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顧斯彤番外 相愛無(2 / 3)

所幸我得以遇見這一個。

第四夢

蔡康永先生曾說,戀愛的紀念物,從來就不是那些你送給我的手表盒項鏈,甚至也不是那些甜蜜的短信和合照。戀愛最珍貴的紀念物,是你留在我身上的,如同河川留給地形的,那些你對我,造成的改變。

我想,你之所以會成為我一生之中最重要的戀人,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你無形中改變了我一生的軌跡。

如果沒有你,我大概會終老在這座城市,談索然無味的戀愛,做無關緊要的事情,最後如旁人一般結婚生子,老年後也許會感懷年少不夠癡狂的些許遺憾,但絕不會知道,世界曾可能有另一種色彩。

但好在我遇見了你。

我遇見了你,所以我希望看見廣闊風景,我渴望和你牽手漫步,我更加希望最後偕老的那個人,會是你……所以,就算到了如今,我也絲毫不想要遮掩,我最初想要離家的理由,都隻因為一個你。

然後於家中的抗爭卻毫不容易,最偏執的時候,我甚至還傷害過自己。

那天晚上嚇破膽的梁樂薇趕來找我,帶我去醫院包紮。成年後不愛哭的我,竟然也掉了眼淚。

相對無言,梁樂薇第一次凶悍的罵我,不管怎麼樣,我不準你做這種蠢事,否則我會鄙視你。

無論如何,愛情都不應以傷害自己為代價去換取,這時她鐵一般的價值觀,所以她才可以在執著周卓宇這麼久以來,就算打落牙齒混血吞,也不輕易的割腕放血。

她說,如果這樣做的話,她會鄙視自己,更會鄙視我。

我沒有說話。

千百萬人有千百萬人去愛的方式,隻可惜二十歲之前的那個我,選了最激進最給人壓力的一種。就算後來你知道這件事後什麼都沒有說過,但往後我卻漸漸清楚,這樣以排山倒海之勢湧向你的愛,終究讓你覺得負擔。

你渴望相愛,卻畏懼得到太多,從一開始,我最愛你的這具靈魂,便不是與我最相稱。

我不是不懂,隻是不悟。

十九歲的夏天,我終於如願和你一前一後飛往美利堅的厚土。離開那天,這座城市悶熱無比,我可以忽略掉籠罩在你眼中的陰霾。

我執著於用我的方式愛你,這大概是我犯過的最大也是最甜蜜的錯。

第五夢

“也許你我終將行蹤不定/但是你該知道我曾因你動情/不要把一個階段幻想的很好/而又去幻想等待後的結果/那樣的生活隻會充滿依賴/我的心思不為誰而停留/而心總要為誰而跳動。”波德萊爾曾在《惡之花》裏這樣寫,而我讀到這句話的時候,老覺得他說的這個人,那麼像你。

梁樂薇曾說過,如果她的體內算流竄著矯情的文藝因子,那麼你才是靈魂上最獨立的那個文藝者。

而其實她說的這些話,高中和你一起看電影時,我早就切身感受到過。

不記得我嗎那天看的是什麼片子,但結束後,你垂著眼簾跟我輕聲說:“雖然未來還有很久才來,但我知道,我終究是會失望的。因為隻要對什麼抱有希望,到最後多多少少都會有失望。”

這樣的說法就跟“慧極必傷,情深不壽”一樣令人沮喪,我有些哽咽,最終卻隻是下床去冰箱裏拿了根冰棍兒遞給你。

暑氣未散,窗外卻突然襲來那一年初夏最大的一場暴雨。雨點如透明的火,已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點亮青灰色的蒼穹,最後燒的世界隻剩白茫一片。

我的心中漸漸被一種無以名狀的上杆和焦躁充滿。

毫不意外,當晚我們便大吵一架。吵架的理由已不再記得,大概雞毛蒜皮的小事,然而彼此互不相讓的結果就是你摔門而去,剩我錯愕獨坐。

也不知坐了多久,我才記起自己應該去找你,下了樓,才發現雨勢超出我的預料,一柄黑傘根本遮不住這滂沱大雨,我幹脆挽起褲腿,在這荒涼的雨夜裏狂奔。

我找到你是,你正坐在學校附近的一家網吧裏哭,懷裏還抱著我送給你的醜娃娃。

我根本不知道你是在什麼時候帶走它的,相對無言,你我之間終於隻剩下哭聲和雨聲最為嘹亮。

我後來曾思考過無數次,都依然不能想通透,為何我們吵過那麼多架都沒能分手,終有一日沉默下來後,卻又必須分開呢?

生活中這樣多的悖論絕望到令人心悸,卻無法改變我們冷靜的交談後決定分開的事實。

我交付給你的東西太多,你終於不要承受,而我亦心灰意冷,覺得好像被辜負。

我們沒有辜負愛,愛卻終於辜負我們。

這大概是戀愛裏最可悲的結果。

第六夢

我後來還是會在睡夢中驚醒,悵惘的記起許之行。

生命中有很多不可假設的東西,就好像我不能假設自己沒有愛上你,我亦不能假設,我若是愛上他,會不會跟家快樂?

誠然,他為我做過的不僅僅是送上花束護我周全這樣簡單,當大洋彼岸梁樂薇在告訴我他丟掉了一枚戒指後,我可以清晰聽見自己一顆心轟然落地的聲音。

我終究是流淚了。

愛與遺憾這樣不朽,我們終於在這樣的不朽中學會用眼淚洗刷掉來不及的愧疚與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