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皇室血案(2 / 2)

長孫無忌是李治的舅舅,李治的母親——長孫皇後,是長孫無忌的妹妹。

正因如此,在李治成為太子的時候,長孫無忌起了決定性的作用。當時,與李治一同競爭的還有李世民的第三子:吳王李恪。

在李世民14個兒子當中,李恪是其中出類拔萃的一個,文武雙全,名望頗高,也是李世民心目中的太子人選。李恪為人低調,沒有表現出太大的野心,在朝野當中,沒有象長孫無忌這樣位高權重的大臣在李世民跟前替他說話。相反,長孫無忌堅定支持立李治為太子,還數次否定了李世民選用李恪的念頭。

長孫無忌擔心李恪日後形成勢力,對自己構成威脅,對李恪一直持敵視和排斥的態度。

另外,房玄齡和長孫無忌共同輔佐李世民,在數十年的官場生涯中,兩人的地位和權勢旗鼓相當,不分仲伯。兩人由最初的團結一致,發展到最後成為政治上的對手。

李世民在世時,兩人隻是暗中較勁,矛盾並沒有公開化。李世民去世後,缺少中間平衡力量,互相傾軋,一觸即發。

長孫無忌抓住了這個機會,對房家進行了致命的打擊,導致房家幾乎滅門。

李治原以為隻是一個家庭糾紛,沒想到拔出蘿卜帶出泥,在調查過程中,高陽公主和房遺愛的謀反計劃浮出水麵。

“玄武門之變”之後,最高當權者對“謀反”變得相當敏感,為了杜絕“非份之想”,不論涉及誰,一律從重從嚴處理,而且采用“誅連”的形式,對沒有參與、隻是受到牽連的人員,也要進行嚴厲的處罰,以儆效尤。

但是在另一方麵,“玄武門之變”的成功,也激發了一撥又一撥窺視皇權的人,甘願冒著殺頭的危險,前赴後繼,不斷發起挑戰。

為了活命,在長孫無忌的暗示之下,房遺愛誣陷李恪參與謀反。長孫無忌一手遮天,讓李恪蒙受不白之冤,無處申辯。

永徽四年(653年)二月,審理了三個多月的“房遺愛謀反案”終於塵埃落定。

長孫無忌將草擬的詔書呈給李治,上麵寫著:將房遺愛、薛萬徹、柴令武斬首;賜李元景、李恪、高陽公主、巴陵公主自盡;將宇文節、李道宗、執失思力流放嶺南;廢李恪的同母弟蜀王李愔為庶人,流放巴州(今四川巴中);貶房遺直為春州銅陵(今廣東陽春)縣尉;將薛萬徹的弟弟薛萬備流放交州(今越南河內);罷停房玄齡在宗廟中的配饗(以功臣身份配享於太宗別廟中的祭祀牌位)。

這樣的結果震驚文武百官,更出乎李治意料之外,他沒有想到一樁小小的非禮案,竟牽扯出這麼一件政治案件,涉案人員眾多,而且全部都是皇室宗親和當朝元老。李治曾希望挽留李元景和李恪兩人的性命,但被元老派阻止了。

李恪在接到賜死詔書後,仰天發下毒誓:“長孫無忌竊弄威權,構害良善,宗社有靈,當族滅不久!”

永徽四年的這樁皇室血案,因為牽連太多的宗室成員,對唐朝高層產生了重大影響,皇親國戚裏堪用的人才如李恪、李道宗、薛萬徹、執失思力等人皆沒能逃脫牽連,以至於後來武則天上台開始殘害李唐宗室的時候,已經沒有人能站出來阻止了。長孫無忌自己也最終被武則天清洗。

655年,李治決定廢掉王皇後,改立武則天為皇後,遭到長孫無忌和諸遂良等大臣的反對。混跡官場一生的長孫無忌,最終在晚年的時候,因看走眼而站錯隊,因此事得罪武則天,招致“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結果。

659年,長孫無忌被誣獲罪,包括他的兒子們一起被罷官除名,流放嶺南,七月,被逼自縊。同年,李恪被初次平反。

705年,中宗複辟,恢複大唐,李元景和李恪得以追複爵位與封地,重新以親王禮改葬,至此,李恪才被徹底的昭雪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