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武舉的地位不如文舉。這是不容置疑的,也不是一道聖旨可以改變的。
而從曆年的統計資料看,參加武舉的人中,普通家庭出身的占大多數,參加文舉的人中,卻是庶族地主家庭出身的要多些。這很容易理解,畢竟在世人眼中,當兵扛槍是粗人幹得活,雖然立功容易,可也太過危險。除了那些好奇叛逆地公子哥之外,絕大多數都是普通人家地子弟,仗著手腳粗壯,又練了些刀槍棍棒,便想著通過這個途徑參軍,搏個軍功出來……至少不用從頭做起了不是嗎?
而文舉則完全是另一番模樣,首先在這個年代,讀書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束貴、書本貴、筆墨貴、白紙更貴。保守估計,一個學子從入蒙地《三字經》,千字文開始,直到把四書五經讀下來,共需要十年時間,這十年裏一個壯勞力完全搭進去不說,僅各項花費便達到二百兩銀子,這是普通人家也不敢想象的,更別提連飯都吃不上的貧苦人家。
所以那些連飯都吃不上,還能考中狀圓郎的事跡多半屬於勵誌故事,做不得真的。就算偶爾有之,也是破落料到的官宦子弟,本身就有得天獨厚的優勢。
因此一百個人裏能有一個識字的就不錯了。所以百姓對讀書人有著天然的敬畏……別說你考上進士,就是個秀才都要讓人肅然起敬的。
所以當士族地主的子弟垮掉後,庶族地主在大秦各色人等中,絕對屬於有文化的那一類。因此毋庸置疑,在秦雷主導的公平科舉中,他們考中的幾率要遠遠高於士族和平民。
這就是秦雷對士大夫的傾斜……而不是士族。在他的構想中,庶族地主將成為新興的士大夫,擠占掉原先士族的位置。
至於那些被攆出權力圈子的士族,秦雷有第六條興工商和第七條暢交通伺候。興工商便是鼓勵工商,這可能是全部變法中最叛逆的一個,因此曆朝曆代都把商人看成是亂國之人,認為他們囤積居奇,擾亂當地經濟秩序,且唯利是圖,與道義社會顯得格格不入。
但秦雷要說他們是放屁,沒有商人的買賣轉運,那荊州府的稻米就到不了洛陽城。巴蜀地中的井鹽也到不了中都城。那全國各地的農民兄弟就隻能自己生產了自己用,華夏經濟也要倒退千年。
至於如何對付囤積居奇、投機倒把這樣的行為,秦雷早在第四條平物價上有了詳細的闡述,在此不必贅述。
雖然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但秦雷還是認為瑕不掩瑜,他覺著商人地地位應該更高,因為他們是社會生產生活的加速器。有了他們。生產者才能盡快的賣掉所產的貨物,縮短生產循環周期,而消費者也能及時的獲得所需的產品,大大刺激了消費。所以把商業搞上去了。其他的行當都會被注入一陣強心劑,獲得更快地發展速度。
秦雷十分清楚。國無農不立、無商不富,因此在確立農本地位的同時,他也不忘發展工商業。具體舉措有三條:第一,取消全國州府及以下地方設卡收稅的權力,一批貨物在省內流轉。僅需交一筆商業稅即可,之後隻要不出省。便不會再征稅,體現稅不重征的原則。第二,降低稅率,把原先五征一地商業稅降低為十五課一;第三,取消對商人的一切不合理限製,明確其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為了刺激工商,他又提出了第七條暢交通,有句俗話道:要想富先修路,有了寬敞平坦地馬路,交通就會便利。就不愁生產出來東西運不出去。就不愁東奔西走,就會大大降低商人們的成本。可謂是如虎添翼。
而且有了四通八達的寬敞道路,可以顯著拉近城與城、府與府之間的距離,有利於朝廷對地方的控製,有利於國家安全,所以秦雷將通暢交通放在了如此重要地地位。
但這些事情他當然不會親自去做,而是將會采用複興衙門的方式,在全國各省組建類似地機構,同樣是皇室,官府、豪族三方合營,同樣是豪族貢獻巨額財富,官府大開方麵之門,秦雷為其提供庇護的模式,將轄區內的工商業,交通業全部交與其打理,收益也按照既定的比例,皇家拿兩成,朝廷拿四成,豪族拿四成。
秦雷這樣做是有底氣的,且已經在南方進行了試點,其效果之好、收益之大,讓其他省的士紳豪族眼紅到睡不著覺……複興衙門那高漲的價格便是明證。而且秦雷早就規定,複興衙門的議事,及其近親屬,不得在南方兩省官府任職,人為為其劃分了一道界線。
這樣資產的擁有者不直接參與管理活動,但可以有效的監督、鉗製、甚至是提請罷免相關地瀆職官員,如此一來庶族地主執政,士族地主監督,一個相互牽製,相互監督地體係便建立起來了。
秦雷的良苦用心,在這件事情上體現地淋漓盡致。
至於最後一條整軍備,是關於大秦軍力上的安排,詔書上語焉不詳,我們隻能知道,朝廷似乎覺著現在的兵力夠用,沒有再次征兵的打算,但軍費撥付卻悄悄上漲了一倍,顯然是要走精兵路線了。-----------------分割------
第一章,今天朋友來給燒炕,玩到9點多才走,隻能更一章了,明天補上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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