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七六章 我就不講理了!(2 / 3)

嗯,好吧,我這裏也不想講什麼曆史,不過按照法理來說,這座城市原先並不是你們美利堅聯盟國的領土,而是美利堅合眾國的領土,在美利堅合眾國的地圖上,新奧爾良依舊是他們的固有領土。

然後,你們在原先美利堅合眾國的南方領土中,宣布了獨立,建立了美利堅聯盟國,之後這座城市的首腦們因為讚同你們的理念,這才宣布加入了你們的陣營,變成了你們的城市。

不過,在跟北方軍的戰爭中,你們的西部戰區一敗塗地,不但北麵的領土節節喪失,連南方的新奧爾良被北方軍的海軍陸戰隊輕鬆占領。而據我所知,麵對北方軍海軍部隊的時候,新奧爾良人幾乎沒什麼抵抗就投降了,這種勇氣還真是令人敬佩。”

說了一個不清不癢的諷刺之後,高俊傑繼續道:“之後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這座城市重新轉變了陣營,成了合眾國的領土,而恰恰是這個時候呢,我們遠征軍來到了這裏,代表中華帝國的意誌,向聯邦軍開戰,首選目標就是新奧爾良!

換言之,新奧爾良這座城市,不管之前曾經是誰的,但在我們登陸的時候,他就是美利堅合眾國的,是我們敵人的土地,所以我們打下這座城市後,理所應當的就成為我們的戰利品。

當然了,因為之前我們跟北方合眾國政府還處於交戰狀態,按照一般邏輯,那就是彼此打下的土地還不能完全確定歸屬權,所以交戰時期的新奧爾良,還不能算是我們的,至少法理上不是,所以那時候我們也沒對新奧爾良多做要求。

但是,當我們跟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正式簽署了談判協議,雙方互相確認了對方的權益,比如這個新奧爾良,我們就得到了合眾國政府的正式確認,明確規定劃歸我們東方集團所有,成為我們東方集團的租界。

按照通行原則,這個時候呢,我們就可以合理合法的按照條約上的內容,宣布對新奧爾良的擁有權了,在這一點上,我們自認為是做到了有禮有節有力,並沒有一絲半點的爭議,所以說,在這個問題上,你們的要求是相當無理的,也是相當可笑的。”

“你們這簡直是強詞奪理!”亞曆山大.斯蒂芬斯終於還是沒忍住,立刻開口反駁,“不管怎麼說,新奧爾良是我們聯盟國的城市,不能說曾經被北方佬用武力強行占領過,就成了他們的,那隻是被迫屈服而已,不能說城市就真的是他們的了。

更何況,我們跟北方佬一直都是處於戰爭狀態,在戰爭沒結束的情況下,所有的一切都是未知數,也就是城市的所有權不能因為一時被對方占領過,就可以確認是對方的了,這本身就是個爭議性的領土。

既然新奧爾良是個有爭議性的土地,我們聯盟國政府從來都沒放棄過對這座城市的主權歸屬,那麼新奧爾良這座城市的真正歸屬就是不明確的,至少在戰爭結束,大家的所有權益都正式得到確定之前,北方合眾國政府是無權私自決定新奧爾良這座有爭議城市的歸屬的!

所以說,你們跟北方合眾國政府簽署的那份合約,就是那份合眾國政府同意把新奧爾良劃給你們當租界的合約,是非法的,也是無效的,而你們用這個非法而又無效的協議來確定新奧爾良的歸屬,顯然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也是不可能得到國際方麵的認可的!”

話音剛落,隸屬於聯盟國一方的談判使者都不約而同的鼓起了掌,都在用這種方式為亞曆山大.斯蒂芬斯副總統剛才的一番言辭喝彩,同時也是給對方施加壓力。

反觀東方遠征軍一方,由於對方說的太快,一時間還沒消化,所以有那麼一小會兒的沉默,再加上對方人員的集體鼓掌,就更加顯得理虧詞窮,士氣也略有低落。

不得不說,亞曆山大.斯蒂芬斯剛才的那番言辭的確不錯,他抓住了高俊傑自己話語的一個漏洞,也就是戰爭狀態下所屬權不確定這一點大做文章,以自己所屬的南方聯盟政府與北方聯邦政府依舊沒有停止戰爭為由頭,推翻了美利堅合眾國對新奧爾良所屬權的合法性。

換言之,亞曆山大.斯蒂芬斯在剛剛的言辭交鋒中,沒有直接斥責中方遠征軍,也沒有直接攻擊遠征軍,而是迂回的攻擊合約雙方中的另外一方,也就是美利堅合眾國,以質疑美利堅合眾國對新奧爾良擁有權的合理性,來從根本上推翻合眾國與遠征軍簽署的那個租界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