌才寫了半頁紙。一直寫到天亮,總算把信寄了出去。

相信我,做這件事一點快樂都沒有,非常痛苦,雖然由我主動拋棄她,我可稱為勝利者。

我一夜不睡,大哥起床的時候我在吃早餐。

大哥看我一眼,“你最近睡得很差吧?”

“簡直沒睡過。”我說。

“為了黃玫瑰?”他微笑問。

“是,為了她。”

“這是一種痛苦的享受,”他坐下來。

我遞茶給他。

我說:“我可不比你,控製得那麼好,修煉有素。”

他聲音很平靜,“這種事不臨到自己是不知道的,也許有一天,遇見了那個人,我會摔得比你更重更痛。”

“不可能。”我不置信,“大哥,你的血都要比我們冷三度。”

他輕笑數聲。

“大哥,像你這樣的人……”我惋惜,“你根本不應活在今天,你這樣是行不通的。”

他抬起頭,眼睛看得老遠去,用手支著後腦,他說:“有什麼通不通,你早點結婚,生九個孩子,便就解決了難題。”

“你呢?”

“我?”他不說下去。

大哥這人,不知有什麼不對勁,整個人充滿消極的味道,使我擔心。我說:“為什麼一定那般執著呢,女人隻要愛你,肯與你生孩子就好。”

我說:“大哥,你不能要求他們與你懂得一樣多,神仙眷屬是很難得一見的,你數得出璧人嗎?”

“有,眼前的黃振華先生夫人。”大哥燃起一支煙。

“黃振華這斯,”我笑道,“他的運道真好。”

“他們也是遲婚的。”大哥說,“老黃這個人,找了十多年,才遇見到他的理想。”

“有時候感情是可以培養的。”我說。

“我不需要那樣的感情。”他說。

“你愛梵啞鈴一輩子,它又不會跟你結婚生子……真是,七萬美金一隻琴。”我說。

大哥微笑,他一貫縱容與忍耐我對他的指責,他說:“那跟你買一輛摩根跑車有什麼不同?”

我強辯,“女孩子欣賞摩根跑車為多。”

“我實在不在乎女人欣賞我。”大哥說。

“嗬,那麼口硬,以違反自然為原則。”我說,“將來你終於娶了妻子,我就把這話重複給你聽。”

“那敢情好。”他站起來。

“你又去練琴?好,你一直躲在家中,她會來找你的。”我又挖苦他。

“說不定她摸錯了門,”大哥挺幽默,“今天我就可以見到她了。”

他進去換衣服。

我取起公事包上班。

黃振華見到我,自然而然地發起牢騷來。他說玫瑰的丈夫方協文無論如何不應允離婚,現在趕了來與玫瑰談判,這人早晚要到的。

我知道黃振華對這個妹夫的厭惡,故此采取中立。

我現正追求玫瑰,以我的驕傲,不屑去踩低方某這個人來抬舉自己,毫無必要。我知道自己的份量。

當天我想約見玫瑰,但她告訴我實在抽不出空來,我隻好作罷。

駕車回家途中,我跟自己說:現在咪咪可收到了那封信?

她的反應又如何呢?我永遠不會知道,從此之後,我與咪咪是陌路人了。

大哥比我早回家,他的烹飪手藝一向高明,做了一大鍋噴香的羅宋湯,連女傭人都稱讚。我一邊吃一邊歎息,像什麼話呢,精通拉丁文的大律師,練琴之餘,在廚房一展身手……活該娶不到老婆,太搶鏡頭了,普通一點的女人,哪敢往他身邊站。

這幾年他並沒有特別顯老,卻比往日更加清秀憂鬱。

他問我湯的味道。

我嬉皮笑臉地說道:“湯不錯,你幾時學縫紉呢,我有幾條牛仔褲要改一改。還有,快涼了,幫我打一件毛背心。”

“你心情倒好,”大哥說,“今天咪咪找到我那裏,直哭了一小時。”

我放下湯,一陣陰霾遮上心頭,“說些什麼?”

“沒說什麼,隻是流淚,我最怕女孩子落淚,心都碎了。”他搖搖頭,“這種事豈真的無可避免?”

“她真的沒有埋怨我?”她收到那封信了。

“也沒有祝福你,對不起,她沒有故作大方,哭完站起來就走了,真是一個高貴的女孩子。”大哥惋惜地說,“如今連這樣的女孩子也難得。”

我不敢作聲。

“不過我相信你是想清楚了的,我不便管你的事。”大哥說。

“大哥,”我感動地說,“這些年來,是你教我養我,你的命令我一定聽從,假使你叫我立刻娶了咪咪,我也一定聽。”

“胡說!”他沉聲道,“我為什麼要令你不快樂?”

我連忙賠笑說:“是,是,我不過說說而己。”

他已經回書房去了。

我歎一口氣,覺得太難討好這個大哥,他那孤僻的性子——

就在這個時候,門鈴聲大作,像是一個淘氣的孩子急急地站在門外討糖果。女傭人去開了門,玫瑰站在門外。

我“霍”地站起來,“玫瑰!”

她氣急敗壞,“家敏,我剛自老房子回來,他們把我的書房拆掉了,我急得不得了,馬上趕了來,我們不是說好的嗎,什麼都可以動,獨獨那間書房——”

“不不,你放心,他們隻是移一移那麵牆,那書房是不動的,你千萬放心。”我不知如何安慰她才好。

“嗬。”她像一個孩子似拍拍胸口,“嚇壞我。”

她的頭發束成條馬尾,一條窄腳牛仔褲,一件寬大白襯衫,臉上沒有任何化妝,一額的汗,我心痛了,伸出食指替她劃去汗。

我低聲說:“你說過什麼,我都牢記在心,我怎麼會忘記,你不放心其他的人,也該放心於我。”

她溫柔地笑,倚在門框。我注意到她腳上穿著雙舊日本拖鞋,襯衫內沒有胸罩,美麗的胸脯若隱若現,我忽然別轉了頭不敢再看,麵紅耳赤。

我忽然想起十五六歲的時候,在聖誕舞會中與女同學學跳舞,第一次擁抱異性,感覺相仿,嗬玫瑰玫瑰,我為你傾倒。

她側側頭,問我:“誰在彈琴?”有點詫異,“我從沒聽過如此感情豐富、衝動、緊張的樂章。”

我答:“那是我大哥。”

“他是音樂家?”

“不,他是大律師,但是九歲開始練梵啞鈴,他是個怪人。”我聳聳肩。

“那樂章是什麼?”

“你沒聽過?那是梁祝小提琴協奏曲中之樓台會一節,祝英台向梁山伯申訴她已經許配馬家了,樂章繃緊哀豔——雖然大哥說聽音樂不能這樣子理性——”

樂章已經停了,我注意到玫瑰向我身後凝視,我轉過頭去,看見大哥站在書房門口。他什麼時候打開了門?

我咳嗽一聲,介紹說:“這是我大哥家明,大哥,這是玫瑰,黃玫瑰——大哥,大哥?”

大哥如夢初醒,輕輕說,“黃小姐,你好。”

我忍不住笑出聲,真俗套——黃“小姐”。

但是玫瑰卻說:“溥先生,你那琴聲……太美麗了。”

我笑道:“大哥,你遇到個知音人了。”

大哥沒有回答,他凝視玫瑰片刻,說聲“寬恕我”,轉頭就回書房。我隻好代他解釋,“我這大哥生性孤寡,別去睬他,來,我送你回家吧。”

“可是他長得不像你。”玫瑰說。

“你也不像黃振華。”我微笑。

“通常人們形容秀麗的女子為‘不食人間煙火’,今天見了你大哥,才知道男人也可以有這種容貌。”

“他走火入魔。”我說。

“他結了婚沒有?”

“從沒結過婚。”

“可有女朋友?”

“沒有女人配得起他。”

“從沒有同女人相處過?”

我搖搖頭,“沒人會相信,從來沒有,我懷疑他仍是處男。”忍不住又微笑。

“這是不可能的事。”玫瑰睜大眼睛,“我們隻不過是血肉之軀。”

“我與他不一樣,我這個大哥守身如玉,而我,我隻是凡人,我喜歡一切美麗的東西,特別是美麗的女人。”我坦白地說,“美麗的女人永遠令我心跳。”

“他難道不覺得寂寞?”玫瑰問。

“誰?大哥?他?有一個時期,為了讓我讀大學,他工作很辛勞,根本無法結識女朋友,後來事情擱下來,他致力於音樂……我猜他是寂寞的。但他這個人非常高貴,永不解釋,亦不埋怨,他是我一生中最崇拜的人。為了我,他頗吃了一點苦,但我的生活卻被他照顧得十全十美,為了我他沒有結婚,現在我自立了,他卻又失去機會,我猜他決不願娶個十七八歲的無知少女為妻。”

“但很多女孩子會喜歡他。”

“她們哪裏懂得欣賞他,”我說,“此刻香港的女孩子人生最終目的不過是坐一部司機接送的平治房車。”

“這樣的願望倒也容易達到。”玫瑰微笑。

“於是大哥也沒有與女人相處,他是異常清心寡欲的一個人,你知道嗎,每個星期天早上他練字——”

“練什麼體?”

“瘦金體。”

玫瑰沉默。

我們趁著月色在淺水灣喝咖啡。

我滔滔不絕對玫瑰訴說關於大哥的事。

“——女人們又不高興去鑽研他的內心世界,她們隻知道他有一份好職業——如此而已。他的好處不止印在卡片上的頭銜,況且大律師根本不準在卡片上印頭銜,卡片上隻登姓名地址電話。”

玫瑰疊起手,將下巴枕在手上。

“漸漸他就不去找對象了,幾次三番對我說,可遇不可求,可遇不可求。他為我犧牲了那麼多,我又不能幫他,他越來越沉默。”

玫瑰抬起眼,“那也不然,他並不沉默。”

“為什麼?”我詫異。

“他的心事全在他琴聲裏。”玫瑰問,“你沒聽出來?”

“什麼?我從來沒有想到這一點,怎麼會有這樣的事?”

“你留意聽一下就知道了。”

我側頭想了一想,玫瑰是一個冰雪聰明的女子,心又細,嗬嗬,她聽懂了大哥的琴聲。

過一會兒她說:“方協文明天到香港。”

“不要怕他。”

“謝謝你,家敏。”

“我會支持你。”我說。

方協文這個人,正如黃振華所形容的一樣,是個絕望的人物。

他肥胖,不修邊幅、笨、遲鈍,連普通的社交對白都說不通,夾在黃家一群玲瓏剔透的人當中,根本沒有他立足之處。他大概也很明白這一點,因此更加放棄,不住地用一條皺膩的手帕抹汗,身上穿美國人那種光滑的人造纖維料子的西裝。

方協文的西裝領子還寬得很,胡亂縛條領帶,足有四寸闊,一雙皮鞋的頭部已經踢舊,襪子的橡筋帶鬆開來。

香港一般的銀行小職員都還打扮得比他入時、整潔,但他像所有在外國小鎮住久了的華人一般,言語間還處處要透露他的優越感,一切都是美國好,美國人連煎一條魚都好吃點,美國的月亮是起角的。

但我並不耐煩與他爭執,何必呢,他是一隻住在井底的青蛙,隻要他高興,管我們什麼事。

我心中隻是暗暗吃驚玫瑰竟會與這樣的一個男人度過十年。

方協文跟玫瑰母女根本扯不上關係,從頭到尾。他是局外人。

正如黃振華所說:“小玫瑰竟會有這麼一個爹。”

方堅持不肯與玫瑰離婚,他還想控製玫瑰,希望她跟他回去。

玫瑰的神色很冷淡平靜,有種事不關己的感覺。

方:“我不離婚,你仍是我的妻子。”

玫瑰:“沒有可能。”

方:“孩子是我的。”

玫瑰:“整件事是沒有可能的,我即使死在你跟前,也要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