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巫術(1 / 3)

“巫術要義皆在魂魄元神,是以唯巫術方可解公子傷情!然巫術傳至本朝,多有佚失散落,已然不全,故晏語之一試,非敢保證必解!個中緣由牽扯巫術淵源,公子聽後再做定奪吧。”

天殘地缺組合連連點頭,隻想郭醫官快往下講。

“巫術源於妖族,但其族丁稀薄,勢單力弱,故巫術秘而不顯。後燧人、伏羲、神農、黃帝諸代人皇蕩平四海八荒,非人族不臣即滅,曆五百餘年,世間異族隻餘妖矣。

無奈之下妖臣於人,兩族和平共處九百餘年,往來日深致巫術外傳,後有人族大才不斷補缺增益,使之百容萬全,上至廟堂祈祀祝祭,兵戎筮仕;下至萬民婚喪嫁娶,建宅服田,各行當皆受巫術影響。

人族之上有神族,以天道化生,與天地同壽,司世間萬道,享萬世祭拜。成為神族唯有兩途,一是神族子嗣,諸如紫微、清虛、洞陰三帝;又或立下萬世功德,不論原族由天道升之,諸如取火濟世傳綱紀的人族燧皇、平洪荒立律法的妖族東皇等。然萬世功德豈是易立之舉?是以不論人族或妖族,諸多精英大才困於壽元有限,化為塵土!

但有人族修術法者,從巫術中另辟蹊徑,竟摸索出了一套煉體晉神之法,陸續有祝誦晉神司火,孔壬晉神司水,句龍晉神司木……這批晉神者於族群未有寸功,私利於己,故被視為旁門外道。

因此人族可祭拜妖族出身的東皇,卻斷然不會再允許已經臣服的妖族出現以煉體法晉神,享人族祭拜的事,故此法拒不傳妖族。

然妖族視巫術為祖法,脫胎於巫術的晉神秘法被人族藏私,妖族自然忿恨不滿,兩族間隙日深。至前朝武王時,蓄謀已久的妖王袁氏寒洪和妖後塗山氏凝春,聯合妖族所有三十二部叛起,四處殘殺,婦孺亦無放過,誓要人族交出晉神秘法。

武王震怒,詔告天下曰‘內外妖夷,敢稱兵杖者必滅之!’遂舉全國之力啟戰,兩族中均有兵巫,施以引魂、控魂、滅魂、毀神之術,互有死傷無數。最終經‘渦水滅妖’一役,人族因兵丁量多慘勝,而妖族大軍幾被全滅,僅少數殘弱降之。

武王將妖族殘存兵巫不論老幼盡數斬殺後,亦知兩族血仇難解,便在全國大肆搜捕妖族,包括混種,俱與降卒聚之,繳盡妖族巫術典籍後,賜海船及果蔬粟種等,以百餘艦押送至黑魔海外的空懸孤島。焚船禁令妖族永不可歸,凡在陸地見妖族蹤跡,皆全力斬殺,妖族從之。

狐部塗山氏跪求一願,選族中各部聰慧幼妖還朝,習農事、醫典、築宅、炊飲、製衣、鑄造等生存之術五年返島,武王不允,但著朝官重新彙編,各抄錄了一卷送去,此後兩族往來斷絕。

故武朝後,妖族偶有潛回,多是幻人形隱匿於坊間,但不論何朝何代,都設有隱秘官衙專司妖族之事,妖跡一經發現不問緣由即行斬殺,以致現今坊間下民多不知有妖族存在。

武王著朝官彙編抄錄生活典籍後有所悟,將坊間晉神秘法盡繳毀之,僅留孤本束之高閣,人族亦禁煉。同時深感無論妖族還是人族,在兵巫戮魂秘術下毫無抗爭之力,若日後人族中有不臣者,或妖族餘孽得之,必將再掀血腥。

遂建榮兵閣聚人族兵巫,名為養老實為軟禁,以兵巫控兵巫,順則榮華富貴,逆則身死魂散,禁令再授徒傳術,民間私學者亦誅三族,又將兵巫秘術典籍盡數毀之,僅允卜、旅、醫、舞、祭五支傳世。

然巫術各支同出一宗,本就互有牽連,收繳中寧錯勿縱,多有誤毀。武王留下遺訓,其後五朝延續禁術毀籍之舉,終致兵巫一脈斷絕,各支之術也零散不全,元氣大傷!又曆三百餘年傳至本朝,更是十餘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