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怪獸家長”誕生記(1 / 1)

無論是跟正統學校還是跟非正式興趣班的老師提起,他們都一致認為,當今最難教的,是家長,不是學生。

今日的家長,都識字,甚至有高學曆、好學識,他們會要求,更會投訴。道理永遠在他們那一邊;付了錢,就要全世界遷就。他們培育出來的孩子,精通琴棋書畫、七八種外語、十八般武藝……一屋子證書,卻沒有一張是學做人的。

友人告訴我,她們將全家總動員帶孩子去上海看世博,我驚叫:“你家兒子才一歲啊!”

“對呀,所以要全家總動員啊!”她的“保姆”人數,包括他們夫婦倆、公公婆婆,外加一名菲傭。

五個大人帶一個孩子出遊是怎樣的盛況?朋友辯解:“我哪裏誇張?鄰居那位太太七個帶一個!”那七個,是外公外婆、爺爺奶奶、孩子的父母加菲傭。

像古代皇帝出巡,就差一輛馬車幾頭象了。

都說香港孩子被寵壞了,這對孩子來說似乎有點不公平;一個人寵不壞,兩個人寵不壞,六七個人一齊寵,壞的幾率就會很高。

有個體育老師告訴我,今天的孩子都不願意“坐在地上”,球場也好、禮堂也好、戶外大草坪也好,你一聲令下“原地坐下”,十有八九都沒反應,孩子們慢慢騰騰、不情不願,有的找廢紙,有的分紙巾,小心翼翼地墊著屁股,勉勉強強地坐下來,就像屁股沾了狗屎一樣,看得出,大家都坐不安樂。

“都是少爺和小公主,當媽的教他們,地上髒,千萬坐不得!”老師沒好氣地說。

類似的狀況我也經常領教,問題源於我家養的一隻狗。

親友到訪,大狗相迎,今天的孩子鮮見活物,不怕狗的總愛摸完狗頭後就挨著狗的身子。旁邊的家長,通常第一時間會告誡他們:“哎,摸完一會兒要洗手啊!”

跟動物接觸完要洗手固然是應有的清潔態度,但凡事都在第一時間想到“幹不幹淨”這個問題上去,也是香港家長的普遍育兒準則。

摸完一隻狗或是一隻兔子,父母總是在耳邊“洗手、洗手”地呢喃催促,隻會混淆孩子的視聽:我剛才是不是摸了一堆糞?還是一團細菌?

孩子小的時候,做家長的最關心的是“幹不幹淨”;等孩子長大了,父母的關注便迅速轉移到“有什麼用”上麵去。

參加童子軍,有什麼用?學跳舞,有沒有份去比賽?賣旗,會不會有人給記優點?入校隊,升中學時會不會加分?交流團,去完有沒有證書拿?回學校做義工,對孩子多少有些好處吧!去內地,不如去日本滑雪吧!放完假回學校也有得講……畫幅畫參加比賽,拿到獎找學校就有把握了!學彈琴,起碼到時候找不到工作,還可以教琴為生!

每走一步,我們都功利地計算周詳。

要抉擇,先往自己的“好處”上想;遇到事,卻總往別人的“壞處”上看。

“老師,如果教室開冷氣,請你記得替我家孩子穿外套,他總是不肯自己穿衣服的。”有位家長向班主任提出要求,那個孩子已經是個三年級的學生了。

“我可以提醒他們穿衣服,但是我不會替他穿的,如果每個家長都這樣要求,我們就教不了書了,一堂課四十分鍾全用來穿衣服好了。”班主任的態度強硬。

“那我去跟校長說,如果我的孩子不小心得了肺炎什麼的,唯你是問!”

家長遇到難題,第一時間不是檢討,而是問責。

為什麼孩子跌倒了要歸咎於學校的地板,而不是叫孩子以後好好走路呢?

我家二女兒在幼兒園時,曾被同學的腿絆倒,一頭栽到了牆角,血流如注地送到急診室縫了三針,額角從此留了道疤。旁人在第一時間叫我找個律師告學校:“他們沒有做好保護措施,牆體沒有包軟墊,一定告得了,包你有錢賠!”

我莞爾,怪隻怪孩子的腳跟沒長眼睛,走路莽莽撞撞的。頭上留一道疤,對孩子來說既是警示,也是一段溫馨的回憶:“那次黃校長送我一包藍莓餡餅,怕我在急診室餓了沒東西吃。”今時今日,女兒吃過很多不同款式的美味曲奇,但最愛的還是那包在超級市場隨手就能買到的藍莓餡餅。

有兩個字叫“舍得”,隻有“舍”了,才會“得”。

對於孩子,我們從來都是“舍不得”的,舍不得他們跌倒,舍不得他們受傷,舍不得他們失敗,事事為孩子強出頭。

在“金鍾罩”下,我們圈養出了一個個沒痂沒疤的完璧孩子,也孕育出了一群群張牙舞爪的“怪獸家長”。